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2024-05-14

1. 临沂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临沂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临沂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对职工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无误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原件退还申请人,复印件公积金中心留存,同时办理提取手续。临沂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临沂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1     临沂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申请材料清单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银行卡;
    2)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购买住宅商品房的,应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支付凭证;在其他城市购买住宅商品房的,应提供网上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发票;
    2、购买二手住宅商品房的,应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和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3、购买拆迁还建房的,应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拆迁还建协议、回迁证和缴款凭证;
    4、农民工在农村新型社区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农村户籍证明、购房合同和缴款凭证;农民工依法依规在农村宅基地上建造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农村户籍证明、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建造的文件、施工合同和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
    5、翻建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有关部门批准翻建的文件、施工合同和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
    6、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房鉴定证明、施工合同和购买建筑材料的发票。
    (二)离退休的应提供离退休证,不能提供的,应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三)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四)出境定居的,应提供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五)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1年内的还款明细、贷款余额证明,首次提取的还应提供个人住房借款合同。
    (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的,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
    (七)农民工或户籍不在本市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农村户籍证明或非本市的户籍证明。
    (八)职工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应提供民政、工会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
    (九)本市城镇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十)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或病案、医保费用结算单或1年内的治疗费用发票。
    
    (十一)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应提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票据。
    (十二)支付普通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应提供物业公司出具的1年内缴费单据或证明。
    (十三)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具有法律效力的继承或受遗赠文件。
    临沂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2     提取流程 
    1、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填写《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职工本人签名并由单位审核盖章后,由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2、职工同时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提供配偶及直系亲属单位审核盖章的《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家庭及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
    3、职工确需由他人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职工应当提供委托证明以外,代办人员还应当提供其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对职工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申请人,复印件公积金中心留存。
    
     职工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填写《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职工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后,由单位公积金专管人员或职工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职工同时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配偶及直系亲属单位审核盖章的《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职工如有特殊情况需他人代办公积金提取的,应委托本单位公积金专管人员代办,并提供委托证明。代办人员应当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对职工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无误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原件退还申请人,复印件公积金中心留存,同时办理提取手续。需要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提取的决定。
    准予提取的,由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完成审批和系统录入后,在《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加盖审批专用章,退缴存单位一份记账,同时开具《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拨款委托书》,由受托银行办理资金划拨手续。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经办人或申请人不予提取的原因。
    临沂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3     临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临沂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2. 临沂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这些事项一定要注意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提前知道,不跑冤枉路!

3. 临沂怎么提取公积金?

临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临沂怎么提取公积金?

4. 临沂公积金提取条件

最新消息: 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 连缴三个月可提
1、购买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3、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4、正式退休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 出国(境)定居的、
9、调离本市并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也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方式办理)
10、非济南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籍迁出济南行政区离开本市的
11、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且房租超出同一户口共同居住家庭直系血亲工资收入15%以上的
1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提取流程
本人携上述对应办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服务中心柜台办理申请。
公积金提取办理网站及办理网点

提取材料
公积金提取的共性材料
1、《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2、提取人或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提取证明材料中没有记载提取申请人姓名的须再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外国人永久居住证》的以《外国人永久居住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
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须出具提取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提取相关证明材料。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提取额度
可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
(2)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3)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注:
1、可部分提取的:在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存储余额不足时,不足部分可以同时支取其配偶和同户籍直系亲属(本人父母和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支取金额为百元的整数倍。
2、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超出家庭收入12%以上部分的租金可以用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支取金额不得超过该家庭当年实际交纳的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12%的部分。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的,可以每年支取一次职工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支取金额不得超过该家庭当年实际交纳的房租。
济南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

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到账时间:3-5个工作日内

5.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如果在临沂地区要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员工到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规范并且完整有效的情况下会登录系统进行相关操作,最后办理完成。关于临沂公积金提取流程的问题,下面由我来为你详细解答。一、临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受理:      (1)接收材料: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各分支机构服务窗口收件。      (2)审核材料:受理人审核材料是否规范、完整等。      (3)补正材料: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期限。      (4)受理结果:      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登录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相应业务处理;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具体原由。      2、复核: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核后拨付资金。
二、临沂公积金提取时限      1、购买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拆迁还建房),自购房合同(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2、购买二手房,自《房地产买卖契约》签定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3、自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自施工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4、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时间必须是在正常还贷6个月之后;两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时间须间隔12个月以上(全部还清时除外)。三、临沂公积金提取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以上就是我整理的相关内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在当地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申报材料方面准备齐全之后工作人员会录入系统,然后进行复核,都通过的情况下就会拨付资金。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6. 临沂提取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如果在临沂地区要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员工到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规范并且完整有效的情况下会登录系统进行相关操作,最后办理完成。关于临沂公积金提取流程的问题,下面由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一、临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受理:      (1)接收材料: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各分支机构服务窗口收件。      (2)审核材料:受理人审核材料是否规范、完整等。      (3)补正材料: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期限。      (4)受理结果:      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登录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相应业务处理;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具体原由。      2、复核: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核后拨付资金。
二、临沂公积金提取时限      1、购买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拆迁还建房),自购房合同(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2、购买二手房,自《房地产买卖契约》签定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3、自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自施工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4、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时间必须是在正常还贷6个月之后;两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时间须间隔12个月以上(全部还清时除外)。三、临沂公积金提取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在当地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申报材料方面准备齐全之后工作人员会录入系统,然后进行复核,都通过的情况下就会拨付资金。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

7.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正在享受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一、陕西公积金提取条件
陕西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五)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六)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七)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即指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简称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
(八)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
(九)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
(十)职工或其配偶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达到成本租金的;
(十一)缴存人为农民工的;
(十二)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三)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公积金办理了对冲还能提取吗
公积金办理了对冲可以提取,因为公积金对冲一般不会对提取公积金造成影响。是否能够提取公积金,主要是看用户是否达到了提取条件。而公积金提取条件主要是: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2.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3.职工退休;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5.职工离境定居;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7.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了劳动关系;8.职工家庭困难,被纳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8. 临沂市公积金提取流程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如果在临沂地区要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员工到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提交申请,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规范并且完整有效的情况下会登录系统进行相关操作,最后办理完成。关于临沂公积金提取流程的问题,下面由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一、临沂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受理:      (1)接收材料: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各分支机构服务窗口收件。      (2)审核材料:受理人审核材料是否规范、完整等。      (3)补正材料: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并予以协助;不能当场补正的,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期限。      (4)受理结果:      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登录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相应业务处理;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窗口工作人员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具体原由。      2、复核: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核后拨付资金。
二、临沂公积金提取时限      1、购买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拆迁还建房),自购房合同(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2、购买二手房,自《房地产买卖契约》签定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3、自建、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自施工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4、首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时间必须是在正常还贷6个月之后;两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时间须间隔12个月以上(全部还清时除外)。三、临沂公积金提取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在当地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申报材料方面准备齐全之后工作人员会录入系统,然后进行复核,都通过的情况下就会拨付资金。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做一对一的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