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基金第一申请人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2024-05-13

1. 国家自然基金第一申请人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申请人条件:\x0d\x0a  1.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当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简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部分类型项目在此基础上对申请人的条件还有特殊要求。\x0d\x0a  2.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x0d\x0a  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在申请书个人简历部分详细介绍本人以往研究工作及现工作单位情况,并提供依托单位同意本人申请项目的证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x0d\x0a  3.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自然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x0d\x0a  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及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但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x0d\x0a  4.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要由依托单位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博士后工作站的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或者是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从事科学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国家自然基金第一申请人的具体条件是什么?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申请时可以找合作单位吗

  没有。  申请人条件:  1.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当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简称《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部分类型项目在此基础上对申请人的条件还有特殊要求。  2.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在申请书个人简历部分详细介绍本人以往研究工作及现工作单位情况,并提供依托单位同意本人申请项目的证明,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3.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自然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及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但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正在博士后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需要由依托单位提供书面承诺,保证在获得项目资助后延长其在博士后工作站的期限至项目资助期满;或者是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从事科学研究。否则,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受理在站博士后人员的项目申请。

3. 如何申请自然科学基金

  以下资料仅供参考: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条件

  1. 什么人可以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国,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重点支持具有良好研究条件、研究实力的高等院校中和科研机构中的研究人员。

  申请人是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

  在职研究生作为申请者只可申请面上项目,并须征得导师的同意。

  申请人应正式受聘于项目依托单位,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海外和港澳台地区人员申请合作研究项目不受此限制,但须有我国内地合作者和项目依托单位。我国内地系指我国除港澳台地区之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2. 申请中需注意的若干问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试行)、面上项目管理办法、重点项目管理办法、重大项目管理办法是指导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依据。因此,申请者在申请时,一定要认真阅读上述管理办法和当年发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了解申请的有关情况。这里提请申请者和依托单位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①申请者须按各类项目的要求认真撰写申请书,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通过项目依托单位申请基金项目。

  ②限项申请

  基金项目实行限项规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科技工作者申请与承担(含参加)面上、重点、重大等类别基金项目的数量(不包括执行期一年及在一年以内的基金项目)累计不得超过三项。

  对于面上项目,申请者同期只能申请一项,每个项目的申请者限为一人。申请者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当年申请及承担(含参加)在研的面上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两项。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者,当年申请及负责在研的面上项目数合计不得超过一项,但参加项数不限。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同期申请或参加申请重点或重大项目数限为一项。正在承担重点或重大项目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不能申请或参加申请新的重点项目,如当年能够按时结题的,可提出或参加新的申请,但新批项目需在原项目正式结题后方可启动。

  ③项目依托单位应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和经费预算的合理性,承诺在人员和条件上给予保障,并按自然科学基金委规定的受理时间和要求报送申请。

  二、如何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1.面上项目(包括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按2002年12月公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申请。申请书用新的表格,试行全文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同时报送。纸质文件一式六份(含原件一份)由对口科学部受理申请。

  2. 
重大研究计划项目,按2000年4月公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研究计划(试点)实施方案》,申请者根据《2003年项目指南》及有关的专门通告和指南提出申请。申请书用新的表格,试行全文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同时报送。纸质文件由指定科学部受理申请。

  3.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及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分别按2002年12月公布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实施管理办法》、《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管理办法》和《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管理办法》申请。试行全文电子文件与纸质文件同时报送。纸质文件一式六份 
(含原件一份)由对口科学部受理申请。

  4.自然科学基金委2003年度基金项目申请的受理工作,自2003年2月15日开始,3月31日截止。3月25-31日在自然科学基金委办公楼安排集中受理(邮寄申请书以投寄日当地邮戳为凭,寄送到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的受理部门)。

  5.自然科学基金委在2002年新制定了《国家自然科基金项目管理规定》,修订了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和海外、港澳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等管理办法,并发布了相应的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请申请者、受资助者及项目依托单位按照新办法执行。

  6.2003年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将增加新的限项申请规定,即在本次受理期间面上项目申请人只能申请一项。各类基金项目限项申请的具体规定按照各类基金项目的管理办法执行。

  7.自然科学基金委2002年对申请书、项目进展报告及项目结题报告等管理用表也进行了修订,将使用新表格,并试行纸质文件与全文电子文件同时报送。请申请者、受资助者和项目依托单位从自然科学基金委的网站上查询、下载相关表格文件(不再下发纸质表格),录入后打印形成纸质文件,签字盖章后报自然科学基金委送对口部门。相应的电子文件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可使用ISIS系统网上提交,或发电子邮件 
report@pro.nsfc.gov.cn,或在交申请书纸质文件时提交软盘或光盘)。

  8.各类申请项目的依托单位须提前注册,方可提交申请。尚未向自然科学基金委进行注册的单位,需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的网站上下载《单位信息登记表》进行注册。注册截止日期为2003年2月1日。

  三、如何填报申请书

  科学基金的申请书是评价申请者的申请项目、确定是否予以资助的重要依据。申请人务必认真填写。在填写申请项目内容的同时要重视填写规范的要求,否则会影响评审的结果。申请书上所附的各项内容填写说明一定要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每年发布的有关申请的通告、说明,申请单位要及时告知申请者。这些文件的内容一般都是需要重点强调、或者是根据情况需要变动和增添的。当年要申请项目的申请者也要主动关注这些文件。

  自然科学基金委2003年试行申请书纸质文件与全文电子文件同时报送。请申请者从自然科学基金委的网站上查询、下载专门设计的申请书电子文件(自然科学基金委不再下发纸质申请书)和使用说明,在计算机上按照说明要求安装该申请书并进行录入,然后打印形成申请书纸质文件,签字盖章后报自然科学基金委送对口部门。纸质文本的签字盖章页至少提供一份本人签名的原件,印章必须原章盖印。相应的电子文件通过依托单位报送自然科学基金委信息中心(可使用ISIS系统网上提交,或发电子邮件report@pro.nsfc.gov.cn,或在交申请书纸质文件时提交软盘或光盘)。

  自然科学基金委专门设计的申请书电子文件采用 MS-Word 
文件方式,界面友好且操作简单。每一栏目仅需填写一次,重复出现的信息由计算机自动填入。为规范填写内容、减轻申请人负担,使申请者将撰写重心放在申请的主题内容上,申请书部分采用自带代码包,如单位代码、资助领域代码等,栏目采取下拉菜单方式填报。

  四、如何申请面上项目

  1.什么是面上项目?

  面上项目支持科技工作者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由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面上项目包括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2.面上项目何时受理申请?

  除在当年申请通告中特别说明外, 每年自2月15日开始,至3月31日截止,集中受理一次。

  3.面上项目资助几年?

  资助期限一般为三年。

  4.面上项目资助强度如何?

  面上项目的每项平均资助强度一直在逐年递增,在2002年平均资助强度达到19.9万元/项。

  5.面上项目申请者必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是什么?

  申请者须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要求,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亦可申请。在职研究生作为申请者须征得导师同意。

  6.什么人能够申请青年科学基金?

  青年科学基金是为促进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成长和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而在面上项目里特别设立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者限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并且未曾获得该类项目的资助。项目组的主要成员以青年为主。

  7.什么人能够申请地区科学基金?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者须是青海省、海南省、云南省、贵州省、江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等地区行政所辖单位的正式受聘人员。重点支持结合当地条件和特点的研究工作。

  五、如何申请重点项目

  1.什么是重点项目?它是如何组织实施的?它的研究期限通常为几年?

  重点项目支持科技工作者结合国家需求,把握世界科学前沿,针对我国已有较好基础和积累的重要研究领域或新学科生长点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工作,特别是:

  1)学科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科学前沿的研究;

  2)对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重要应用前景和意义或能够充分发挥我国资源或自然条件特色的基础研究。

  重点项目要体现有限目标、有限规模和重点突出的原则,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有效利用国家和部门现有重要科学研究基地的条件,充分发挥中青年学术带头人的作用,积极开展实质性的国际合作与交流。重点项目一般由一个单位承担,确有必要时,合作研究单位不超过两个,研究期限一般为四年。

  2.重点项目是如何立项的?

  重点项目研究领域主要来源于:

  1)自然科学基金委学科发展战略和优先资助领域;

  2)已获得重要进展,经过进一步提炼与加大支持力度可望取得突破性进展的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3)科技工作者和有关机构根据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国内具备的工作基础提出的建议。

  重点项目的立项程序是:

  自然科学基金委科学部充分分析不同来源的研究领域,根据重点项目五年规划和经费额度,每年提出次年度资助工作安排和拟受理重点项目申请的研究领域建议,提交专家评审组或专门召开的专家会议审议并形成项目指南。专家会议成员应以专家评审组或科学部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为主。拟受理项目申请的研究领域一般要进行差额遴选,以专家投票超过半数以上通过的方式确定。

  科学部将专家审议通过的结果报自然科学基金委分管委主任审核,经自然科学基金委委务会议(以下简称委务会议)批准后,公开发布项目指南。

  对部分确实需要快速立项的重点项目研究领域,科学部可以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议,会议成员由科学部主任、副主任以及部分科学部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和专家评审组成员组成。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第七条和第八条审议未通过的领域一般不提请重新审议。拟接受申请的研究领域以会议成员投票超过三分之二通过的方式予以确定,经分管委主任审核和委务会议批准后,公开发布项目指南。

  3.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重点项目?

  凡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要求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科技工作者,均可根据自然科学基金委当年发布的申请通告和项目指南,通过项目依托单位提出申请。申请者必须是项目实际主持人,限为一人。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同期申请或参加申请重点或重大项目数限为一项。正在承担重点或重大项目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不能申请或参加申请新的重点项目,如当年能够按时结题的,可提出或参加新的申请,但新批项目需在原项目正式结题后方可启动。

  六、如何申请重大项目

  1.什么是重大项目?它是如何组织实施的?它的研究期限通常为几年?

  重大项目要瞄准国家目标,把握世界科学前沿,根据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需要,重点选择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科学问题,组织学科交叉研究和多学科综合研究,进一步提升源头创新能力。重大项目主要资助:

  1) 科学发展中具有战略意义,我国具有优势,可望取得重大突破,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的前沿性基础研究;

  2) 国家经济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对开拓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具有重要影响或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

  3)围绕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或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依据的重要基础性研究,以及具有广泛深远影响的科学数据积累等基础性工作;

  4)基金面上、重点项目多年资助基础上凝练出来的、需加大资助力度可望取得重大突破的重大科学问题。

  重大项目的组织以国家基础研究发展纲要和中长期规划为指导,注意与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项目等国家其他科技计划的协调与衔接,重视发挥国家科学中心、国家工程中心、重大科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等重要研究基地的作用。

  重大项目研究期限为四至五年。自然科学基金委鼓励开展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产业部门的联合研究,并积极争取与有关部委、地方政府、企业联合资助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按统一规划,分批立项;指南引导,定向申请;同行评议,逐项论证;动态管理,专家验收等方式组织实施。

  2.重大项目是如何立项的?立项领域是如何遴选的?

  根据国家基础研究发展战略和自然科学基金委优先资助领域,科学部在深入研讨和广泛征求科学家意见的基础上,征询科学部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意见,提出重大项目立项领域建议。

  科学部重大项目的立项领域建议,须组织有关专家(包括科学部专家咨询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差额遴选,以记名投票、超过半数通过的方式确定,并经自然科学基金委委务会议(简称为委务会议)审定批准。

  跨科学部重大项目的立项领域建议应由两个以上(含两个)科学部联合提出,经委务扩大会议(由委领导、科学部兼职主任和部分科学部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参加)差额遴选,以记名投票、超过半数通过的方式确定。项目立项的后续工作和组织实施由相关科学部组成的联合工作小组负责。

  相关科学部根据委务会议或委务扩大会议的立项审批意见,撰写申请指南,送分管委主任审签。

  自然科学基金委公开向科学界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请指南》,其内容包括:立项的研究领域、主要研究方向、资助经费额度和受理申请的科学部等。

  3.如何申请重大项目?对申请者有哪些要求?

  凡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规定》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科研人员,均可根据重大项目申请指南,通过依托单位定向提出申请。申请者(指项目、课题的申请人)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申请重大、重点项目的项数,限为一项。在研重大、重点项目的主持人、课题负责人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项目组主要成员不得参加新的重大项目的申请。当年结题的重大、重点项目的在研人员可以提前申请,但需在该项目验收结题后方可承担新的重大项目。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请指南》,申请者可以在开展学术研讨的基础上联合组织重大项目的整体申请,也可针对指南某一研究方向单独提出课题申请。联合申请须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申请书及所含课题申请书,单独申请须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课题申请书。

如何申请自然科学基金

4. 201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关键词可以自己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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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号2015年11月29日、12月6日刊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大全(Ⅰ)(Ⅱ)(摘编自殷国荣、郑金平先生主编《医学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第3版)》一书中、方强先生撰写“第6章 医学科研课题的申请”),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联合基金项目以及申请作了深入全面的介绍,得到粉丝广泛好评。本期小编遴选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编著的《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一书中的申请指南、限项申请规定的相关内容,以期继续为读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须知
依托单位和申请人在申请2016年度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关于申请人条件
1. 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符合《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部分类型项目在此基础上对申请人的条件还有特殊要求(详见本《指南》正文部分)。
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依托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当是在地区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详见本《指南》正文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依托单位的全职工作人员,以及按照国家政策由中共中央组织部派出正在进行三年(含)期以上援疆、援藏的科学技术人员,其中援疆、援藏的科学技术人员应提供受援依托单位组织部门或人事部门出具的援疆或援藏的证明材料,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地区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依托单位的非全职工作人员、位于地区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区域内的中央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所属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及地区科学基金资助范围以外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2. 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该类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时,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如实填写工作单位信息,在个人简历部分详细介绍本人以往研究工作情况,并提供与依托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要求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3.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作为申请人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受聘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在职研究生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
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及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但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 非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能作为无依托单位的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如果已经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或者作为合作者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在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反之,如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上述2类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在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或作为合作者参与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5.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该类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时,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6. 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关于申请书撰写要求
1. 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条例》、本《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受理申请的通知、通告等文件。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与《条例》和本《指南》有冲突的,以《条例》和本《指南》为准。
2. 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按照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个人简历填写应规范,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涉密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 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型,准确选择或填写“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要求“选择”的内容,只能在下拉菜单中选定;要求“填写”的内容,可以键入相应文字;部分项目“附注说明”需要严格按本《指南》相关要求选择或填写。
4. 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本《指南》所附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
(1)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
(2)申请人选择的申请代码1是自然科学基金委确定受理部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部分类型项目申请代码1或申请代码2需要选择指定的申请代码。
(3)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对申请代码填写有特殊的要求,详见本《指南》正文相关类型项目部分。
(4)2016年进一步推进“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使用,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
(5)申请人如对申请代码有疑问,请向相关科学部咨询。
5.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本人应当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研究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其境外工作单位不作为合作研究单位,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特殊说明的除外)。
6.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详细注明:
(1)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2)与正在承担的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7. 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请务必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注意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申请的情况。
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8. 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2017年1月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年12月31日(本《指南》特殊说明的除外)。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相关类型项目,应当按照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填写到所申请项目终止年的12月31日。
9.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
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
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依托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10. 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预算,间接费用由系统自动生成。预算编制的具体要求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本《指南》所列2015年度和2016年度项目的资助强度均为直接费用部分。
三、关于依托单位的职责
1. 依托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条例》、本《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有关受理申请的通知通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组织本单位的项目申请工作。
2. 依托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 依托单位如果允许《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的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通过本单位申请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要求履行相关职责,并签订书面合同,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4. 依托单位应当对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项目提供书面承诺,保证申请人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者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从事科学研究。每份申请的书面承诺由依托单位盖章附在申请书后一并报送。
四、关于限制获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累计满3项的项目负责人申请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说明
为均衡扶持地区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的科学技术人员,引导和鼓励上述人员参与面上项目等其他类型项目的竞争,提升区域基础研究水平,自2016年起,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累计已满3项的科学技术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地区科学基金项目,2015年以前(含2015年)批准资助的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计入累计范围。
五、关于申请受理的条件
按照《条例》规定,申请科学基金项目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不符合《条例》和本《指南》规定条件的;
(2)申请材料不符合本《指南》要求的;
(3)申请项目数量不符合限项申请规定的。
六、特别提醒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
自然科学基金委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处理。
限项申请规定 
1. 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其中: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中的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除外;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
(2)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2. 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后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2014年度和2015年度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人,2016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3.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仪器类项目总数限1项: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和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以及科技部主管的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总数限1项;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人在结题前不得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
4. 作为项目负责人限制获得资助次数的项目类型

5. 合作单位必须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吗

1.  合作单位根本不需要参与人所在单位是依托单位,
2. 申请注意事项: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研究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合作单位必须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吗

6.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怎么申报

如何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条件
1. 什么人可以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科学基金面向全国,以中央所属科研机构和重点高等学校为主,从事基础性研究的科研人员均可通过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有关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资格,请阅读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的各类项目申请与管理办法。
  另外,各申请单位从海外正式聘任的科研人员(含外籍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科研人员),如聘期覆盖申请项目的执行期,且每年在国内工作时间不少于九个月,均可通过聘任单位,按各类项目申请的有关规定,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不包括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报送申请书时须附申请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聘书和相关协议书的复印件,协议书须包含资助项目发表论文署名单位为聘任单位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的条款。对其中的外籍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科研人员,须另附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来华定居专家证》或《外国专家证》复印件。
2.申请中需注意的若干问题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申请办法、评审办法及管理办法是指导面上项目申请的依据。因此,申请者在申请时,一定要认真阅读上述三个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指南》和当年发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了解申请的有关情况。这里提请申请者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①申请者必须符合所报项目类别的相应的条件要求,申请青年科学基金和地区科学基金尤其要特别注意。
  ②申请者执行、完成基金项目情况记录
  申请者曾获科学基金资助并应结题的项目应按规定完成。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期限按计划结题并报送《总结报告》的,在项目延期执行期内,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新项目,项目组主要成员仍计入限项。
  获资助项目不按期结题,又不在规定限期内申请延期者视为无故逾期不结题,自实际结题年起两年内不受理该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申请。逾期不结题项目组的其他成员不计入限项。
  凡在科学基金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其当年及次年申请资格;对情节恶劣者,将通报批评,直至永远不受理申请。
  ③限项申请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申请(含参加申请)和正在承担(含参加承担)的面上项目及执行期在一年以上的委、学部主任基金项目总数不超过两项。申请(含参加申请)正在承担(含参加承担)的重大或重点项目数限为一项。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计入限项范围。中级职称人员只计申请和承担项数。
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程序
【申请者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有关项目的申请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指南》和当年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及申请通告,了解申请中的有关情况。】
【申请者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认真、实事求是地填写《国 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为郑重表示参加申请与合作研究,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在申请书上亲自签名,他人不得代签;合作者所在单位必须加盖公章。】
【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申请项目严格审查并保证申请书陈述内容的真实性及核对填写内容与录入计算机的内容的一致性;学术委员会对研究项目的科学意义,研究特色和创新点、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的可行性等进行全面审查并签署意见;单位(包括合作单位)须对项目或批后的支持条件和监督执行等做出保证。】
【申请者所在单位按规定的受理时间,将申请书(一式六份)统一报送科学基金委员会对口科学部;将本单位申请项目清单及按规定录制的全部申请书简表内容的数字化信息报送信息中心。】
【科学部根据申请者填报的送审学科,将申请书分送各学科。】
四、关于填写申请书
  科学基金的申请书是评价申请者的申请项目、确定是否予以资助的重要依据。申请人务必认真填写。在填写申请项目内容的同时要重视填写规范的要求,否则会影响评审的结果。申请书上所附的各项内容填写说明一定要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每年发布的有关申请的通告、说明,申请单位要及时告知申请者。这些文件的内容一般都是需要重点强调、或者是根据情况需要变动和增添的。当年要申请项目的申请者也要主动关注这些文件。
填报注意下列问题
  ①基本手续必须完备
  申请者及项目组主要成员应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申请者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应签署意见,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并在“申请者所在单位领导的审查意见与保证”栏目加盖公章;合作者所在单位(指与申请者不在同一单位的项目组主要成员所在单位)加盖公章。项目组主要成员在境外,不能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应附本人同意参加合作研究的信件。
  ②填准项目类别、申报学科名称及代码
  申请者应准确填写项目类别,申报学科涉及多学科的可填写两个,先填为主学科(即送审学科),代码按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公布的学科分类目录及代码填写。
  ③同一项目组研究内容相近的项目,只允许报送一个学部的一个学科
  为了避免同一项目组研究内容相近的项目重复申报的问题,《申请书》中已进一步明确规定同一项目组研究内容相近的项目,只允许报送一个学部的一个学科。
  ④申请者可提出不宜评议本项目的专家名单,密封于信件中,钉在申请书原件封面,或另专函至相关学科,供科学部选择同行评议人时参考。科学部将负责对此信息保密。
  ⑤承担的前一个已结题项目完成情况的说明
  《申请书》中设置了一个专门栏目,要求申请者对其承担的前一个已结题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完成情况等加以详细说明。近年来,各科学部已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新申请项目的评审与已结题项目完成情况挂钩,申请者务必认真如实填写。
  ⑥在立论依据部分,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申请项目要求有所不同
  《申请书》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申请项目要求有侧重不同的立论依据阐述,即对基础研究“着重结合国际科学发展趋势,论述项目的科学意义”;对应用基础研究“着重结合科学前沿,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科技问题,论述其应用前景”。相应地在《同行评议意见》中,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着重评价的内容也有所不同,申请者填写时务必注意其侧重点。
  ⑦对无身份证的申请者,身份证栏的填写规定
  对国防科工委、军队系统等无身份证的申请者,申请书中身份证号栏目按下列规定填写(身份证号栏目需填满15位数字):
1~6位 填写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证件前6位号码,不足6位号码的,其余空位填写0。
7~12位 填写出生年月,例如:1959年4月12日出生表示为590412。
13~15位 男性填写881,女性填写882。
  ⑧新单位“单位代码”的填写
  如果申请者所在单位还未列入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单位代码”表,其申请书中单位代码填写方式为单位邮政编码(6位)后填“00”。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在收到申请书的计算机数字化信息后,将给予编号,并通知单位科研处。
如果项目参加人员的单位是国外的单位,代码填写方式为:“99”+国家地区代码+“000”。(国家地区代码可以在网上查询)。
重点说明:
1、申请书上要求签名的,他人不得冒签、代签。合作单位必须盖单位公章。
2、填写申请书立项依据栏目时,对“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要以不同的侧重点加以论述。
3、项目组成员不在当地,不能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的要附本人同意参加的亲笔信件;合作单位不能盖章的,要附合作单位同意合作的盖有公章的信函。
五、如何申请面上项目
1. 什么是面上项目?面上基金有哪几种类型?
  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是覆盖研究领域最广、面向申请者最多的项目资助类型,也是科学基金资助项目中最基本的主要项目类型。每年资助的研究项目占各类资助项目经费总额的60%以上。面上项目包括自由申请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自由申请项目是面上项目的主体,占面上项目总数的80%以上。满足申请条件的科研人员可以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指南》和当年发布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自由选题,自愿组建研究组,向科学基金委员会提出资助的申请。
2. 面上项目何时受理申请?
  除在当年申请通告中特别说明外, 每年自2月15日开始,至3月31日截止,集中受理一次。
3. 面上项目资助几年?
  面上资助项目一般为3年。
4. 面上项目资助强度如何?
  面上项目的每项平均资助强度一直在逐年递增,在2000年平均资助强度达到17.19万元/项。
5. 面上项目申请者必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是什么?
  首先申请者(申请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第二,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科研人员也可以申请,但必须由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第三,申请者未超项申请。第四、申请者没有正在承担未按计划结题的项目。
6. 什么是青年科学基金?
  青年科学基金是为促进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成长和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而在面上项目里特别设立的。申请者必须是:
1、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
2、申请者已取得博士学位。如未获得博士学位,但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也可以申请,且需要两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3、未获得过本类基金资助过。即受资助者只能获得一次青年科学基金资助。
7. 什么是地区科学基金?
  地区科学基金是为加强对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科学研究基础薄弱地区研究工作的支持,促进全民族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而在面上项目里特别设立的。这些地区是:内蒙古、宁夏、青海、新疆、西藏、广西、海南、云南、贵州、江西10个省、自治区和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有些单位地处这些地区,但直属国务院各部委、中国科学院或中国人民解放军不能申请此种类型基金。另外,其它地区在这些地区所属的单位兼职的科研人员也不能做为申请者申请,但可以做为合作者参加。
 

7. 什么人可以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只有高校教师才具有申请资格么?

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青年基金项目:
(一)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三)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
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经与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学技术人员实施有效管理。

扩展资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基金项目)管理,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2009年9月27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通过)。
自然科学基金坚持支持基础研究,逐渐形成和发展了由研究项目、人才项目和环境条件项目三大系列组成的资助格局。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什么人可以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只有高校教师才具有申请资格么?

8. 高校如何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一、关于申请人条件

  1. 
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符合《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部分类型项目在此基础上对申请人的条件还有特殊要求。

  2. 
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在个人简历部分详细介绍本人以往研究工作情况,并提供与依托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3.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受聘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在职研究生不得申请各类项目。

  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及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但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 
非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能作为无依托单位的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如果已经作为负责人承担了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或者作为合作者承担了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在前2类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反之亦然,如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前2类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或作为合作者参与申请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

  5.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6. 
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关于申请书撰写要求

  1. 
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受理申请的通知、通告等文件。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与《条例》和本《指南》有冲突的,以《条例》和本《指南》为准。

  2. 
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按照撰写提纲撰写,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涉密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 
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型,准确选择或填写“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要求“选择”的内容,只能在下拉菜单中选定;要求“填写”的内容,可以键入相应文字;部分项目“附注说明”需要严格按本《指南》相关要求填写。

  4. 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本《指南》所附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

  (1)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重点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严格按本《指南》要求填写)。

  (2)申请人选择的申请代码1是自然科学基金委确定受理部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部分类型项目申请代码1或申请代码2需要选择指定的申请代码。

  (3)申请代码首位为“L”的,仅用于申请NSFC-广东联合基金、NSFC-云南联合基金、NSFC-新疆联合基金、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和NSFC-通用技术基础研究联合基金等项目;“A06”、“A03”和“A08”仅用于分别申请NSAF联合基金、天文联合基金和大科学装置联合基金项目。

  (4)2015年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

  (5)申请人如对申请代码有疑问,请向相关部门咨询。

  5.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研究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其境外工作单位不作为合作研究单位,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6.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书的个人简历部分详细注明:

  (1)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2)与正在承担的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7. 
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请务必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注意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申请的情况。

  8. 
申请书中的起始年月一律填写2016年1月;终止年月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年12月。在站博士后人员申请相关类型项目,应当按照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实事求是地填写项目终止年月。

  9. 
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特别要求: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依托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10. 
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及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三、关于依托单位的职责

  1. 
依托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条例》、《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有关受理申请的通知通告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组织本单位的项目申请工作。

  2. 依托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 
依托单位如果允许《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的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通过本单位申请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要求履行相关职责,并将书面合同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4. 
依托单位应当对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提供书面承诺,保证申请人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者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从事科学研究。每份申请的书面承诺由依托单位盖章附在纸质申请书后一并报送。

  四、关于申请受理的条件

  按照《条例》规定,申请科学基金项目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不符合《条例》和《指南》规定条件的;

  (2)申请材料不符合本《指南》要求的;

  (3)申请项目数量不符合限项申请规定的。

  五、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后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2013年度和2014年度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人,2015年度不得申请面上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