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各省纳国税排名?

2024-05-16

1. 2019各省纳国税排名?

您好,今年国考国税是还会招人的。参考往年的国考时间,一般都是在10月的中下旬发布国家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 2018年国考时间可以参考下面2017年的: 公告发布:2017年10月28日职位发布:2017年10月29日后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0~11月8日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0日祝您成功!

2019各省纳国税排名?

2. 中国各省向中央上缴国税最多的是哪一个省

剔除海关代征和证券交易印花税!各省相同口径,都是2016年度国税局统计的国内税收!
1、广东 9066.53亿(并非网上说的12855.58亿,要剔除海关代征和深圳的证券印花税)
2、上海 7730.1亿(国税4个种类相加,上海国地税合并了)
3、江苏 7108.9亿(和广东同口径)
4、北京????(大家知道的)
5、浙江 5154.59亿
6、山东 4069.31亿(好像比2015年还少)
7、湖北 2402亿(中西部第一)
8、四川 2282亿 (西部第一)
9、辽宁 2273.4亿 (比上年下滑2位)
10、河北 2122.9亿
11、河南 2092.7亿
12、湖南 1968.05亿(包含海关代征,不过很少,15年才52亿,不影响排名)
13、安徽 1877.3亿
14、天津 ????
15、云南 1710.4亿(西部第二,官方说排名全国15)
16、福建 1561亿
17、陕西 1516.2亿(西部老三)
18、重庆 1375亿
19、江西 1271.5亿
20、吉林 1200.03亿
20名后就不排了!很多城市都超过后面这些省的国税了!

3. 一年本公司销售额大约为500万那么应缴纳国税税额至少要多少呢?

应缴国税27.5万。
国税征收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是可以抵扣的,按综合税负3%算500×3%=15万元;
企业所得税年净利润率10%算,50万元,按季度预缴
50÷4×25%=3.125
3.125×4=12.5
12.5+15=27.5
综合国税税种负担率
27。5÷500=5.5%。
理论税负,这样算有些低,主要还是要按照企业实际经营情况依法纳税,综合考虑税收优惠等各方面因素。

扩展资料国税是国家税务系统,与“地税”对称,是一个国家实行分税制的产物。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税收承担着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的职能。中国每年财政收入的90%以上来自税收,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国税发票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1993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3年12月23日财政部令第6号发布 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四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以及使用范围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六条 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第二章 发票的印制
第七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第八条 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制发票的需要;
(三)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
税务机关应当以招标方式确定印制发票的企业,并发给发票准印证。
第九条 印制发票应当使用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专用品。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第十条 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作。禁止伪造发票监制章。
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第十一条 印制发票的企业按照税务机关的统一规定,建立发票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
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度。
第十二条 印制发票的企业必须按照税务机关批准的式样和数量印制发票。
第十三条 发票应当使用中文印制。民族自治地方的发票,可以加印当地一种通用的民族文字。有实际需要的,也可以同时使用中外两种文字印制。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的发票,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应当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印制;确有必要到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商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同意,由印制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
禁止在境外印制发票。
第三章 发票的领购
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第十七条 临时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外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临时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内跨市、县从事经营活动领购发票的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规定。
第十八条 税务机关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的,可以要求其提供保证人或者根据所领购发票的票面限额以及数量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保证金,并限期缴销发票。
按期缴销发票的,解除保证人的担保义务或者退还保证金;未按期缴销发票的,由保证人或者以保证金承担法律责任。
税务机关收取保证金应当开具资金往来结算票据。
第四章 发票的开具和保管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二十三条 安装税控装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并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的,应当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
国家推广使用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发票管理规定使用发票,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发票监制章和发票防伪专用品;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
(三)拆本使用发票;
(四)扩大发票使用范围;
(五)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
税务机关应当提供查询发票真伪的便捷渠道。
第二十五条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可以规定跨市、县开具发票的办法。
第二十六条 除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
禁止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
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第二十八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第五章 发票的检查
第三十条 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
(一)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和缴销发票的情况;
(二)调出发票查验;
(三)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
(四)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五)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和复制。
第三十一条 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税务人员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
第三十二条 税务机关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换票证。发票换票证与所调出查验的发票有同等的效力。被调出查验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
税务机关需要将空白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开具收据;经查无问题的,应当及时返还。
第三十三条 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第三十四条 税务机关在发票检查中需要核对发票存根联与发票联填写情况时,可以向持有发票或者发票存根联的单位发出发票填写情况核对卡,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按期报回。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国税

一年本公司销售额大约为500万那么应缴纳国税税额至少要多少呢?

4. 2019年网上零申报国税需要填哪些表啊???

国税零申报需要填写以下报表





1、财务报表





2、增值税返还





3、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4、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5、增值税附加纳税申报表





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流程包括四个步骤:证明、税务复印、申报和结卡。





一、有三种身份验证方法:





1、税务服务大厅辅助终端或前台认证。
2、通过在线认证系统进行手动认证。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为A、B、C、M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也称为稽查平台)进行认证。





二、抄税





1、当网络正常时,系统在本月首次登录开票软件时自动上报汇总,并提示“抄税成功”。





2、如果不能自动复制税,可以手动复制税。





三、申报





1、收款输出发票





2、输入发票收款





3、一键报告生成





4、纳税





四、清卡





1、申报纳税完毕后,打开开票软件,系统通过一个窗口比对完成自动刷卡(倒写),表明“设备已完成刷卡操作”。





2、如果不能自动复制税,可以手动复制税。

扩展资料:
零申报条件:
1.征管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之后都应到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
2.按照税种的分别,所涉及对应的税种则前往相应的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3.如果是工业、商业或服务业,则应申报国家税和地方税,如果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或新企业,大部分税收由国家税务监督,只有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由地方税监管,其他外国企业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免征。
4.若公司初期的经营无收入,许可先领取相关的税收申报表格,然后在空表上盖章提交即可。
5.有部分申报表中有规定不能报空表的,比如个人所得税的申报表,若有职工的月工资超过3500元人民币,则有可能要扣税,还有印花税申报表,根据注册的资本X万分之五,城市房地产税申报表。是按照公司的土地和房产价值算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零申报

5. 国税局是干什么的?

国税局一些部门的职责
1、办公室:综合协调,管钱管物,服务领导,起草公文,兼职党务。
2、政策法规股:贯彻落实解读具体税法和政策文件。减免税和优惠方面的审核和批准。
3、收入核算股:测算统计本局的税收收入,负责和人民银行协调工作。
4、纳税服务股:服务纳税人,兼管办税厅。
5、征收管理股:负责对具体的征收行为进行管理,负责审核批准大多数涉税行为,(如税务登记的开办、注销、停复业),追缴欠税,纳税评估,税收数据监控等。
6、人事教育股: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
7、监察室:纪检监察,从行政党纪方面对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监督。
8、税源管理一股:对本局辖区内部分地区或者部分行业进行具体的管理工作,专管员就在这里。
9、税源管理二股;同税源管理一股。
10、税源管理三股:同税源管理一股。
11、稽查局:对相对严重的税务违法行为进行稽查。

扩展资料
一、国税局和地税局不同点
1、国税局和地税局负责征收的税种不同。
国税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项目有:增值税、消费税(其中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代征),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资源税,从2002年-2008年期间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目前暂免征收),对股票交易征收的印花税。
在2009年起,以下新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征收:应当缴纳增值税的企业、企业所得税全额为中央收入的企业,在国家税务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银行(信用社)、保险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地税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收有: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税局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烟叶税。
西藏自治区只设立国家税务局,征收和管理税务系统负责的所有项目,但是暂不征收消费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和烟叶税。
2、领导管理体制的不同。
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国家税务总局垂直管理的领导体制,在机构、编制、经费、领导干部的职务审批等方面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实行垂直管理;省级地税局受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省级以下地税系统由省级地税机关垂直领导,地方税务系统的管理体制、机构设置、人员编制按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办理。
二、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方案》也提出了地方机构改革时间表,要求所有地方机构改革任务在2019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
根据改革方案,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这意味着国税、地税“分家”24年后,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再“联姻”。
国税与地税合并有利于完善我国的税制结构,推动未来的减税政策落到实处。征收率的提升主要体现在直接税,例如现阶段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以及未来的房产税上,这些直接税的增加将为未来降低间接税奠定基础,从而提升我国税制的国际竞争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税务局

国税局是干什么的?

6. 国税通用手工发票还能用吗

国税通用手工发票不能用了。这种手工发票只能在2018年使用,2019年已经不能延续使用了。
1、新税务机构挂牌后会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
挂牌前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如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通用定额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不需要重新购买。
2、新税务机构挂牌后会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
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不存在挂牌前后变化的问题,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由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仍然继续使用。

扩展资料
国税通用发票2019年不能继续使用的行政法规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第一条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机构名称开展工作,原国税、地税机关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第六条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第七条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务检查证件。原各省国税、地税机关制发的有效期内的税务检查证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参考资料来源:国税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参考资料来源:国税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7. 2019年深圳国税局国考国家公务员录取名单出来了吗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录取名单暂时还没有出来,你可以关注国家公务员考试网,注意通知公告,获取录取名单。

2019年深圳国税局国考国家公务员录取名单出来了吗

8. 2019年国考国税补录面试是几号?

补录一般在三月份面试结束之后开始。补录录取的跟正常录取一样,也都是八月份到九月份上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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