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元汇率制度的类型及成因?

2024-05-15

1. 欧元汇率制度的类型及成因?

一是欧元对欧盟外实行单一的浮动汇率制;二是欧元对欧盟内非欧元成员国实行“欧洲第二汇率机制(ERM2)1”,即欧元与尚未加入欧元区的欧盟成员国货币间的波动幅度保持在15%以内。
        1972年,欧共体开始实行联合浮动汇率制度。联合浮动汇率制度是指参与国货币相互之间保持可调整的盯住汇率,即相互之间保持稳定的汇率,对外则实行集体浮动汇率。参与联合浮动的欧洲六国货币汇率对美元的波动幅度不得超过±1.125%。
从1979年欧洲货币体系成立到欧元启动前,欧洲货币体系实行的是对内可调整盯住,对外自由浮动的汇率制度。该汇率机制又被称为欧洲第一汇率机制(ERM1)。它与1973年3月开始实行的联合浮动汇率制度的不同之处在于欧洲第一汇率机制主要通过两种汇率干预体系来实现汇率稳定机制:一是平价网体系,二是货币篮子体系。
平价网体系要求成员国货币之间彼此确定中心汇率,各成员国相互之间的汇率只能在中心汇率上下2.25%间浮动(个别国家为6%)。如果任何一国的货币波幅超过容许波动的幅度,该国中央银行就有义务采取行动干预,使汇率回复到规定的幅度之内。所谓的“篮子体系”,是指每个成员国货币只同“篮子货币”—埃居(Ecu)相联系。任何成员国货币偏离对埃居(Ecu)的中心汇率,都必须进行干预。货币篮子体系首先确定成员国货币对欧洲货币单位的中心汇率,然后计算每种货币对这一中心汇率所容许的最大偏离幅度。由于各成员国之间的妥协,最后实际采用了上述两种体系相结合的方式。
1997年6月16日,欧盟十五国首脑在阿姆斯特丹举行高峰会议,通过了《新的货币、汇率机制》,批准从1999年1月1日开始实行新的汇率机制,即欧洲第二汇率机制(ERM2)。其内容包括:(1)新的汇率机制以欧元为中心和记账单位,与尚未加入欧元区的欧盟成员国建立双向汇率机制,取消现存的多边平准汇率机制;(2)欧元与尚未加入欧元区的欧盟成员国货币间的汇率称为中心汇率,其波动幅度在15%以内;(3)欧洲中央银行负责管理汇率机制的日常事务,协调欧元区国家与尚未加入欧元区的欧盟成员国间的货币政策;后者同样有权利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而且可以申请欧洲货币合作基金的信贷支持,可以使用“极短期信贷机制”。
欧洲第二汇率机制一方面是以政府间的协定为基础,另一方面还以各国中央银行间的平行协定为基础。欧盟理事会的决议形成了新的汇率机制的基础,而具体的运作程序则由欧洲中央银行与各欧盟成员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协议来确定。

欧元汇率制度的类型及成因?

2. 欧元汇率制度的类型及成因

一是欧元对欧盟外实行单一的浮动汇率制;二是欧元对欧盟内非欧元成员国实行“欧洲第二汇率机制(ERM2)1”,即欧元与尚未加入欧元区的欧盟成员国货币间的波动幅度保持在15%以内。
        1972年,欧共体开始实行联合浮动汇率制度。联合浮动汇率制度是指参与国货币相互之间保持可调整的盯住汇率,即相互之间保持稳定的汇率,对外则实行集体浮动汇率。参与联合浮动的欧洲六国货币汇率对美元的波动幅度不得超过±1.125%。
从1979年欧洲货币体系成立到欧元启动前,欧洲货币体系实行的是对内可调整盯住,对外自由浮动的汇率制度。该汇率机制又被称为欧洲第一汇率机制(ERM1)。它与1973年3月开始实行的联合浮动汇率制度的不同之处在于欧洲第一汇率机制主要通过两种汇率干预体系来实现汇率稳定机制:一是平价网体系,二是货币篮子体系。
平价网体系要求成员国货币之间彼此确定中心汇率,各成员国相互之间的汇率只能在中心汇率上下2.25%间浮动(个别国家为6%)。如果任何一国的货币波幅超过容许波动的幅度,该国中央银行就有义务采取行动干预,使汇率回复到规定的幅度之内。所谓的“篮子体系”,是指每个成员国货币只同“篮子货币”—埃居(Ecu)相联系。任何成员国货币偏离对埃居(Ecu)的中心汇率,都必须进行干预。货币篮子体系首先确定成员国货币对欧洲货币单位的中心汇率,然后计算每种货币对这一中心汇率所容许的最大偏离幅度。由于各成员国之间的妥协,最后实际采用了上述两种体系相结合的方式。
1997年6月16日,欧盟十五国首脑在阿姆斯特丹举行高峰会议,通过了《新的货币、汇率机制》,批准从1999年1月1日开始实行新的汇率机制,即欧洲第二汇率机制(ERM2)。其内容包括:(1)新的汇率机制以欧元为中心和记账单位,与尚未加入欧元区的欧盟成员国建立双向汇率机制,取消现存的多边平准汇率机制;(2)欧元与尚未加入欧元区的欧盟成员国货币间的汇率称为中心汇率,其波动幅度在15%以内;(3)欧洲中央银行负责管理汇率机制的日常事务,协调欧元区国家与尚未加入欧元区的欧盟成员国间的货币政策;后者同样有权利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而且可以申请欧洲货币合作基金的信贷支持,可以使用“极短期信贷机制”。
欧洲第二汇率机制一方面是以政府间的协定为基础,另一方面还以各国中央银行间的平行协定为基础。欧盟理事会的决议形成了新的汇率机制的基础,而具体的运作程序则由欧洲中央银行与各欧盟成员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协议来确定。

3. 欧元汇率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一、政治经济因素
外汇市场的交易是全球性质的,如果全球的政治经济形势趋于紧张,就会导致外汇市场的不稳定,这样国家货币就会有不正常的流入流出,最后汇率就会有大幅的波动。如果一个国家的政治形势很稳定,那么该国的货币也就是越稳定的。

二、央行货币政策
 各个国家的中央银行对于货币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包括其产生、发展、职能及主要业务等,投资者在投资相应货币时,需要掌握中央银行产生的客观必然性,了解中央银行的地位与作用等。中央银行的调控主要是通过四个手段来进行干预:
1、对市场发出警告。中央银行会通过外汇市场来发表声明,货币政策可能要发生变化,以这样的口头干预来影响汇率的变化。
2、直接进入市场买卖。在本国货币持续坚挺时,国家会通过抛售本国货币,买入他国货币来干预汇率,使汇率对自己的出口利益有益,中央银行有时也会在外汇市场上买入或卖出外汇,同时在国内的债券市场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使汇率变化而利率不变化。
3、利用利率因素保卫本国货币利率。在前两种手段作用不大时,国家考虑到投资者需要大量的借入本国货币,可以提高自己国家货币的利率来维护其币值。
4、国家可选出废除本国货币自由兑换。当一切手段都无法控制投资对国家货币的冲击,中央银行可实行汇率管制,来保护自己国家的货币,这种情况多出现在发展中国家,西方国家主张自由经济的金融政策,一般不采用这种手段。
三、经济数据对汇率的影响
外汇市场对数据是十分敏感的,特别是一些国家定期公布的经济数据,有些甚至会逆转货币的短期走势。数据公布的时候会有利好或利空的影响,下面将会给大家介绍一些常见的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欧元汇率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4. 欧元汇率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一、政治经济因素
外汇市场的交易是全球性质的,如果全球的政治经济形势趋于紧张,就会导致外汇市场的不稳定,这样国家货币就会有不正常的流入流出,最后汇率就会有大幅的波动。如果一个国家的政治形势很稳定,那么该国的货币也就是越稳定的。

二、央行货币政策
 各个国家的中央银行对于货币的影响是非常重要的,包括其产生、发展、职能及主要业务等,投资者在投资相应货币时,需要掌握中央银行产生的客观必然性,了解中央银行的地位与作用等。中央银行的调控主要是通过四个手段来进行干预:
1、对市场发出警告。中央银行会通过外汇市场来发表声明,货币政策可能要发生变化,以这样的口头干预来影响汇率的变化。
2、直接进入市场买卖。在本国货币持续坚挺时,国家会通过抛售本国货币,买入他国货币来干预汇率,使汇率对自己的出口利益有益,中央银行有时也会在外汇市场上买入或卖出外汇,同时在国内的债券市场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使汇率变化而利率不变化。
3、利用利率因素保卫本国货币利率。在前两种手段作用不大时,国家考虑到投资者需要大量的借入本国货币,可以提高自己国家货币的利率来维护其币值。
4、国家可选出废除本国货币自由兑换。当一切手段都无法控制投资对国家货币的冲击,中央银行可实行汇率管制,来保护自己国家的货币,这种情况多出现在发展中国家,西方国家主张自由经济的金融政策,一般不采用这种手段。
三、经济数据对汇率的影响
外汇市场对数据是十分敏感的,特别是一些国家定期公布的经济数据,有些甚至会逆转货币的短期走势。数据公布的时候会有利好或利空的影响,下面将会给大家介绍一些常见的数据,供投资者参考。

5. 在欧元诞生前,欧洲国家制订了什么汇率机制

欧洲汇率机制是在1979年创立,旨在限制欧盟成员国货币汇率波动的制度。 ERM为成员国货币的汇率设定固定的中心汇率,允许汇率在中心汇率上下一定的幅度内波动。 据规定,欧盟新成员国在加入欧元区之前,应将其货币纳入允许汇率在中心汇率上下15%的区间内波动的ERM-2体系,为时两年。

成员国
1979年成立之初,参与欧洲汇率机制的仅有前联邦德国、法国、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丹麦及爱尔兰八个成员国。其后,西班牙于1989年6月,英国于1990年10月,葡萄牙于1992年4月加入了ERM。


问题
第一, ERM —Ⅱ是一个实行固定的可调整汇率的多边安排,它以欧元为一方,每个加入 ERM —Ⅱ的非欧元区成员国货币为另一方定出中心汇率,标准波动幅度为中心汇率的± 15% 。在这个边界上,成员国中央银行和 ECB 用筹集的短期资金进行干预。干预原则上是自动的和无限制的,如果干预与价格稳定的基本目标相冲突, ECB 和成员国中央银行可以中止干预。 
欧洲汇率机制
第二,在 ECB 与各非欧元区成员国中央银行达成的有关汇率机制运作程序的协议中,利率的灵活运用、在汇率波动未达到边界之前进行“边界内协调干预”是 ERM —Ⅱ的重要特征。
第三, ERM —Ⅱ的基础是欧盟非 ERM —Ⅱ成员国、欧元区成员国、 ECB 和加入这一机制的成员国之间所达成的多边协议。经过欧盟委员会的共同程序和经济与财政部长会议的磋商,由欧元区成员国的财政部长、 ECB 行长和参加 ERM —Ⅱ的非欧元区成员国的财政部长和中央银行行长,共同决定非欧元区成员国货币对欧元的中心汇率和是否进一步缩小波动幅度。如果均衡汇率发生变化,参加 ERM —Ⅱ的各方,包括 ECB ,都有权提出重新安排中心汇率的建议。
第四, ERM —Ⅱ与通常的中间型汇率体制不同,它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有一个明确、可信的退出机制 (exit   mechanism) ,这就是加入欧洲货币联盟。参加 ERM —Ⅱ并保持汇率至少两年稳定是加入欧洲货币联盟的趋同标准之一,而经济基本因素的趋同是可持续的汇率稳定的前提条件,参加 ERM —Ⅱ可以为成员国执行财政货币政策提供一个标准,减少成员国经济政策的不确定性。只要参加 ERM —Ⅱ的国家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经济基本因素的稳固性, ERM —Ⅱ就可以比较好地应对投机对参加国货币的冲击。

在欧元诞生前,欧洲国家制订了什么汇率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