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和 应付利息 有什么区别?

2024-05-16

1.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和 应付利息 有什么区别?

应付利息与应计利息的区别:应付利息属于借款,应计利息属于企业存款。
应付利息定义:
应付利息(interest
payable;accrued
interest
payable)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应计利息定义:
应计利息是指自上一利息支付日至买卖结算日产生的利息收入,具体而言,零息债券是指发行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附息债券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贴现债券也可以计算其隐含的票面利率。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和 应付利息 有什么区别?

2.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和 应付利息 有什么区别?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和
应付利息
是有区别的,区别如下:
  长期借款按合同利率计算的应付未付利息,如果属于分期利息的,计入:应付利息“科目;如果属于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计入”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
  但是他们的账务处理是
一致的,都是:
  借: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
  
贷:应付利息/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3. 长期借款发生的利息费用计入 长期借款 还是 应付利息?

  长期借款发生的利息费用计入要看长期借款的类型。如果是一次性还本付息,利息费用计入应付利息。如果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就计入应计利息。
  应计利息是指自上一利息支付日至买卖结算日产生的利息收入,具体而言,零息债券是指发行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附息债券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贴现债券也可以计算其隐含的票面利率。‍

长期借款发生的利息费用计入 长期借款 还是 应付利息?

4. 长期借款中的利息费用和应付利息有什么区别

对于长期借款一次还本付息的,应该是计提利息,而不是确认应付利息。所以计提时的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帐务处理(5)
2231
应付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二、本科目可按存款人或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吸收存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息。
看了就知道应付利息不核算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的利息的。
长期借款利息的入账时间
借款利息可以分期支付,也可在借款到期还本时一起偿付,具体应视贷款合同的规定。会计上,对应计入购建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利息,一般在年末和资产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决算时计提入账;如果年内分期支付利息,也可按付息期进行账务处理。除此之外的借款利息,应按月预提,计入当期损益。
所以应该是按月计提。实务中是按月,各种教材为了简化很多按年。

5. 长期借款发生的利息费用计入 长期借款 还是 应付利息?

  长期借款发生的利息费用计入要看长期借款的类型。如果是一次性还本付息,利息费用计入应付利息。如果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就计入应计利息。
  应计利息是指自上一利息支付日至买卖结算日产生的利息收入,具体而言,零息债券是指发行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附息债券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交割日所含利息金额;贴现债券也可以计算其隐含的票面利率。‍

长期借款发生的利息费用计入 长期借款 还是 应付利息?

6. 长期借款发生的利息费用计入 长期借款 还是 应付利息?

对于长期借款一次还本付息的,应该是计提利息,而不是确认应付利息。所以计提时的分录为:
借:财务费用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帐务处理(5)
2231
应付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二、本科目可按存款人或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吸收存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息。
看了就知道应付利息不核算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的利息的。
长期借款利息的入账时间
借款利息可以分期支付,也可在借款到期还本时一起偿付,具体应视贷款合同的规定。会计上,对应计入购建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利息,一般在年末和资产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决算时计提入账;如果年内分期支付利息,也可按付息期进行账务处理。除此之外的借款利息,应按月预提,计入当期损益。
所以应该是按月计提。实务中是按月,各种教材为了简化很多按年。

7. 应计利息和应付利息的区别

应计利息和应付利息的区别,具体如下:1、概念不同:应计利息是债券自上一次付息后累计未付的利息。在债券买卖时,债券卖出的结算价格应是债券的市场价格加上应计利息,即买主应向卖主支付债券市场价格加应计利息。但是,由于债券有一次终值付息和加息票分次付息两种形式,因此,上面所述的结算价格只有在加息票分次付息债券的交易中才会发生。同时,应注意收益债券也是例外情况,因为收益债券只有在盈利时才付利息。应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本科目可按存款人或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2、性质不同:应付利息属于借款,应计利息属于企业存款。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存款指存款人在保留所有权的条件下把资金或货币暂时转让或存储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或者是说把使用权暂时转让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或货币,是最基本也最重要的金融行为或活动,也是银行最重要的信贷资金来源;3、计算方式不同。计利息额=票面利率除以365乘以已计息天数乘以100。应计利息所涉及到的付息日处理:例如,3月15号为开始计息日,每年付息一次,则第二年的3月14日收盘之后进行付息除权;第二年3月15日重新开始计息。在付息日前售出债券,利息不归出售者所有,不过购买者必须依据上一次付息日至结算日债券的持有时间按比例给出售者相应补偿。上次付息日累积的利息额称为应计利息。

应计利息和应付利息的区别

8. 应付利息、长期借款的不同?

应付利息是(1)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⑵本科目可按存款人或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的各项借款。用来核算各种长期借款的借入、应计利息、归还和结欠情况。该账户属于负债类,其贷方登记借入的款项及预计的应付利息;借方登记还本付息的数额;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息数额。该账户应按贷款单位设置明细账,并按贷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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