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板什么时候开的

2024-04-27

1. 中小板什么时候开的

● 2004年5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出批复,同意深交所在主板块市场内设立中小企业板块,并核准了中小企业板块实施方案。 
●2004年5月19日,公布《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 
●2004年5月27日,举行中小企业板块启动仪式。 
●2004年6月25日,举行中小企业板块首次上市仪式,新和成等8家公司挂牌上市。

中小板什么时候开的

2. 中小板上市是怎样的

1、近3年净利润为正,累计超过3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这条只是书面上的规定,实践中中小板上市公司一般在申请上市前一年的净利润要达到5000万;
2、近3年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或近3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
3、发行前股本不少于3000万元;
4、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5、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6、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规定。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7、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8、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不得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领薪;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9、最近36个月(工商、税务、海关、环保等)无重大违法违规;
10、内控审核报告、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
一、中小板上市条件
1、近3年净利润为正,累计超过30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孰低);这条只是书面上的规定,实践中中小板上市公司一般在申请上市前一年的净利润要达到5000万;
2、近3年经营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或近3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
3、发行前股本不少于3000万元;
4、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5、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6、依法纳税,各项税收优惠符合规定。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7、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8、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不得在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领薪;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9、最近36个月(工商、税务、海关、环保等)无重大违法违规;
10、内控审核报告、审计报告无保留意见。
二、中小板发行者独立性条件
发行人应当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对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的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发行人的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3. 中小板上市的条件

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第三、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第四、上市公司的注册资本至少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1/4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10%以上;第五、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第一、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在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3000万以上;第二发行前的股份总额至少3000万以上;第三、在最近的一期没有弥补亏损;第四、最近一期的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20%以上;第五、最近的3年会计年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累计至少5000万,或者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3亿以上;第六、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资金,但是募集的资金之前必须要制定出严格的资金用途,所以重点是要严格核查公司是否具备上市条件;所以对于上市公司审核条件是非常严格的,按照以上六项严格把关上市公司的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4、公司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中小板上市的条件

4. 中小板的上市条件

在中小板块上市的条件⒈股本条件: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⒉财务条件:最新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新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最新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深圳证券交易所2004年5月20日公布了《中小企业板块交易特别规定》、 《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与主板市场同样受约束于 《证券法》、《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