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发生地在境外的维修费要交增值税吗

2024-05-15

1. 劳务发生地在境外的维修费要交增值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贵公司是在中国境外提供的修理,修配劳务,所以,是不需要在我国境内缴纳增值税的。

劳务发生地在境外的维修费要交增值税吗

2. 取得境外单位支付给中国劳务人员的管理费是否缴纳营业税?

问题描述:
  问:境内劳务派遣公司按合同要求向境外单位派遣中国公民赴境外工作,取得境外单位支付劳务人员的管理费,是否缴纳营业税?
问题答复: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派海员等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2〕54号)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以对外劳务合作方式,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人员管理劳务,免征营业税。对外劳务合作,指境内单位与境外单位签订劳务合作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组织和协助中国公民赴境外工作的活动。因此,境内劳务派遣公司以对外劳务合作方式取得境外单位支付的管理费免征营业税。

3. 向境外支付劳务费需要缴纳哪些税?


向境外支付劳务费需要缴纳哪些税?

4. 支付境外劳务费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支付境外劳务费需要缴纳的税费有:
营业税;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堤围防护费;
企业所得税。
其中有几点需要注意:
营业税:若属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文化体育业不包括播映相关行业)、娱乐业、旅店经营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等营业,不需征收营业税;
堤围防护费:对于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或场所,而有来自中国境内收入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相关组织,不需征收堤围防护费;
企业所得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和第四条进行征收。
第三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5. 支付境外劳务费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第八条规定,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第十七条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第二条第六款第3项规定,咨询服务是指提供和策划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议的业务活动。

支付境外劳务费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6. 向境外支付劳务费需要缴纳哪些税

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第八条规定,应税服务,是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第十七条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接受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应税服务范围注释》第二条第六款第3项规定,咨询服务是指提供和策划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程管理等信息或者建议的业务活动。

7. 向境外支付劳务费需要缴纳哪些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
境外企业在提供劳务时,到贵公司考察了解,是否需要扣缴所得税,首先需要根据境外企业在境内工作时间,根据税收协定判断是否在境内构成常设机构。如果对方所在国与我国没有签订税收协定,或则根据税收协定构成常设机构,境外企业取得的所得应作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对非居民企业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的,应当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九条所称收入全额,是指非居民企业向支付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因此,直接支付给客户的美元差旅费,应扣缴所得税。

向境外支付劳务费需要缴纳哪些税?

8. 支付境外劳务费需要缴纳哪些税费

向境外支付劳务费需要缴纳的税:
(一)营业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一条及其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的,属于在中国境内提供劳务,应当按照条例规定缴纳营业税。
财税[2009]111号文第四点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40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属于条例第一条所称在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征收营业税。上述劳务的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根据上述原则,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问题所述,如境外机构向中国公司提供的劳务不属于111号文列举的不征税营业税范围的,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则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如需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则应分别按营业税税额的7%、3%和2%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三)堤围防护费:
根据《关于明确堤围防护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穗地税发[2004]267号)的规定,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堤围防护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粤价〔2001〕69号)和广州市地方

税务局《关于明确堤围防护费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穗地税发〔2004〕29号)的规定,驻穗办事机构(包括外国企业驻穗代表机构、外地和外地企业驻穗机构等)属于堤防费的征收范围,应当征收堤围防护费,其计征依据为应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收入额。对于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收入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不征收堤防费。
(四)企业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该项所得适用的税率为10%。对非居民企业取得上述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所称支付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对非居民企业直接负有支付相关款项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外国政府订立的有关税收的协定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依照协定的规定办理。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管范围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第二点第(一)款规定,境内单位和个人向非居民企业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的,该项所得应扣缴的企业所得税的征管,分别由支付该项所得的境内单位和个人的所得税主管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