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扬州职工社保政策

2024-05-15

1. 2009年扬州职工社保政策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必须给职工缴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摘要】
2009年扬州职工社保政策【提问】
2009年企业必须给员工缴纳五险吗?【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根据《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企业必须给职工缴足“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回答】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2009年企业必须给员工缴纳五险的亲【回答】
2009年6月至2010年4月期间在公司上班,公司只交了养老保险和生育险,合法吗?【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不合法的亲【回答】
2021年该公司已注销,怎么维权?【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的【回答】
但是劳动合同没有了?【提问】
但有养老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记录【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劳动局是有合同的亲【回答】

2009年扬州职工社保政策

2. 扬州市2015年社保缴费基数

你好,请见下:
扬州人社局:
扬人社〔2015〕47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4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255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2015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全市范围内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计算其基础养老金使用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832元。

二、从2015年3月1日起,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的上限调整为201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4496元),下限按2299元执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下限按2564元执行。

三、仪征市、高邮市、宝应县2015年度的社会保险征缴基数的上下限,请根据省厅文件规定结合地方情况研究确定方案(原则上其下限不得低于2299元),并报我局审核后,报省厅备案。

四、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与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同步调整。

附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4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255号)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财政局
二〇一五年二月二十五日

3. 2015扬州社保缴费多少?

2015年扬州社保的缴费比例如下: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8%+1% ;个人缴费:2%+3。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1.5% ;个人缴费:0.5%。
4、生育保险:单位缴费:0.5%;个人无需缴纳。
5、工伤保险:单位缴费:0.6%;个人无需缴纳。

扩展资料:
扬州市2015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全市范围内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计算其基础养老金使用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832元。
2、从2015年3月1日起,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的上限调整为2013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4496元),下限按2299元执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下限按2564元执行。
3、仪征市、高邮市、宝应县2015年度的社会保险征缴基数的上下限,请根据省厅文件规定结合地方情况研究确定方案(原则上其下限不得低于2299元),并报我局审核后,报省厅备案。
4、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与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同步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5年度扬州市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2015扬州社保缴费多少?

4. 2012扬州市最低社保缴费基数

最低的缴费基数为每个月3368元。根据扬州社保公众号统计:养老保险:个人269.44元,单位538.88元。医疗保险:个人67.36元,单位252.60元。失业保险:个人16.84元,单位16.84元。工伤保险:个人不缴纳,单位根据其所属行业选择缴费。生育保险:个人不缴纳,单位缴费16.84元。扬州,江苏省地级市,地处江苏省中部,位于长江北岸、江淮平原南端。现辖区域在北纬32度15分至33度25分、东经119度01分至119度54分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