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p2p债权转让的条件是怎样的

2024-05-14

1. 我想问问p2p债权转让的条件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条件如下:1、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5、转让行为通知了债务人。【法律依据】《合同法》第80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更多关于p2p债权转让的条件是怎样的,进入:https://m.abcgonglue.com/ask/a5d4221615832229.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我想问问p2p债权转让的条件是怎样的

2. 请问一下p2p债权转让的条件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条件如下:1、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5、转让行为通知了债务人。【法律依据】《合同法》第80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更多关于p2p债权转让的条件是怎样的,进入:https://m.abcgonglue.com/ask/a5d4221615832229.html?zd查看更多内容

3. P2P中涉及的债权转让是什么?是合法的吗?

  这个是受法律保护的
  债权转让是指,第一出借人先行将资金出借给借款人,第一出借人由此形成对借款人的特定债权,第一出借人再将该特定债权转让给新的出借人主体(P2P平台为该债权转让事宜提供服务)的形式。
  就目前我国的数据统计,网络P2P平台已经有2000余家了,可以说这么数据也在不断壮大中,并且网络P2P平台也不相同。综合体借贷的平台有像拍拍贷等,特定领域的平台有像为珠宝行业商户提供借贷的合利金。

P2P中涉及的债权转让是什么?是合法的吗?

4. p2p债权转让是否合法?


5. p2p债权转让模式怎么样用大白话解释

不是直接由投资人把钱借给借款人(借贷双方不直接签订债权债务合同),而由(某个特定的)第三方个人先行放款给借款者,再由该第三方个人将债权转让给投资者,就形成了P2P借贷的专业放贷人与债权转让相结合的模式(宜信的大部分业务就采用了这个模式)。这里特定的第三方个人称为专业放贷人。

    P2P线下债权转让模式或将迎来生死大考。网贷观察网小编日前通过多方采访了解到,由于线下的债权转让存在信息不透明、资金使用不规范甚至被挪用等风险,监管层对这一模式存在不少担忧,而正在酝酿中、即将出台的P2P监管条例可能终结这一模式。

    “监管层对于这一模式的态度整体比较负面,或者说不太接受。未来出台的行业监管规则里有彻底否定这种模式的可能,一些按照这一模式运营的平台可能会被要求限期整改。”一位接近监管层的P2P行业人士说,这种线下平台大多信息披露不充分,操作方式不够透明,监管层未来可能会强制要求披露一些数据。

    债权转让模式也被业内人士称为“居间人”模式,或“专业放款人”模式,即P2P平台在线下寻找借款人,对其进行评估,通过后推荐给专业放款人,专业放款人向借款人放款,取得债权,然后把债权转让给投资人,投资人获得债权带来的利息收入。


    线下P2P借贷通常采取债权转让的模式。在我国,线下P2P平台虽然数量少,但体量较大。据《中国P2P借贷服务行业白皮书(2014)》数据,粗略计算,2013年排名前5位的线下P2P借贷平台的借贷总额为600亿至800亿元。

    不过,不同于投资人和借款人通过网络平台撮合后直接对接的线上模式,线下P2P平台的这种债权转让模式一直饱受争议,甚至有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模式根本不是P2P。不少业内人士认为,在这一模式中,身为“专业放款人”的自然人本人的风险,是这一模式中最难以回避的风险之一。

    一位P2P行业人士分析说,在线下模式中,对借款人放款和对投资人进行债权转让都必须经过专业放款人,因此,如果这时候专业放款人自身出了问题,不要说恶意的跑路,即使是身体状况有变,或者婚姻状况有变化,都有可能导致不可控的风险。虽然现在大多数线下平台在处理这种关系时,都会在合同中约定债权管理由专门的公司来负责,看似和专业放款人脱离了关系,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专门负责债权管理的公司本身也是专业放款人的,所以至少也存在着关联风险。

    “其实,除了上述自然形成的风险,监管层最担忧的还是这种模式的透明度较差。换句话说,有的平台在做的事情,监管机构根本无从知晓。”上述人士表示。目前,国内排名靠前的几个债权转让模式的平台如宜信、冠群驰骋、中融民信等公开披露的信息都比较有限。

    该人士还表示,由于债权转让全部是在线下进行的,就存在资金被挪用的风险,这也是为什么有些线下平台会被质疑为“非法集资”或“资金池”,原因在于其内部流程不透明、操作方法未知。

    一位在线下平台曾买过此类债权转让产品的投资者说,虽然在债权转让合同中平台会告知相应的借款人的部分信息,但是信息非常有限,真伪也很难核实。

    除了上述两个风险之外,这一模式中资金杠杆所引发的流动性风险也被业内人士频繁提及。《中国P2P借贷服务行业白皮书(2014)》指出,在债权转让模式中,专业放款人必须要以自有资金放贷,然后进行债权转让。为使“自有”资金快速增加,专业放款人多采用延长结账周期的办法“盘活”代收费用,提升可贷资金量。由于代收借款人的一些服务费、管理费等各项费用较高,在一轮放贷之后及债权转让之后,专业放款人可支配的资金可达到其本金的1.3倍甚至更高,就形成了资金杠杆,多次放贷之后,杠杆多次叠加,也形成了资金杠杆风险。

    上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尽快出台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指导意见和配套管理办法,促进公平竞争”。此前,央行和银监会在不同场合均明确表示要划定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业务经营红线:“明确平台不得提供担保,不得归集资金搞资金池,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更不能实施集资诈骗。”

    国内P2P平台乐百贷在接受网贷观察网小编采访时表示,线下债权转让是线下模式下的无奈选择,在时间上是先有资金募集后有项目匹配的,资金发生转移时项目信息未知,所以严格而言不符合信息披露的要求。

    “这种手段对规范平台而言是不得已的选择,但因为一定时间内形成了交易资金池,容易被不规范平台利用。我们感觉,这将会是被严格监管的运营模式。”魏伟说。

    值得注意的是,鉴于监管的这种取向,一些平台目前已经在探索模式转变。比如,一些线下P2P借贷平台将借款人信息等向线上的P2P平台输出自身的信贷资源,降低专业放款人的资金压力,或者直接搭建线上平台,把借款项目直接放到线上销售。

p2p债权转让模式怎么样用大白话解释

6. p2p债权转让模式有哪些?有哪些风险

债权转让模式:  一是专业放贷人模式。在该模式中专业放贷人(通常为平台的实际控制人、平台财务或平台易于控制的其他个体)向借款人放款,取得相应债权,再把债权按金额、期限打包错配、小额分散给投资人,并承诺到期回购债权。专业放贷人模式解决了借款人和投资人不好匹配的问题,在行业初期大大促进了行业的发展。
  二是普通债权转让模式。该模式往往涉及到两个平台,至少包括转让人、受让人、原始借款人、原始借款服务中介(P2P等)、债权转让平台(理财销售平台)等5个相关方,是指出让人愿意将其与借款人、借款服务中介(如P2P平台)一并签署并生效的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另一个平台上的受让人,即投资者。
  三是投资人债权变现模式。该模式是针对同一平台的投资人而言,即A投资者将其投资的标的转让给平台上的B投资者,A投资者实现资产变现,是平台提高投资者资产流动性的重要创新。目前后河财富上就有这种债权转让模式。利于投资者快速回笼资金,增加流动性。
  实践中,债权转让模式还出现了更为复杂的变种,包括引入交易所、设立SPV或引入其他类型债权产品等,但本质上并未脱离上述三种模式。
三类债权转让模式的风险分析:  由于监管尚未明确是禁止哪类债权转让模式,所以目前主流P2P平台仍在观望之中。在笔者看来,第三种和第二种模式问题不大,第一种专业放贷人为此次监管的重点整顿对象。
  第三种模式债权转让关系局限在平台内部,潜在风险小,基本属于主流平台的标配产品,笔者判断不会成为此次整顿的对象。
  第二种模式是纯正的债权转让,有利于促进债权的流动,与资产证券化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该模式涉及多个相关方,交易结构复杂,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需要规范,但禁止的可能性不大。该模式是一站式理财平台的主要业务品种之一,如陆金所、网易理财、挖财等均有此类产品,随着越来越多的P2P转型一站式服务,该模式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就合规风险来看,第一种专业放贷人模式潜在风险最大。该模式存在期限错配、资金池、债权转让有效性、虚假债权、资金杠杆等一系列潜在风险,虽然在P2P行业发展壮大过程中居功至伟,但一直颇有争议。
  更为重要的是,目前线下有大量的借贷中介公司在使用这种模式做线下业务,涉及金额巨大,已经成为相关部门打击非法集资重要关注的对象。

7. P2P债权转让模式是怎样的

给你举个形象的例子,A公司将金融投资产品(比如基金,信托等)的收益权转让给B公司,B公司没有支付钱给A公司,这时候A公司就对B公司产生了债权,然后A公司就可以把这部分债权到P2P平台上受让给投资者。
他的还款来源包括:
1、B公司应支付给A公司转让价款
2、B公司的自有资金
3、A公司的自有资金
4、这部分投资产品对应的本金以及收益权。

P2P债权转让模式是怎样的

8. p2p的债权转让合法吗

p2p债权转让合法。债权人与第三人就让与债权意思表示一致,债权让与合同即告成立;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以外,无须履行特别的合同的形式,债权让与合同是否作成书面形式,不影响其效力。
一、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如何
债权转让通知的效力问题:
1、对债权人与受让人而言,通知并不是债权让与的构成要件,只要当事人之间达成债权让与协议,该协议即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是否通知并不影响债权的让与。
2、在达成转让协议后,如果债权人没有通知债务人,则债权转让对债务人不产生效力。
3、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二、没有到期的债权能不能转让呢?
没有到期的债权可以转让,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要求才可以进行转让。
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有效的债权是指依法成立,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的债权。如“赌债”就不受法律保护。
2、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如从债权、不作为债权、特定债务人的债权等;
②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原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协议不得转让债权的,债权转让无效;
③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在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时候应该及时的通知债务人,注意只是通知债务人,不需要得到债务人的同意,当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时,对债务人发生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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