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政风险的特点

2024-05-14

1. 地方财政风险的特点

 并逐步受到世界经济形势的影响正是由于地方财政具有综合性和来源广泛的特点,使地方财政风险客观普遍地存在于我们整个社会系统。仅仅在财政风险问题日趋严重时,才引起人们对它的关注,才着重于对防范化解财政风险的研究。入世意味着我国将加快全方位、多领域、多层次的对外开放,逐步融入到世界经济的主流之中,经济全球化在给我国经济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的同时,势必对我国地方财政产生重要影响。我国地方财政入世后将面临怎样的财政风险,如何迎接挑战已成为急待探讨的重大课题。 不同级别政府所存在的财政风险不同从横向看,我国地方财政风险程度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受历史和现实等多种原因的影响,中西部地区经济基础薄弱,经济发展环境制约因素多,经济发展长期处于相对滞后的状态。财政收不抵支,赤字突出是中西部地区财政运行的显著特点,中西部地区财政支出相对于财政收入增长过快,导致中西部地区所存在的财政风险明显高于东部沿海地区。从纵向看,我国地方财政风险不同程度存在于省、地(市)、县、乡四级政府之中,其中省、地(市)级的财政风险程度较小,县乡两级财政风险程度较高,甚至有些地区出现了财政危机。目前的地方财政状况是省以下政府层层向上集中资金,却将事权层层下放,导致财政状况自上而下一级比一级困难。这使得县乡两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财政风险加剧,集中表现为财政增收难度加大,财政收入增长趋缓,工资欠发普遍化,财政可调控财力较少,基础设施建设欠账等等。 债务负担沉重是地方财政风险的集中表现首先,分税制改革的出发点是增强中央政府在财政分配中的地位,提高中央政府财政收入,因而地方财力大幅下降。其次,财权财力分散、税收流失大大削弱地方财政实力。另外,在地方预算自求平衡的约束下,收过头税,寅吃卯粮搞空转给地方财政收入带来了未来风险。据统计,地方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从1993年的78.0%降至于1994年的44.3%,2000年略有回升到47.8%。近年来,地方行政事业机构和人员的经费支出急剧增长,使财政背负了沉重的负担,同时国家制定并实施的许多政策和措施都需要地方在财力上予以大力支持,所投入的项目需要地方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为此地方财政支出增长呈现出明显的刚性,地方财政自给率严重不足。2000年地方财政支出在全国财政支出中的比重为65.3%,地方财政支出增量达到14.7%,地方财政自给率仅为62%。由于对政府债务缺乏统一规范的管理,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各行其道,多头举债,以地方政府“多元化融资”等多种名义举借了大量债务。举债行为的不规范致使债务的偿还主体、责任主体不够明晰,从而形成重借轻还,财政最终承担债务的情况,导致了财政长期处于被动的局面。各级政府债务负担已成为困扰地方经济发展及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 当前财政风险日渐显现是以经济持续发展、财政收入持续增长为背景的,由此可看出,财政风险的直接诱因在于支出的过快增长。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财政的正常支出增长快且呈刚性除扩大了支出范围等客观因素(如社保支出)外,正常支出增长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供养人口不断膨胀,有些县乡财政的可用财力尚不足以全额发放人员工资;二是支出标准日益攀高。2.各级政府的投资需求异常强烈改革开放后,各地方政府拥有了相对独立的一级财政,拥有了本地经济与社会方面的诸多发展目标和各自的地方利益。在以投资带动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增长方式下,经济与社会的高速发展,决定了对投资的高度依赖。而且在经济扩张时代许多“负债经营”的成功先例,也无不激励鼓舞着众多的后来者,于是地方财政不准有赤字、地方政府不能举债的戒律被主动打破,有些地方不惜挤占有专门用途的财政资金和借债来发展地方经济。诚然,地方政府适度的“负债经营”应该有其积极的一面,但是不考虑本地区的还债能力和对投资项目效果的把握能力,其结果也必将加重地方的财政风险。从基层调查中也不难看出,伴随着一股股的政府“投资热”、 “城建热”、“建市场热”、“建广场热”,如果项目效果不佳,必然让地方背上了沉重债务包袱。地方政府投资需求的过热,实际透视着发展利益与偿债责任不对等的现状。 1.现行财政体制导致地方财力稳定与增长性差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后,在提高中央财政收入比重和加强中央财政的调控能力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地方税体系尚未完善,影响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县乡财政,农牧业基础财源本身缺乏稳定性,原工业性主导财源趋于萎缩,区域经济落后造成税源狭窄,属于地方的零散税源很难挖潜。2.政府间的财权与事权不统一,导致“上面出政策,下面掏钱”政府间的财权与事权不统一主要表现在:(1)在出现新的财政开支领域(如社保开支、社会应急性开支)时,往往采取“属地化”原则,增支义务交给下级;(2)在提高开支标准或制定强制标准时(如涨工资和科教、计生等规定法定比例的支出),则多是上面出政策不出钱(或出钱也是部分补助);(3)在体制上下划转中存在着甩包袱的现象,有增长潜力的上划,衰退成为包袱的下划(如煤、粮、森工企业下划),实际增加了基层负担;(4)在上级给下级的各种专项支出中往往要求地方必须有相应的匹配资金,这必然会增加下级财政的支出压力。由于“上面出政策,下面掏钱”,不仅影响地方财政收支的平衡,还造成因支出的刚性而倒逼收入问题的发生。3.现行转移支付制度导致地方政府之间满足基本支出的财力极不均衡现行转移支付制度基本上是以“基数法”来计算的,使地区之间处于不同的起跑线上,地区间财力极不平衡,导致欠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地方财力十分吃紧,甚至连保持正常运转的基本财政支出都难以满足。 1.地方债务管理的制度缺陷如因为不允许地方举债,因此地方政府性债务既没统管部门,也没有一套完善的制度与办法,形成了多头举债、多头管理的无序状态,实质上更增加了地方债务的风险性。另外,《预算法》不准地方有赤字,但以地方财政的现实看,尤其是县乡基层,赤字已相当普遍,而且总体规模也相当可观。因此,这一规定实质上已成为一纸空文,不但没有杜绝地方赤字,而且还造成了大量隐性赤字的存在,更增加了财政风险隐患。2.预算外资金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预算外资金的存在,肢解了财力,削弱了财政在国民经济中的调控能力,且成为产生腐败的温床。虽然现在实行的“收支两条线”办法有所缓解上述问题,但还没有从根本上扭转预算外资金部门所有这一传统认识。3.管理松弛,制度约束弱化由于长期以来存在的管理松弛、奖惩不到位以及人情风、行政干预等问题,导致制度的现实约束力大为下降,有的规章制度甚至成为挂在墙上的摆设。进一步分析,目前我国财政风险问题凸现,除了以上原因外,还有其深层次的原因:一是社会处于“转轨”时期所带来的必然性。在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过去积存的许多矛盾和问题还未完全解决,新的矛盾和问题又不断涌现。如要刺激经济防止衰退和要为过去理论设计不周而出现的社保欠账而支付成本等等。由于财政所处的特殊地位,必然要担负起更多的责任与风险。二是政府越位的必然结果。政府行为的“越位”现象较为普遍,许多地方领导习惯于直接插手于微观经济、越俎代庖,这不仅不符合构建公共财政的要求,而且加大了地方财政风险。三是市场主体尚未健全,投融资体制亟须改革。目前,我国市场主体不健全,政企不分的问题仍较为突出,加之投融资体制的改革滞后,由此造成投资主体不明、责任不清、投资需求膨胀、重复建设、项目质量不高、资金使用效率低下、讲借不讲还的信用危机和银行惜贷等大量中国所特有的问题,面对这些问题,缺乏有效的办法,往往是财政单打独斗,加重了财政风险。四是法治建设和经济发展软环境有待加强,对政府行为(或领导行为)缺少必要的约束。健全的法治环境及其他经济发展软环境对现代的市场经济的发展十分重要,但有些地方领导往往是热衷于抓一两个项目,而忽视了环境治理,结果是舍本而求末。如果一个地区软环境恶劣,市场秩序混乱,信用低劣,办事效率低下,乱收费和勒卡严重,即使地方领导抓得上一两个项目,恐怕也难以久存,更谈不上地方经济的整体腾飞。

地方财政风险的特点

2. 地方财政风险的介绍

所谓地方财政风险是指在种种不确定的因素影响下,地方财政资金遭受损失或财政支出出现困难而危及地方政权正常运转及其职能行使的可能性。地方财政风险是指地方财政在运行过程中,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特别是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财政的正常支出发生困难而导致政府机器难以正常运转、地方经济停滞不前甚至下降、社会稳定受到破坏的可能性。地方财政风险具有诱发空间广、传导性快、隐蔽性强、危害性大等特点。

3. 地方财政风险的防范和对策

 有效控制财政风险我国1994年建立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初步理顺了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分配关系,但该体制受到种种条件制约,带有强烈的过渡色彩,对地方财政风险的形成累积具有重要影响。进一步完善分税制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化解地方财政风险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是明确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与界定。首先是确定哪些事权划归中央政府,哪些事权划归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发生事权交叉的领域,中央与地方政府应按照受益与付费相对称的原则,积极配合、主动协调以实现有效管理,如跨辖区的基础设施、江河治理等。然后是合理安排地方各级的事权关系。也就是正确处理地方各级政府间的关系,明确省、市、县、乡政府间的事权划分。长期以来,省级以下政府间事权划分不清是造成地方各级财政风险程度不同的重要原因。二是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间的税收分配,建立并完善地方税收体系。目前我国地方税收收入税源零星、规模过小、改革滞后,加重了共享税分享比例和中央财政转移支付的压力,也使地方政府调节经济力度不足,为此有必要建立、完善地方税体系,适当扩大地方税规模,使地方本级收入基本能够满足地方财政的开支,增强地方以自身相对独立的财力来防范财政风险的能力。三是健全完善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就防范化解地方财政风险而言,我国当前转移支付制度应在两个方面完善。第一,加大对经济不发达地区转移支付的力度,确保地方政府最低服务水准的实现。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收支自给率低,财政收支矛盾更为突出,潜在的财政风险更加明显。因此,在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同时,应当充分考虑这些地区的财政运行状况,实行转移支付倾斜政策,加大中央专项拨款力度。第二,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有待加强和完善。要加大省级转移支付的力度,促进地区间经济协调发展;转移支付资金要按规定使用,向贫困地区和粮食主产区倾斜,保证基层政权运转和农村教育。 加强公共支出管理按照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要求,优化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地方公共财政支出体系是有效防范和化解地方财政风险的关键所在。第一,明确地方政府职能,合理界定地方财政支出的范围。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财政职能的客观要求,地方财政应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地方财政资金要逐步退出一般性、竞争性经营领域,加大公共需要的保障力度。第二,优化地方财政支出结构。地方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主要是在保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的条件下,压缩一般性项目开支,增加农业、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科技、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出。第三,改革地方财政支出预算体制。要严格按照地方政府职能范围确定预算支出范围,调整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延长预算编制时间,细化预算编制项目并加强预算论证;同时尝试开展部门预算,改变财政资金按性质归口管理的作法,将各类不同性质的财政性资金统一编制到资金使用部门。第四,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快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逐步扩大采购范围,加强采购的规范化建设,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政府采购的规范运行;改革财政资金缴拨方式,所有财政性支出均通过国库单一账户集中支付。 适时推出地方公债制度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应从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强化财政在地方政府融资管理中的地位入手。为此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披露制度。其内容不仅包括地方政府的直接债务,也包括间接债务。债务信息的充分披露是债务监控得以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二是规范地方政府担保,缓解潜在的债务风险。随着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渠道多样化,地方政府应当制定规范的担保原则,并逐步缩小担保债务规模,以财政贴息、补贴等方式来实现融资目的。三是加强政府债务归口管理,突出财政部门的主体地位。各级财政部门应对本级政府所属部门举借债务进行认真审核,监督债务资金的使用及偿还状况,承担起其所负有的监督管理责任。四是建立规范的地方财政偿债机制。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以年度预算安排,财政结余资金等形式建立财政偿债资金,专项用于地方政府债务的偿还。五是建立地方公债制度,规范政府融资行为。按照市场经济体制与分税制的客观要求,逐步建立规范可行的地方政府公债制度,在中央严格审批和监管制度的条件下,允许地方财政发行统一的债券,筹集地方公用事业发展资金,以规范政府融资行为及防范地方财政风险。 建立财政风险预警机制财政风险问题贯穿于财政活动全过程中,是当前地方财政亟待关注和解决的重要课题。提高各级财政风险意识,预先估计财政风险程度,做好防范规避风险准备,是财政工作由被动变主动的基本前提,是建立稳固平衡和强大的地方财政的重要保证。为此,要加强财政风险意识,增强防范规避地方财政风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为了切实有效地防范地方财政风险,应当根据我国地方政府财政运行的现状,建立一套相对完备的监控指标体系,准确地反映地方财政风险程度和未来发展变化趋势,对地方财政风险状况做出及时的预测。地方财政风险预警指标系统可以包括地方财政自给率、债务依存度、偿债率、内外债比率、地方财政可用财力比例等,相应设定风险指标控制范围,划分地方财政风险信号类别。

地方财政风险的防范和对策

4. 财政风险的介绍

目前,理论界对财政风险(Fiscal Risk)有不同定义:一种提法是,一般而言,所谓财政风险是指政府不适当的财政活动或财政行为(作为事件)给政府本身,给政府进一步的财政活动以及给社会经济带来的各种潜在危害的可能性。另一种提法是,“财政风险是专指财政领域中因各种不确定因素的综合影响而导致财政资金遭受损失和财政运行遭到破坏的可能性。”

5. 财政风险的财政风险的概述

比较两种说法,不难看出,前一种提法是假定特定行为主体(政府、公众等)的特定行动(财政活动)引发了财政风险,那么减少或规避风险的途径主要在于改变行为主体的活动范围、方式、方法。后一种提法是假定行为主体的活动是合理的,但该活动的最终结果要受各种客观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影响,而不受行为主体控制。那么,减少或规避风险的主要途径就是改善环境因素以减轻其对人们行为的不利影响。

财政风险的财政风险的概述

6. 财政风险的财政风险的类别

人们通常可以把财政风险划分为两个大类:内生性财政风险和外生性财政风险。内生性财政风险具有理论意义上的风险属性,而外生性财政风险实际上属于财政活动过程中的不确定性。更重要的是,财政过程中人们最有可能有效防范、化解的财政风险也就是内生性风险。只要找到诱发内生性财政风险的比较具体的原因,然后采取有针对性的制度手段、技术手段,特定财政活动受内生性风险影响的程度完全可以降低到最低限度。外生性风险是指源于财政系统外部各种不利因素引发的风险,如经济运行因素、政治因素、自然因素、技术因素等导致的财政资源浪费或效率下降的风险。内生性风险则是指源于财政系统内部各种不利因素引发的风险,该风险导致财政资源浪费或效率下降。这些因素主要包括:(1)政府职能界定不清导致政府与市场关系不协调。(2)财政立法滞后且有关法规制定不尽合理。(3)财政管理制度与专项管理制度不健全。(4)缺乏必要的公共决策过程。(5)事前、事后财政监督不力。(6)政府官员道德问题和职业技术问题。如前所述,相比之下,内生性风险比较容易化解,而外生性风险更难于控制。

7. 财政风险的特征有哪些

财政风险的一般特征:
财政风险具有广泛性;
财政风险具有机遇性;
财政风险具有传导性;
财政风险具有时滞性

财政风险的特征有哪些

8. 财政风险的财政风险的基本特点与性质

 但并非不可克服。与私人在其各自的经济活动中常常面临的各种风险一样,政府与国民面临的财政风险本质上也是客观存在,这主要源于经济生活里大量不确定因素的作用。不过,财政风险属于可能性范畴,这类风险不是必然要发生的;相反,理论上讲,如果事先采取了有效措施,所有风险都可以防范,或者予以规避。如果政府在财政活动过程中表现出较大的随意性且长期置风险于不顾,那么财政风险就会真地发生并给政府、国民和社会带来灾难。内生性财政风险主要源于政府方面,按照公共选择理论的观点,所有财政风险产生的原因至少与三个方面中的一种或多种有关:(1)与发挥各自职能的特定财政工具的基本性质有关。(2)与政府官员驾御这些财政工具的能力,包括协调财政政策目标的能力以及优化财政政策与其他宏观经济政策关系的能力有关。(3)可能最重要的是,与国家预算程序、预算体制、预算管理原则等制度因素有关。该理论认为,现代社会面临的挑战不是来自于市场制度方面,而是来自于政治制度方面。就内生性财政风险的诱发原因看,人们会很自然地归纳出财政风险的本质,即财政风险本质上是社会、政治、经济诸矛盾在政府财政上的集中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