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还需要外汇核销吗

2024-05-14

1. 现在还需要外汇核销吗

需要
外汇核销分全额核销和差额核销,一般来料加工企业采取差额核销的办法。差额核销是按一定的比例将出口的收入汇入国内,余额可留境外用于材料的采购等。你要弄清楚外管局给你核定的比例。一笔水单可多笔核销,所有余额可用于下次核销。如果不核销,海关和外管局都会找你大麻烦。你的每笔出口都由电子口岸记录在案。
防止外汇流失并非不允许你使用你的外汇,只是要求你将你的收入按政府要求的金额汇入境内。外汇的使用请参考外汇管理的有关法规。如果你从银行提取的外汇用于黑市交易是违法的。这不属于核销管理的范围。外汇核销是指国家为加强进出口收付汇管理,指定外汇管理部门对进出口企业贸易的外汇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一种制度,目的是监控每一笔贸易的每一笔外汇的进和出。

现在还需要外汇核销吗

2. 现在进出口外管局核销吗

现在外汇管理局不要求企业逐笔核销了,但实行总量控制,即你共出口多少商品,就要汇回多少外汇,允许有一点的误差,但不可超过正常的标准。
希望可以帮到你,如果满意请点“选择满意回答”支持一下,谢谢!

3. 现在还需要去外管局核销吗?

不用了。现在批量网上核销报审,收到报审通过的公告信息,核销就完成了,存档备查即可。单笔核销和异常核销,例如货样广告品A、超比例核销等,除在网上报审外,还需要到外管局柜台办理核销审核手续。大致的流程如下:
电子口岸申领核销单-电子口岸核销单批量备案-收汇后电子口岸网站网上交单-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系统数据交换-数据提取-提取全部数据包括折算率-批量报审-收取公告信息核对核销结果-电子口岸出口退税报送报关单数据。
有关核销流程的解答网上很多,你搜索出来仔细看看,有不明白的就直接咨询外管局。千万要仔细,无论什么原因,一定不要逾期核销,自报关单出口日期起210天内一定要核销完成。210天不能按时核销的一定要提前办理延期核销申请。否则逾期对企业对本人影响都很大。

现在还需要去外管局核销吗?

4.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经常项目外汇结汇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 为规范经营外汇业务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境内机构结汇行为,防止资本项目外汇混入经常项目结汇,根据《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第六条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凡未有规定或未经核准可以保留现汇的经常项目项下的外汇收入必须办理结汇;凡未有规定或未经核准结汇的资本项目项下的外汇收入不得办理结汇。第三条 境内机构必须对其外汇收入区分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银行应当按照外汇收入的不同性质按规定分别办理结汇或入帐手续。凡无法证明属于经常项目的外汇收入,均应按照资本项目外汇结汇的有关规定办理。第四条 对于境内机构等值5万美元(含5万美元)以下的贸易出口外汇收入,银行可以先予以办理结汇或入帐,并在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的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以下简称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上注明相应的核销单编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事后进行抽查。第五条 对于境内机构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贸易出口外汇收入分别按以下规定办理结汇或入帐,并在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上注明相应的核销单编号。
  (一)以跟单信用证、保函或跟单托收方式结算的贸易出口收汇,银行凭上述结算方式规定的有效商业单据和出口单位提供的与出口业务相应的出口收汇核销单编号办理结汇或入帐。
  (二)对于等值5万美元以上经外汇局确定为“结汇信得过企业”以汇款方式结算的贸易出口收汇,银行可先结汇或入帐,事后凭收汇单位提供的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正本核对。
  银行须自结汇或入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知收汇单位到银行办理有关核对手续。收汇单位须持收汇凭证及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正本自结汇或入帐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银行办理有关核对手续。
  (三)对于等值5万美元以上非“结汇信得过企业”以汇款方式结算的贸易出口收汇,凭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正本办理结汇或入帐。
  (四)出口项下预收货款结汇或入帐,银行凭经外汇局备案并盖有“预收货款章”的正本出口收汇核销单和出口合同办理。第六条 对于境内机构非贸易及单方面转移等其它经常项目项下等值2万美元(含2万美元)以下的外汇收入,银行可以先予以办理结汇或入帐,外汇局事后抽查。第七条 对于境内机构等值2万美元以上的非贸易及单方面转移等其它经常项目项下外汇收入,金额在等值2万美元以上5万美元(含5万美元)以下的,银行凭收汇单位提供的正本合同(协议)、发票等其它凭证办理结汇或入帐;超过等值5万美元的,收汇单位应持合同(协议)、发票等其它凭证向外汇局申请,由外汇局审核真实性,银行凭外汇局的核准件为收汇单位办理结汇或入帐手续。第八条 外币现钞结汇按照境内机构外币现钞收付管理办法办理。第九条 银行在办理结汇或入帐后,须在收汇凭证(贸易项下出口收汇核销单,非贸易项下合同或协议)上签注结汇或入帐金额、日期,加盖戳记,并留存收汇凭证复印件两年备查。第十条 对于先结汇或入帐、事后核对的汇入汇款,银行办理结汇或入帐后,不得出具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但应在结汇或入帐时逐笔登记,俟收汇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应结汇凭证及加盖海关“验讫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正本并逐笔核实后,出具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第十一条 对于等值5万美元以上非“结汇信得过企业”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如收汇单位不能向银行或外汇局提供相应凭证,银行不得办理结汇,须原币划入银行暂收专户;
  对于等值5万美元以上“结汇信得过企业”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如收汇单位事后不能按规定期限向银行提供相应凭证并办理有关核对手续的,银行应按当日汇率冲回原币划入银行暂收专户;
  划入暂收专户的外汇不计息,未经外汇局核准不得汇出。第十二条 代理出口项下出口收汇,如委托方为有权保留外汇的境内机构,收款行收汇后可以凭代理方提供的正本委托代理协议,出口合同及委托方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或《外汇帐户使用证》办理原币划转,并在汇款附言中加注相应出口收汇核销单编号;汇入行按照规定办理结汇或入帐,并在结汇水单或收帐通知上注明出口收汇核销单编号。
  如委托方为不得保留外汇的境内机构,未经外汇局批准其出口收汇不得原币划转,收款行按本办法结汇后将人民币划至委托方。

5. 现在外汇核销是在网上核销还是

从今年8月1日期外汇核销方式已经进行了全国性改革,取消出口收汇核销手续,从以前的逐笔核销改为现在的收付汇总量核查,都改为报告形式登记,如有其他疑问可以联系通商汇:010*89426800*6910.

现在外汇核销是在网上核销还是

6. 请问8.1取消核销系统,改革后是不是每笔外汇到款都要写报告?

2012年8月1日后海关,税务取消核销单。
改革后,外管局变成网上监控。因为海关出关数据和银行收汇系统都与外管局联网了。
只要收汇数据跟海关出关数据相“匹配”,银行就会结汇。
 
外管局的监控系统根据不同的企业类别设置了不同的警戒线(匹配比例)。
比如,一类企业电子口岸上的出关金额是1000万美元,准予结汇的金额可能是1100万美元(可能包含一些预收汇),高于1100万的,就会亮红灯,银行需得到外管局的批准才能结汇(企业必须向外管局申报,说明理由,得到批准后,才会结汇)。
而低级别的企业,能结汇的最大金额就是你的海关实际信息所显示的出口金额。
就是说,高级别企业的收汇与出关金额之比高于100%,低级别的只能是100%。
 
负责办理退税的出口企业财务部,一般都有“电子口岸信息卡”,可以自行在网上查询“出口金额”的未结汇部分,只要有余额,就完全可以结汇,不论是8.1之前还是之后,毋需担心。
收汇与出口额是否匹配,你的结汇银行也可以告诉你。
银行一旦认定超出部分不能结汇的,要么等待网上海关数据的增加;要么有正当理由向外管局申请追加结汇额度(具体报告材料请咨询当地外管局)。补充一点,电子口岸的信息一般在实际报关日期之后一周至两周。(不同地区略有差别)。

7. 请问,是每笔外汇收入都得到外汇局核销或网上核销呢?能不核销吗?谢谢!

当然是要去核销的,否则外管局发核销单干嘛?就是为了监督管理企业的进出口行为。
如果你不核销,外管局会经常打电话让你去处理,如果你们拿不出充分的理由,外管局有可能会给予处理。程度视你们公司的地位而定,只要是小公司,基本要被收拾。要么罚款,要么干脆停止给你们发核销单。

请问,是每笔外汇收入都得到外汇局核销或网上核销呢?能不核销吗?谢谢!

8. 人民银行经常项目外汇管理要做哪些工作

外汇管理一般主要由外汇管理局履职。

   由于经常项目不像资本项目监管的那么严格,不需要笔笔审批,现在多数是通过银行、海关、外管局的网络联网监测管理。

   比如出口的商品,其海关的数据和银行外汇收入应该是能够匹配的,这样才能在外管局进行核销,如果你在银行的收汇是贸易项下的,但海关没有记录,外管局就会要求你说明,如果有问题,可能会罚款,严重的会取消外贸经营资格。

   经常项目下一般分为贸易项下河非贸易项下两种,现在非贸易项下的管理比贸易项下的严格,各种非贸易的收汇和付汇都要提供证明资料,并有一定的限制,如果超过了,就需要到外管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