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信用证项下的国际贸易融资有哪些

2024-05-14

1. 进口信用证项下的国际贸易融资有哪些

在信用证内,银行授权出口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以该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为付款人,开具不得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并按规定随附装运单据,按期在指定地点收取货款。
一、贸易合同具有哪些特点
在国际贸易中,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处于不同的国家,因此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相比,具有不同的特点:
1、国际性
即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的国家,不管合同当事人的国籍是什么。如果当事人的营业地在不同的国家,其签订的合同即为“国际性”合同;反之,合同被称为“国内”合同。如果当事人没有营业地,则以其长期居住所在地为“营业地”。
2、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货物,即有形有产,而不是股票、债券、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其他财产,也不包括不动产和提供劳务的交易。
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货物必须由一国境内运往他国境内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可以在不同的国家完成,也可以在一个国家完成,但履行合同时,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运往他国境内,并在其他境内完成货物交付。
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涉外因素,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涉及到不同国家的法律制度、适用的国际贸易公约或国际贸易惯例。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具有涉外因素,被认为与一个以上的国家有重要的联系,因此在法律的适用性上,各国法律的规定就与国内合同有所不同。概括起来,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法律有三种:国内法;国际贸易惯例;国际条约。
二、贸易合同具有哪些作用
首先,国际贸易合同是各国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开展货物交易最基本的手段。这种合同不仅关系到合同当事人的利益,也关系到国家的利益以及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因此国际贸易合同具有重要的作用。
其次,国际贸易合同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是联系双方的纽带,对双方具有相同的法律约束力。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必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否则就是违反合同,即违约。当违约造成损失或损害时,受损害方可依据相关适用法律提出索赔要求,违约方必须承担造成的损失。如果一方因客观原因需要修改合同的某些条款或终止合同时,必须提请对方确认。如果对方不同意修改或终止合同,除非提请方证明出现了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否则,提请方仍需履行原合同。

进口信用证项下的国际贸易融资有哪些

2.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进出口融资贸易有哪些

首先,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缺乏了解,也无经验,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性普遍认识较为肤浅,表现为两种倾向:
一是错误地认为国际贸易融资不需要动用实际资金,只需出借单据或开出信用证就可以从客户赚取手续费和融资利息,是零风险业务,这直接导致20世纪90年代中期由于大量信用证垫款形成的银行不良资产;
二是当出现问题后,又认为国际贸易融资风险很大,采取的措施又导致国际贸易融资授信比一般贷款难,审批时间长,制约了该业务的发展。

扩展资料:
表现方式:
(一)进口押汇。是指开证行在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审单无误后,根据民生推出贸易融资三大新品
其与开证申请人签订的《进口押汇协议》和开证申请人提交的信托收据,先行对外付款并放单。开证申请人凭单提货并在市场销售后,将押汇本息归还给开证行。
(二)限额内透支。是指银行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和抵(质)押、担保情况,为客户在其银行往来帐户上核定一个透支额度,允许客户根据资金需求在限额内透支,并可以用正常经营中的销售收入自动冲减透支余额。
(三)进口代付。是指开证行根据与国外银行(多为其海外分支机构)签订的融资协议,在开立信用证前与开证申请人签订《进口信用证项下代付协议》,到单位凭开证申请人提交的《信托收据》放单,电告国外银行付款。开证申请人在代付到期日支付代付的本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贸易融资

3. 国际贸易融资有关问题

这个题目有毛病——信用证的金额,也就是H银行的承兑金额是500 000美元,F银行做的是买断(福费廷),那么,应该是扣除贴现利率,即应该扣除LIBOR + 0.9% P.A.的利息,也就是说,偿付给A银行的款项少于500000美元,怎么会给A银行出口项下应收款项539 622.62美元?因为,承兑汇票的票面金额只有500000美元,也就是说,F银行从H银行能够得到的票款是500000美元,扣除F银行贴现给A银行的利息和费用,应该少于500000美元,怎么会多给了???买断银行不挣钱还贴钱?显然是大错误!

且不说本案例题目的错处,回答问题——在叙做福费廷业务时,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了解客户的相关信息,就是进口商名称、地址、开证行、融资币种、金额及还款条件,对进口商和开证行做深入地资信调查,以便确认进口商和开证行都不存在到期不能偿款的风险。然后就是按照信用证度让的程序,办理相关的手续,也就是F银行要求A银行提供的1~5条的所有资料和文件。

国际贸易融资有关问题

4.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进出口融资贸易有哪些

首先,商业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缺乏了解,也无经验,对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性普遍认识较为肤浅,表现为两种倾向:
一是错误地认为国际贸易融资不需要动用实际资金,只需出借单据或开出信用证就可以从客户赚取手续费和融资利息,是零风险业务,这直接导致20世纪90年代中期由于大量信用证垫款形成的银行不良资产;
二是当出现问题后,又认为国际贸易融资风险很大,采取的措施又导致国际贸易融资授信比一般贷款难,审批时间长,制约了该业务的发展。

扩展资料:
表现方式:
(一)进口押汇。是指开证行在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审单无误后,根据民生推出贸易融资三大新品
其与开证申请人签订的《进口押汇协议》和开证申请人提交的信托收据,先行对外付款并放单。开证申请人凭单提货并在市场销售后,将押汇本息归还给开证行。
(二)限额内透支。是指银行根据客户的资信情况和抵(质)押、担保情况,为客户在其银行往来帐户上核定一个透支额度,允许客户根据资金需求在限额内透支,并可以用正常经营中的销售收入自动冲减透支余额。
(三)进口代付。是指开证行根据与国外银行(多为其海外分支机构)签订的融资协议,在开立信用证前与开证申请人签订《进口信用证项下代付协议》,到单位凭开证申请人提交的《信托收据》放单,电告国外银行付款。开证申请人在代付到期日支付代付的本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贸易融资

5. 国际贸易融资中存在的问题

(二)担保难问题仍是制约国际贸易融资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据了解,由于外贸企业资产负债率普遍较高,大多数外贸企业在办理贸易融资时,即使在授信额度范围之内,也被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因外贸企业普遍存在可供抵押的资产不多、能提供保证的单位难找的问题.担保条件难以达到银行要求。所以,担保难是外贸企业在办理国际贸易融资时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
(三)融资方式简单,融资对象集中。目前,国内各银行办理的业务主要以传统的贸易融资方式为主,如出口打包贷款、进出口押汇等,约占贸易融资总量的70%;,而相对较为复杂的保理、福费廷等业务则开展有限如福费廷是一项无追偿权的贸易融资方式,对外贸企业而言,可确保应收账款的安全性,加速资金周转,有效防范信用风险、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且不占用企业授信额度.但目前各银行对这项业务开发不够,业务额极其有限,很难满足企业需要。
从融资对象来看,主要集中于大型外贸企业。这些企业国际竞争力强,业务发展稳定,资产质量优良,是各家银行主要融资对象。而对广大中小企业,则往往设定额外条件.不利于中小企业申请国际贸易融资贷款。
(四)审批程序繁多,操作流程不畅。不少企业反映。申请国际贸易融资所需程序复杂、手续繁杂,办理期限较长,效率较低,这些都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给办理业务带来很大的不便。如有的银行将国际贸易融资的业务审批等同于一般流动资金贷款,忽略了贸易融资的业务特点,缺乏一套符合其特点的快速、高效的审批方法。有时甚至出现货款已经收回,融资申请还未批复的尴尬局面。
(五)缺少有效的国际贸易融资风险防范措施。国际贸易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涉及的风险较为复杂,但它们是可以预测和防范的。然而科学有效的预测方法和防范措施,并没有在企业中得到具体的应用。如对于信用风险。仍使用传统的、无针对性的5C法,没有考虑到国际贸易融资的新特点和有别于一般贷款的形势;就国家风险来讲,其评估和预测的方法也不是十分的科学。
(六)我国的国际贸易融资易与国际上其他国家发生法律纠纷。国际贸易融资由一种传统的融资方式,逐渐形成了一套规范的国际惯例和通行做法。然而在我国.却存在着与国际惯例和通行做法不相协调甚至是相冲突的情况,违规操作的事件时有发生,法律纠纷不断。

国际贸易融资中存在的问题

6. 哪些属于进出口贸易融资

进出贸易融资方式大致有以下几种:
  1、减免保证金开证:减免保证金开证是指我行免收或者部分免收客户开证保证金,为客户开出信用证的一种贸易融资业务。客户申请减免保证金开证需要有授信额度,开证时扣减额度,信用证付汇时恢复额度。
  2、进口押汇
  进口押汇是指银行在掌握进口信用证项下的进口货权的前提下,在申请人对外付款时向其提供的短期资金融通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由申请人还本付息的业务。
  3、提货担保
  提货担保是指当我行根据客户申请开立的信用证项下正本海运提单未收到,而货物已到达港口时,客户可向我行申请开立提货担保书,交给承运单位先予提货,待客户取得正本单据后,再以正本单据换回原提货担保书。
  4、打包放款
  信用证打包贷款(packing
finance)又称出口信用证抵押贷款,是指出口商收到开证行开来的信用证,向我行申请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出口货物的采购、加工、包装和生产
  5、出口押汇
  尚普咨询提到,出口押汇是指我行应受益人(出口商)的申请,在未收妥有关款项的情况下,对即期或远期出口单据有追索权地向受益人给付对价,受让有关单据权利,向受益人融通资金的一种短期出口贸易融资方式。

7. 国际贸易融资有关问题

这个案例是谁编的?根本就是一外行——

1、H公司向A银行做出书面承诺:“全套单据及货权均转让你行,你行有权根据情况自行处理单据和货物,并可向我公司补收不足之差额。如属于你行直接过失(单据中的差错未能审出),造成对方拒付、迟付、扣付者,应由你行承担责任。”——议付行证明可能接受这样的条件?议付行有审单的责任,但不会承担责任,因为信用证是开证行对受益人的付款承诺,所以,受益人要获得信用证项下的价款,就必须自负责任地做到交单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受益人为了基于用款,所以才向议付行申请押汇。而出口押汇是议付行给予受益人的一种融资便利,其性质是一种贷款,既然是贷款,押汇怎么可能接受承担受益人交单不符的责任?只能说明编题的人没有一点实际经验。

2、对于信用证的议付行或者押汇银行,无论是押汇还是议付,议付行或者押汇银行在遭到开证行拒付后,都有权向受益人追讨垫付款(议付)和贷款(押汇)。因此,法院的判决应该是要求H公司向押汇银行退还押汇款。

3、如前所述,本案例编的实在是很糟糕,且案例叙述的也很混乱——“8月8日,开证行以单证不符点(样品与质量确认书中申请人的签字不恰当)为由拒付,A银行就此通知H公司。11月8日,开证行将全套单据退回A银行,A银行即通知H公司还款赎单,但H公司未能返还押汇款。此时,H公司的出口货物以因滞期而国外港口强制拍卖处理完毕。8月21日,开证行通知A银行,开证申请人不接受不符点。9月14日,A银行诉至法院,要求H公司返还押汇款及利息......”,连起码的时间顺序都混乱不堪。所以,编题的人实在是水平太差。

国际贸易融资有关问题

8. 信用证结算方式下进出口融资贸易有哪些

出口贸易融资
1、打包贷款(P/L) 
2、信用证项下单证相符押汇 
3、信用证项下单证不符押汇 
4、福费廷 
5、D/P买单 
6、D/A买单 
7、出口发票贴现 
8、出口保理 
9、信保押汇 
10、出口仓单担保融资 
11、出口退税额度融资


进口贸易融资
1、 进口开证(L/C) 
2、 背对背信用证(B/B L/C) 
3、 假远期信用证 
4、 信托提货垫款(T/R) 
5、 担保提货(S/G) 
6、 进口押汇 
7、 进口代收垫款(I/L) 
8、 进口发票融资 
9、 进口代付 
10、进口保理 
11、进口一票通 
12、TT进口押汇

是这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