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新区公积金和社保

2024-05-13

1. 苏州新区公积金和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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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可以参照如下2013年度苏州高新区社保缴交比率。主要是看你们公司给你提的缴交基数是多少,按照你税前6000,如果按照全额缴交的话,到手可以拿到4800元左右。苏州高新区2013年社保缴交比例类别单位缴交比例个人缴交比例养老20%8%医疗9%2%+5元失业2%1%生育1%0%工伤1%0%合计33%11%+5元2013年度企业单位和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上限为14407元/月,下限为2170元/月。补缴基数为4273元/月。机关事业单位和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上限为21929元/月,下限为4386元/月。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缴交比例类别单位缴交比例个人缴交比例公积金8-12%8-12%2013年7月1日起苏州市区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交基数上限为15400元/月,下限为2010元/月。新职工补贴比例为15%。

苏州新区公积金和社保

2. 苏州新区公积金怎么交的

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负责办理缴存手续,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相同,各承担50%。题目中另外提到的养老,医疗,工伤都不属于住房公积金,而是属于社会保险。
参照《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公积金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
参照《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单位及其职工应当依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由单位负责办理缴存手续。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
参照《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参照《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月缴存最高限额的调整方案由公积金管委会按照有关规定拟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应当相同。

扩展资料
1、题目中提到的养老,指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题目中提到的医疗,指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题目中提到的工伤,指的是工商保险。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4、另外还有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参考资料来源: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3. 苏州新区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提取有2个办法:
1、办理回乡务农一次性提取,需要农村户口及已离职。(2011年7月1号以后缴纳的部分无法提 取)
   所需材料:户口本复印件,回乡务农一次性提取表格加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章,身份证,医保资料
2、办理房屋贷款,符合条件可提取公积金,无需离职。
  购房合同及发票。(详情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

提取比例有多有少,要看你的具体情况。

请采纳,谢谢!

苏州新区公积金提取:

4. 苏州高新区社保局

可以办理转移:
步骤1、让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开具一张同意接受的函件,如果是外省转如要出具汇款信息;各机构要求不一样,有可能是原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同意调出函件,到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盖章。(可先电话咨询)威海和济南市一个省吧!嘿嘿
2、持接受函(或转出函)到原单位社保所属机构办理转移,如原单位有社保专管员,可将接受函交托办理。
3、原单位社保机构同意转出,出具“转移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码、转入转出单位信息、参加工作时间、缴费截止日期等信息;“个人缴费记录单”含姓名、缴费明细、每年交费月份及账户余额等信息。
4、持单据到现单位所属社保中心办理转入
以上步骤试用于陕西省,各省应该大同小异。(在陕西省内如果社保账户没有并户,即重新开户,就是像你这种情况,原单位交了,新单位也要开始交,上交是很麻烦的,必须先并户)

如果半年缴纳的不想要了,可以办理退保,但只退个人帐户余额!

办理重新开户对原户头不影响,随时可以并户!

5. 苏州新区公积金社保查询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苏州园区、新区公积金缴交比例项目基数园区(缴交比例)新区(缴交比例)公司个人公司个人公积金当月工资22.2%22.0%40.0%19.0%养老保险金22.0%8.0%医疗保险金2.0%1.0%失业保险金9.0%2.0%住房公积金7.0%8.0%合计22.2%22.0%40.0%19.0%注:1.园区:公积金中包含养老、医疗、普通专户。2.新区:公司缴交22%养老保险金中包含1%的生育保险,1%的工伤保险。项目基数园区(缴交比例)个人帐户园区统筹个人帐户园区统筹公司个人离开园区,去园区以外地方就业(包括新区、市区)公积金当月工资22.2%22.0%4.2%4.2%养老专户2.0%8.0%20.0%医疗专户2.0%2.0%普通专户36.0%10.0%合计22.2%22.0%40.0%4.2%20.0%24.2%项目基数新区(缴交比例)个人帐户社会统筹个人帐户社会统筹公司个人离开新区、市区,去以其它地方就业养老保险金当月工资22.0%8.0%8.0%22.0%8.0%20.0%医疗保险金2.0%1.0%3.0%8.0%3.0%8.0%失业保险金9.0%2.0%-3.0%-3.0%住房公积金7.0%8.0%15.0%-15.0%-合计40.0%19.0%26.0%33.0%26.0%31.0%综合比较:①当离开苏州时,园区、新区的公积金对你的个人帐户影响。项目个人缴交比例公司缴交比例个人帐户离开时个人帐户实际增加比例新区19.0%40.0%26.0%26.0%+7%园区22.0%22.2%40.0%20.0%-2%②当离开苏州时,园区、新区的总收益(工资+个人帐户)对比。项目个人工资个人帐户帐户实际增加比例合计结果新区81.0%19.0%+7%107.0%园区78.0%22.0%-2%98你在园区时,你的个人帐户看上去很多,但园区的公积金政策没有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当你离开园区时(公积金转出园区时),要扣除社会统筹20%,看表后就能明白了,在园区,你个人缴交了22%,单位也缴交了22%,但离开时你的帐户却只能拿20%,其它都统筹掉了。实际个人帐户从22%变为了20%,反而减少了2%。结合到手工资个人实际只剩下98%。在市区,你个人只须缴交19%,单位要缴交了40%,但离开时你的帐户却能拿26%。实际个人帐户从19%变为了26%,增加了7%。结合到手工资个人实际有107%。

苏州新区公积金社保查询

6. 苏州新区公积金怎么交的

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负责办理缴存手续,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相同,各承担50%。题目中另外提到的养老,医疗,工伤都不属于住房公积金,而是属于社会保险。
参照《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公积金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
参照《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单位及其职工应当依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由单位负责办理缴存手续。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部归职工个人所有。
参照《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参照《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月缴存最高限额的调整方案由公积金管委会按照有关规定拟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应当相同。

扩展资料
1、题目中提到的养老,指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题目中提到的医疗,指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题目中提到的工伤,指的是工商保险。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国家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确定行业的差别费率,并根据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在每个行业内确定费率档次。行业差别费率和行业内费率档次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
4、另外还有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参考资料来源: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7. 苏州高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电话:0512-12329
地址:苏州高新区狮山路2号,新创大厦一楼
扩展延伸:苏州高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基本职能:
1、执行、完成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
2、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3、审核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转移;
4、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负责贷款审批和贷后管理;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和催缴;
6、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对帐和查询;
7、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摘要】
苏州高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提问】
电话:0512-12329
地址:苏州高新区狮山路2号,新创大厦一楼
扩展延伸:苏州高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基本职能:
1、执行、完成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
2、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3、审核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转移;
4、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负责贷款审批和贷后管理;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和催缴;
6、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对帐和查询;
7、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回答】

苏州高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8. 苏州办理公积金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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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保和公积金不是一个账号,连卡都不是同一张;2、社保卡目前已经加载了金融业务,就是一张银行卡,绑定了你的社保账户。(既可以就医刷卡,又可以当银行卡存钱使用--需要到银行柜台激活;简单说这个卡集合了两个账户,一个社保账户,一个银行账户。3、同样,公积金卡目前也已经加载了金融业务,就是一张银行卡,绑定了你的公积金账户。(将公积金从公积金账户提取到银行账户,然后从ATM取现,同时也可以单独当银行卡使用;简单说这个卡集合了两个账户,一个公积金账户,一个银行账户。4、如果你之前已经办理了社保卡,一般情况下公司的人资部会去社保局替你处理的,他们知道怎么处理,提供你的身份证号就可以了,社保局可以查询到你的账号;3、如果你之前还没办过卡,问问人资的人,他们经常办理,知道怎么处理,免得你到社保局跑来跑去耽搁时间。4、如果你现在和之前缴纳社保或者公积金在同一个城市,那就直接交就好了,如果你更换了城市,那就要把社保关系从之前的城市转移到现在的城市(全省联保的除外),也可以在现在的城市重新开户(这些都是人资帮你办理,不用担心,你自己去办理说不定还办不了,比如外地户口必须挂靠本地的单位才能缴纳),将来可以合并到一起,在同一个城市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