私募基金人数限制

2024-05-15

1. 私募基金人数限制

法律分析:公司制、合伙制私募基金的投资人数不得超过50人,股份公司制不得超过200人;对于契约型私募基金而言,在目前无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投资者人数可最多不超过200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八条 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前款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达到规定资产规模或者收入水平,并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其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的单位和个人。 
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九条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

私募基金人数限制

2. 私募基金资金规模有没有上限呢

我国对于私募基金管理规模没有限制性规定,仅对合格投资者的人数进行了规定。
一、私募基金被注销谁来接管
私募基金被注销后不存在接管问题。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特定目标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如果发生了私募基金管理人注销的情况,可以再重新申请办理的,但是备案需要准备营业执照和税务,还有组代的副本以及法人和股东的信息还有高管人员的照片,另外还有验资报告和利润表等材料,然后对于不同情况的备案根据相关的规定办理。
二、私募基金注册条件是什么
私募基金注册条件如下: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2.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
3.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
4.管理型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
三、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确认书包括哪些?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确认书内容有:根据合格投资人认定标准,在投资一个信托计划金额低于100万元人民币时,个人投资者应出具以下相关财产、收入证明文件:
(一)金融机构出具的相关财产证明文件,包括:
1、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文件;
2、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开具的持有证券价值总额的证明文件;
3、信托机构开具的持有信托产品的认购总额的证明文件;
4、保险公司开具的保险单现金价值总额的证明文件;
5、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相关财产证明文件。
(二)金融资产有效证明文件,包括:
1、客户银行存折及复印件;
2、银行卡对帐单;
3、银行理财产品有效认购文件及复印件;
4、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的对账单(包括网上交易的对帐单),须显示客户持有有价证券的价值总额;
5、信托产品的有效认购文件关键页(包括合同编号、金额、签字页)及复印件;
6、记名式债券及复印件等。
(三)个人、夫妻收入证明;最近三年内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出具最近三年内年收入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二条规定,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担任。
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或者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规定核准的其他机构担任。

3. 私募基金人数限制

2014年8月21日,证监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监管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显然,公司制、合伙制私募基金的投资人数应当受《公司法》及《合伙企业法》的约束而不得超过50人(股份公司制不得超过200人),而对于“契约型”私募基金而言,在目前无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其应当适用《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基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也就是说,“契约型”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可最多不超过200人,突破了(有限)公司制、合伙制基金的50人限制。这一突破,对于基金参与主体,特别是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服务机构而言具有重大意义,在做大基金规模的同时,也将使更多投资者收益。
一、私募合格投资人标准
一、《基金法》中私募集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标准有三个必备条件:
1、资产规模或者收入水平达到规定标准;
2、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
二、根据授权,证监会于2014年8月21日公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设专章对“合格投资者”进行规范,并明确规定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
三、《暂行办法》第十二条:“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
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受让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且基金份额受让后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八条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

私募基金人数限制

4. 私募基金人数限制

法律分析:2014年8月21日,证监会发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监管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显然,公司制、合伙制私募基金的投资人数应当受《公司法》及《合伙企业法》的约束而不得超过50人(股份公司制不得超过200人),而对于“契约型”私募基金而言,在目前无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其应当适用《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基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也就是说,“契约型”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可最多不超过200人,突破了(有限)公司制、合伙制基金的50人限制。这一突破,对于基金参与主体,特别是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服务机构而言具有重大意义,在做大基金规模的同时,也将使更多投资者收益。
法律依据:证监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
投资者转让基金份额的,受让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且基金份额受让后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八十八条 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

5. 私募基金人数限制

证监会规定,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也就是合伙制的私募基金投资人数累计不能超过50人,“契约型”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第八十八条 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前款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达到规定资产规模或者收入水平,并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其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的单位和个人。
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私募基金人数限制

6. 私募基金人数限制

法律分析:以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契约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累计不得超过200 人,以有限责任公司或者合伙企业形式设立的私募基金,累计不得超过50 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7. 私募基金人数限制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私募基金人数限制是不的超过二百人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八十七条  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前款所称合格投资者,是指达到规定资产规模或者收入水平,并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其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不低于规定限额的单位和个人。 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

私募基金人数限制

8. 私募基金人数限制是多少

《监管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显然,公司制、合伙制私募基金的投资人数应当受《公司法》及《合伙企业法》的约束而不得超过50人(股份公司制不得超过200人),而对于“契约型”私募基金而言,在目前无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其应当适用《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基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合格投资者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也就是说,“契约型”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可最多不超过200人,突破了(有限)公司制、合伙制基金的50人限制。这一突破,对于基金参与主体,特别是基金管理人与销售服务机构而言具有重大意义,在做大基金规模的同时,也将使更多投资者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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