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社保管理中心地址电话是多少

2024-05-13

1. 辽宁社保管理中心地址电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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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及分中心地址、咨询电话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黄寺广场新洪记后身3楼电话:82510065和平分中心:黄寺广场新洪记后身2楼电话:22532957沈河分中心:西顺城街48号(太清宫南100迷)电话:22734105、22734013大东分中心:大东路培育巷5号(天龙家园南大东工商局东路口)电话:62433026、24343689皇姑分中心:宁山中路140号(怒江广场东20迷)电话:86264788、86220263铁西分中心:重工南街66号(十二西路)电话:25641007东陵分中心:富民街43号2门(客运集团对面)电话:24232183、24216609于洪分中心:黄海路10号(于洪广场东100迷)电话:25308953省社保公司:和平广场正东路口100米

辽宁社保管理中心地址电话是多少

2. 辽宁社保管理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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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缴费单位登记(单位、个体户适用)一、缴费单位登记范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注:之前已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了社保登记的缴费单位无需再到地税局办理缴费登记。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地税领取);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3、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三、办事流程办事步骤业务项目办事地点第一步备齐资料,办理税务登记地税服务厅第二步办理缴费登记地税服务厅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33)四、办理须知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2、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后、首次缴费申报前应到地税服务厅办理每一位缴费个人的基础资料明细登记。3、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5日申报缴费。4、扣缴社保费与扣税为同一账户,缴费单位每月申报前须保证银行存款足额扣缴相关税费。5、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工行、农行、建行开设扣税(费)账号,并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可到地税服务厅领取或地税局网站下载),然后将其中的一份报送到地税服务厅,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6、缴费单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后,应于10个工作日之后可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3. 辽宁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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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缴费单位登记(单位、个体户适用)一、缴费单位登记范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注:之前已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了社保登记的缴费单位无需再到地税局办理缴费登记。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地税领取);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3、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三、办事流程办事步骤业务项目办事地点第一步备齐资料,办理税务登记地税服务厅第二步办理缴费登记地税服务厅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33)四、办理须知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2、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后、首次缴费申报前应到地税服务厅办理每一位缴费个人的基础资料明细登记。3、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5日申报缴费。4、扣缴社保费与扣税为同一账户,缴费单位每月申报前须保证银行存款足额扣缴相关税费。5、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工行、农行、建行开设扣税(费)账号,并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可到地税服务厅领取或地税局网站下载),然后将其中的一份报送到地税服务厅,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6、缴费单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后,应于10个工作日之后可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辽宁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电话号码

4. 辽宁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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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缴费单位登记(单位、个体户适用)一、缴费单位登记范围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注:之前已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了社保登记的缴费单位无需再到地税局办理缴费登记。二、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1、《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地税领取);2、《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3、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三、办事流程办事步骤业务项目办事地点第一步备齐资料,办理税务登记地税服务厅第二步办理缴费登记地税服务厅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33)四、办理须知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2、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后、首次缴费申报前应到地税服务厅办理每一位缴费个人的基础资料明细登记。3、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5日申报缴费。4、扣缴社保费与扣税为同一账户,缴费单位每月申报前须保证银行存款足额扣缴相关税费。5、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工行、农行、建行开设扣税(费)账号,并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可到地税服务厅领取或地税局网站下载),然后将其中的一份报送到地税服务厅,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6、缴费单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后,应于10个工作日之后可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5. 辽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电话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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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及分中心地址、咨询电话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黄寺广场新洪记后身3楼电话:82510065和平分中心:黄寺广场新洪记后身2楼电话:22532957沈河分中心:西顺城街48号(太清宫南100迷)电话:22734105、22734013大东分中心:大东路培育巷5号(天龙家园南大东工商局东路口)电话:62433026、24343689皇姑分中心:宁山中路140号(怒江广场东20迷)电话:86264788、86220263铁西分中心:重工南街66号(十二西路)电话:25641007东陵分中心:富民街43号2门(客运集团对面)电话:24232183、24216609于洪分中心:黄海路10号(于洪广场东100迷)电话:25308953省社保公司:和平广场正东路口100米

辽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电话号码

6. 辽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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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辽宁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号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医疗保险处主要负责拟订辽宁省医疗、生育保险政策、发展规划和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和指导检查;配合有关部门拟订辽宁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等工作。

公交信息
中山路一经街(公交站)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
途经公交: 125路

中山路杏林街(公交站)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
途经公交: 环路 ,125路 ,258路 ,277路

中山路杏林街(一经街)(公交站)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
途经公交: 277路 ,129路

市红十字会医院(公交站)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望云寺路
途经公交: 环路 ,258路 ,277路 ,129路 ,125路

辽宁省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地址

8. 沈阳市社保管理中心电话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及分中心地址、咨询电话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黄寺广场新洪记后身3楼电话:82510065和平分中心:黄寺广场新洪记后身2楼电话:22532957沈河分中心:西顺城街48号(太清宫南100迷)电话:22734105、22734013大东分中心:大东路培育巷5号(天龙家园南大东工商局东路口)电话:62433026、24343689皇姑分中心:宁山中路140号(怒江广场东20迷)电话:86264788、86220263铁西分中心:重工南街66号(十二西路)电话:25641007东陵分中心:富民街43号2门(客运集团对面)电话:24232183、24216609于洪分中心:黄海路10号(于洪广场东100迷)电话:25308953省社保公司:和平广场正东路口1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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