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可以转到其他城市吗

2024-05-14

1. 农村合作医疗可以转到其他城市吗

法律分析:可以。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接续。
法律依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三条 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单位就业并有稳定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其他流动就业的,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到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或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按当地规定退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再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

农村合作医疗可以转到其他城市吗

2. 农村合作医疗转到城市怎么转

法律分析:各地的社保及劳动政策都不太一样,最好向当地社保及劳动部门咨询。
法律依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三条 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单位就业并有稳定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其他流动就业的,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到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或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按当地规定退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再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

3. 农村合作医疗可以转到其他城市吗

法律分析: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除医保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
法律依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三条 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单位就业并有稳定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流动就业的,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到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或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按当地规定退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再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

农村合作医疗可以转到其他城市吗

4. 农村合作医疗可以转到其他城市吗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除医保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法律依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三条 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单位就业并有稳定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流动就业的,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到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或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第四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按当地规定退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再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

5. 农村合作医疗怎么从农村转到城市?

法律分析:
1、参保单位或本人到转出地乡镇农保机构提出转至城保、镇保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填写《个人帐户变更申报表》。2、乡镇农保机构操作人员录入转至城保、镇保相关申报信息。3、系统自动判断该人员在本乡镇是否有基金。4、若该人员在其他乡镇还存在基金,系统提示该人员需到其他乡镇办理转移手续。5、打印关系转移受理通知单,交当事人。6、凡在乡镇办理的,乡镇农保机构应在受理后的将相关资料及表式上传区县农保中心。

法律依据: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四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按当地规定退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再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

农村合作医疗怎么从农村转到城市?

6. 农村合作医疗可以转到其他城市吗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除医保关系可跨省转移之外,随参保人身份的变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种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关系,也可互相转移。进城打工的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
一、外地社保卡回老家可以用吗
在外地办的社保卡回老家以后需要转移才可以使用。外地社保转入回本地社保办理流程如下:
(1)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参保人持缴费凭证、户口、身份证等到新就业地社保机构申请接续关系;
(3)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4)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15个工作日内,将清理申请人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并办理养老保险基金划转,终止申请人在当地的参保关系,向新参保地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二、只交医疗保险不交养老保险行吗
能不能只买医疗保险,不买养老保险,这个要看我们购买的是何种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是以什么身份参保的。具体如下:
1、如果我们购买的是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买的也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样我们就不可以只买其中一样。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购买“五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五种保险是捆绑式,用人单位给员工买少一样都不可以;
2、如果我们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职工社保,这种情况我们也是无法只交医保不交养老的,因为两者之间也是捆绑在一起的;
3、但是如果我们是以城乡居民购买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那么就可以分开购买,因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两者是没有捆绑在一起的。
一、购买医疗保险的条件如下:
1、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统一参保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2、没有工作单位的城镇户籍居民,可以拿身份证、户口本、失业证、数码照片回执、银行存折到户籍地社保局申请参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3、没有工作单位的农业户籍村民,可以在户籍地购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二、养老保险需要以下条件:
1、参保缴费起始日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
2、参保缴费起始日4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按规定参保并足额缴纳了相应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且年满60周岁的人员;
3、参保缴费起始日45周岁以下,按规定参保,且缴费年限在15年以上、年满60周岁的人员。
总之,是否可以只交医疗保险不交养老保险,要看购买的社保类型,只有城乡居民医保才可以单独购买,如果是城镇职工医保和灵活就业身份买社保则不可以单独买医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三条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单位就业并有稳定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流动就业的,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到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或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按当地规定退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再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

7. 农村合作医疗能转到异地吗

法律分析:可以。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可跨省转移接续。
法律依据:《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三条 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单位就业并有稳定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参加就业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流动就业的,可自愿选择参加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就业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有关规定到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或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就业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按当地规定退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再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

农村合作医疗能转到异地吗

8. 农村合作医疗怎么转地方

法律分析:农村合作医疗不能办理迁移,如果户口迁到外地,新一年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农村合作医疗,原来有办理的依然可以使用,但不能办理迁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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