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2024-05-16

1. 嘉兴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按照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一、产假申请天数: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二、产假流程怎么走:1.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嘉兴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2. 嘉兴生育津贴有多少钱

嘉兴生育津贴有多少钱?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在
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有何异同?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能否兼得?产假工资,严格地说是计划时代的称谓,那时没有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女职工生育期间享受产假,待遇也由所在单位支付,统称为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是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后,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重要内容;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社保机构按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的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必须用于职工在生育、产假内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对于已缴纳生育保险的企业,生育津贴是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不过其支付的主体为生育保险基金。说得更明白点,生育津贴就是原来所说的产假工资。全面推行社会保险制度以后,为了与国际通用术语衔接,“生育津贴”这一名词逐步取代了原来的“产假工资”。这点,可以从很多地方法规和政策的表述中找到很多印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如,《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生育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女性从业人员生育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的,或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在法定休假期间内,“由领取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再如,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职工生育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12年1月1日起实行)第三条中明确强调:“生育津贴即为产假工资”。既然生育津贴就是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只不过是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因此,女职工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原则上,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可同时兼得。

3. 嘉兴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按照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职工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一、产假申请天数: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二、产假流程怎么走:1.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2.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3.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嘉兴生育津贴报销标准

4. 浙江生育津贴2022最新政策

浙江生育津贴2022最新政策如下:1、生育的女职工可享受98天产假,在浙江工作的女职工可增加30天,共128天;2、难产的女职员增加15天产假;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4、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有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女职工有42天产假。申领生育津贴所需的证明材料如下:1、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医疗费收据、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住院病历复印件、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3、参保单位帐号表;4、出生医学证明、孩子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女职工分娩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5. 浙江生育津贴2022最新政策

生育津贴政策:1、参保人必须要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并需要缴纳12个月以上;2、还有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者是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3、生育津贴的领取所需材料,包括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还有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也不要忘记带上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单位证明以及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核对。
《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  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本办法规定的产假天数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不再支付产假期间工资。生育津贴计发标准高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差额部分;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的,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对差额部分予以补足。女职工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标准支付其产假期间的工资。


浙江生育津贴2022最新政策

6. 嘉兴人才补贴政策2022

2022补贴政策如下:1、购房补贴。2、对象和标准、硕博人才在嘉兴市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给予购房补贴,博士35万元、硕士15万元。在首次申请购房补贴5年内,该房产禁止上市交易。购房补贴一般分两次申请,首次申请金额为补贴金额的50%,第二次申请须在首次申请1年后且在市本级工作满3年、首次申请时如已在市本级工作满3年的,可直接申请全额补贴。领取购房补贴时,将扣除已享受的租房补贴。3、申请材料、填写有关信息,上传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照片。

7. 浙江生育津贴2022年政策

法律分析:一、产前检查与分娩阶段的医疗费用报销在杭州,这两项均已纳入医保范围,只要是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相关检查与医疗项目,均可通过医保卡直接结算。其中:产检检查阶段持医保卡和证历本前往医保定点医院就诊即可,与平常的门诊结算手续相同。分娩阶段携带医保卡和证历本,出院时医院会实时结算,如果没带社保卡的,在部分医院可使用电子社保卡,如不能使用电子社保卡的,则需后续前往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二、生育医疗补贴费从出院到产假结束,这段就真正意义上完完全全地进入了生育保险的“管辖范围”了,要发生育医疗补贴费与生育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补贴。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浙江生育津贴2022年政策

8. 浙江生育津贴2022年政策

浙江男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及报销条件,以下是浙江男职工生育保险政策及报销条件,希望以下的资讯可以为你们的生活带来帮助。浙江男职工生育保险政策:1、参保单位填写《杭州市职工生育保险费用支付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生殖健康服务证的申报户口联(复印件),发证单位盖章不清晰的复印件,需随带原件。3、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4、分娩时的住院医疗发票(复印件)。5、医疗部门出具的生育医疗诊断证明(原件)。6、住院或出院时,有关生育情况记载的病历(原件)。顺便提醒一下,需要在产后6个月以内申报,否则就不受理了。另外,在每月12日之前递交申报材料的,审核通过以后,当月20日以后凭受理单到市社保局业务大厅19号工伤生育窗口(区属企业到各城区社险办)领取回执,生育保险待遇费用通过当月的结算一次性拨付给职工所在单位。每月12日以后递交申报材料的,审核通过以后,次月20日以后凭受理单到社保局业务大厅19号工伤生育窗口(区属企业到各城区社险办)领取回执,生育保险待遇费用通过次月的结算一次性拨付给职工所在单位。以上都是所在单位的人员办理的,不需要本人去。报销条件: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