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024-05-15

1. 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以股市为例吧。
 我国新股IPO在暂停一年多后重新开闸,我们认为此次IPO重新开闸不同于以往,从时间点看,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要求 “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后证券市场的一次重大改革,为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奠定良好基础,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细细品读此次证监会发布的《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改革亮点颇多。
    首先,此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的发布意味着我国新股IPO发行机制从审核制向注册制过渡,从单向监管向市场化转变,监管层的职能不再是单纯的事前审核批准,更突出事中加强监管、事后严格执法。
    第二、《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对主承销商引入自主配售机制,主承销商可以将网下发行的股票按事先公布原则配售给自己的客户。主承销商为发展长期客户,需要合理定价平衡买方利益。这有利于防止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共谋定高价。
    第三,强化社会监督,《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进一步要求提前招股说明书的披露时间,加强社会对拟上市公司的监督,同时对于披露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拟上市公司,证监会将中止审核,并在12个月内不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推荐的发行申请。改革意见将拟上市公司真正推向社会监督,更加透明才能杜绝“造价现象”的出现。
    第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强化中介机构的责任理赔机制,加大对业绩变脸公司的处罚力度,除暂不受理相关保荐机构推荐的发行申请外还将直接移交稽查部门查处。同时引入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机制,使主承销商对其客户的投资损失负责。
    第五、《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明确公募基金与社保基金主导发行定价,《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要求网下配售的股票中至少40%应优先向以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由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配售,给予专业机构投资者一定的定价主导权有利于拟上市企业发行定价更专业、合理。
    总体而言,《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的发布,对恶意炒新、财务造假等危害投资者的行为起到积极的遏制作用,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公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我国证券市场健康、有序、稳定的发展。

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 如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法律分析:
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监管职责和监管事项,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做到监管全覆盖,杜绝监管盲区和真空。厘清监管事权。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在规则和标准制定、风险研判、统筹协调等方面的作用,指导本系统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健全制度化监管规则。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落实监管责任,健全监管规则,创新监管方式,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形成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切实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促进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和市场效率,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二)基本原则。依法监管。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推进事中事后监管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公平公正。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坚决破除妨碍公平竞争的体制机制障碍,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确保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政府监管规则、标准、过程、结果等依法公开,让监管执法在阳光下运行,给市场主体以稳定预期。分级分类。根据不同领域特点和风险程度,区分一般领域和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涉及安全的重要领域,分别确定监管内容、方式和频次,提升事中事后监管精准化水平。对新兴产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新动能发展壮大。科学高效。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在事中事后监管中的作用,依托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推动监管创新,努力做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寓管于服。推进政府监管与服务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坚持行“简约”之道,做到程序、要件等删繁就简、利企便民,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3. 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实行什么监管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转变市场监管理念,明确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实行什么监管

4. 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实行什么监管

法律分析: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转变市场监管理念,明确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