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取得做市商资格的证券公司有哪几家?

2024-05-14

1. 目前取得做市商资格的证券公司有哪几家?

根据2014年11月6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上发布的《全国股转系统做市商执业情况周报》上显示,目前取得做市商资格的证券公司共有46家,做市企业数量合计58家。

市商资格的证券公司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独立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买卖双方不需等待交易对手出现,只要有做市商出面承担交易对手方即可达成交易。
做市商通过这种不断买卖来维持市场的流动性,满足公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做市商通过买卖报价的适当差额来补偿所提供服务的成本费用,并实现一定的利润。

目前取得做市商资格的证券公司有哪几家?

2. 做市商对券商是利好吗

做市商制度肯定是利好券商。尤其是利好那些有资质的大型头部券商。你可以简单的理解为券商的业务范围又扩大了。拓展资料:1.做市商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独立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买卖双方不需等待交易对手出现,只要有做市商出面承担交易对手方即可达成交易。做市商通过做市制度来维持市场的流动性,满足公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做市商通过买卖报价的适当差额来补偿所提供服务的成本费用,并实现一定的利润。2.针对做市商所承担的义务,同时也要享有以下特权:1)资讯方面,享有交易者的所有买卖盘的记录,以便及时了解发生单边市的预兆。2)融资融券的优先权。为维护市场的流通性,做市商必须时刻拥有一大笔筹码以维护交易及一定资金作后盾,但这并不足以保证维持交易的连续性,当出现大宗交易时,做市商必须拥有一个合法、有效、低成本的融资融券渠道,优先进行融资融券。3)一定条件下的做空机制。当市场上大多数投资者做多时,做市商手中筹码有限,必然要求享有一定比例的做空交易,以维持交易的连续。4)减免税收。做市商交易频繁,同时承担买进卖出的双方交易,为买而卖,为卖而买,在买卖差价中赚取利润,势必要求减免税收。3.真正的做市商市场应该包括两个层次:第一层是做市商和投资者之间的零售市场,第二个层次是做市商和做市商之间的批发市场。

3. 做市商对券商影响

做市商制度引进了一个中间商,而中间商一般都是券商,这变相的为券商开拓了一个新业务,提高了其收益,因此,做市商对券商是利好。除此之外,做市商还存在以下的优缺点:优点:1、增加股票流动性,保持交易的活跃性;2、抑制价格波动,维护市场的稳定性;3、有利于抑制价格偏离,使市场价格接近真实价值。缺点:1、缺乏透明度;2、串谋垄断,增加股市操纵的可能性;3、做市场,交易成功较高,增加投资者负担。

做市商对券商影响

4. 做市商制度对证券市场有何影响?

市商制度对证券市场的影响主要为市场定价方面。而美国期监会(CFTC)对做市商的定义则是“在交易所拥有一定特权并承担在市场过剩卖出时买入,在市场过剩买入时卖出义务的专业证券商或者个人”。简而言之,股票期权市场的做市商就是指为期权市场提供买入和卖出期权合约服务的机构。由做市商主导的市场称为做市商市场,相应的组织模式称为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是欧美金融市场早期在柜台市场条件下,为了促成交易或者降低交易成本而引入的制度安排,早期欧美的很多证券市场都采用做市商制度,例如纳斯达克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和早期的伦敦证券交易所。如今做市商制度已广泛被债券、外汇、证券及衍生品等各类场内外金融市场所采用。一般认为芝加哥期权交易所为解决深度虚值和深度实值期权交易惨淡问题,仿照证券交易所率先为期权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近20年来,随着期权市场的发展,做市商制度在衍生品交易所已经是非常普遍的制度,部分原来没有做市商制度的衍生品交易所也开始考虑引入做市商制度。拓展资料:新三板做市商制度的优点有哪些:一、新三板做市商制度的优点:做市商制度的推出改变之前以协议转让为主要渠道的股权转让方式,解决之前新三板市场存在的价格不联系、操纵市场难度较大、大股东占用资金、关联交易等种种难题,以进一步发挥新三板的市场功能,进而提高新三板交易市场的活跃程度。二、做市商制度到底该怎么理解?简单地说,就是具有做市资格的券商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以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三、做市交易并非部分投资者认为的坐庄,坐庄是利用市场信息优势和资金优势控制某家上市公司大部分流动股,以取得对股价的操控权,为自身谋取暴利。但做市商制度是为了释放流动性,促使市场健康发展,进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5. 做市商制度对证券市场有何影响?

做市商制度会提高证券市场的投资流动性,促进活跃交易。拓展资料:一、做市商制度是什么?做市商制度是金融市场中的一种交易制度。其模式是由具有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作为做市商,在做市过程中不断向市场提供买卖价格,从而使市场交易和流动性。这种交易方式不必等待交易对手的出现。同时,通过买卖价差可以实现一定的利润。一般而言,做市商制度出现在流动性低、交易对手少的新三板市场。二、做市商制度通常对流动性低、规模小和风险高的公司有利。该系统通常可以在交易过程中扮演以下角色:【1】 提高市场流动性,增强市场吸引力。毕竟,如果没有人炒作该股,那就是一池死水。它将慢慢变成一只僵尸股票。【2】 稳定市场,使市场不会大幅波动。我们经常会发现,一家交易量很少的公司,在多个卖出单或买入单的情况下,很容易涨跌停板,因此引入做市商制度可以避免这一问题。【3】 抑制价格操纵,纠正市场失衡。这一操作主要是为了防止市场在某一时刻突然大量买入或卖出导致流动性紧张。三、我国目前的证券期货交易采用竞价交易系统,投资者通过网络将交易指令传递给交易所。交易所的计算机主机根据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对交易指令进行匹配,形成连续的交易价格。根据这种交易模式下的价格形成机制,也可以称之为订单驱动系统。100年前,当外国没有计算机时,通过交易池中的交易员以公开叫喊的形式下达交易指令。一个明显的问题是交易者处理指令的效率远远低于计算机。为了服务广大投资者,场外交易和做市商交易系统自然应运而生。与订单驱动系统相对应,做市商系统是做市商向投资者提供买卖双边报价,进行赌博交易,并通过更新报价引导交易价格变化的系统,因此称为报价驱动系统。由于这种方法与赌场庄家非常相似,一些人对做市商制度持怀疑态度。

做市商制度对证券市场有何影响?

6. 证券商与证券公司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设立的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而成立的专门经营证券业务,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商是接受投资者委托,从事证券交易的盈利性经营单位。是由证券主管机关批准成立的证券市场上经营代理证券发行业务,代理证券买卖业务、自营证券买卖业务及代理证券还本付息和支付红利等业务的金融机构。它主要由法人机构组成。证券商可分两大类,一类是证券发行市场上的证券商,属于证券承销商;另一类则是证券流通市场上的证券商,属于证券经纪商。证券经纪商又可分为证券交易所的证券商和场外交易市场的证券商两类。

7. 做市商制度对券商是利好吗

引入做市商制度对券商是利好的,因为引入做市商制度会增加交易量,增加交易量就会使券商利润增加,从而导致券商业绩增长。拓展资料:1.证券是财产性权利凭证。证券表彰的是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凭证。在现代社会,人们已经不满足于对财富形态的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而是更重视对财富的终极支配和控制,证券这一新型财产形态应运而生。持有证券,意味着持有人对该证券所代表的财产拥有控制权,但该控制权不是直接控制权,而是间接控制权。例如,股东持有某公司的股票,则该股东依其所持股票数额占该公司发行的股票总额的比例而相应地享有对公司财产的控制权,但该股东不能主张对某一特定的公司财产直接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只能依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从这个意义上讲,证券是借助于市场经济和社会信用的发达而进行资本聚集的产物,证券权利展现出财产权的性质。2.证券是流通性权利凭证。证券的活力就在于证券的流通性。传统的民事权利始终面临转让上的诸多障碍,就民事财产权利而言,由于并不涉及人格及身份,其转让在性质上并无不可,但其转让是个复杂的民事行为。比如由于“债权相对性”的民事规则,债权作为财产的表现形式是可转让的,但债权人转让债权须通知债务人,这种涉及三方利益的转让行为受制于法律规范的调整,并不方便快捷。但一旦民事权利证券化,财产权利分成品质相同的若干相等份额,造就出一种“规格一律的商品”,那么这种财产转让不再局限于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按照协议转让,而是在更广的范围内,以更高的频率进行转让,甚至通过公开市场进行交易,从而形成了高度发达的财产转让制度。证券可多次转让构成了流通,通过变现为货币还可实现其规避风险的功能。证券的流通性是证券制度顺利发展的基础。

做市商制度对券商是利好吗

8. 做市商就是证券公司对吗?

做市商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独立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买卖双方不需等待交易对手出现,只要有做市商出面承担交易对手方即可达成交易。
做市商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独立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买卖双方不需等待交易对手出现,只要有做市商出面承担交易对手方即可达成交易。
做市商和券商的区别主要如下:
1、券商一定是证券公司,而做市商不一定是证券公司,它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可以是证券公司,也可以是其它机构。
2、做市商主要是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而券商除了证券委托交易之外,还可以做其它业务,比如推荐业务、经纪业务等。
3、一家挂牌企业的主办券商只有一家,可以更换,而做市商至少要有两家。
4、主办券商从企业申请挂牌开始,贯穿始终,而做市商仅仅是在交易过程中和企业存在关联关系。
5、做市商只有通过买卖企业股票赚取差价,而主办券商除此之外,还可获得挂牌企业的佣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