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离职制度

2024-05-15

1. 关于公司离职制度

重点是合同,你的朋友在进入这个超市的时候是否与超市签了劳动合同,合同中有没有涉及有关离职方面的事项,当双方从道德、人性、感情方面无法解决或者进退两难的时候,先找出合同,按到上面的条款严格执行,就算公司马上倒闭,只要你的合同没写明不准你就可以正常办理手续(除非财务人员,一般情况财务人员需要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审核后才可批准离职),如果公司拒绝办理相关手续,而你确实必需要走,你可以找劳动局协调,如果公司的做法严重影响了你的生活和个人切身利益,比如你必需在一个月内办好离职手续,另一个公司才能接收你,过期可能会把你除名之类的话,你完全可以上诉,一方面是以此逼破企业尽快解决你的问题,另一方面这也是你的合法权利。
总之,详细阅读你的劳动合同,找到关于离职的条款,人情上解决不了的事情就法律手段解决。
这里顺便和你说一下,比如你的劳动合同签的是两年,可是你已经干了三年,而且两年期满的时候企业没有与续签或者与你解聘的话,第三年仍然按照原合同执行,视为默认再续签两年。这是有相关法律条款给予保障的。
从业人员在这件事中属于弱势群体,法律会更多的关照你这边的,所以如果私下与企业协商不妥就要尽快以法律手段解决,托的越久事情越不好办。

关于公司离职制度

2. 公司员工辞职制度是什么样的

1.目的: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订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适用于?有限公司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3.离职管理3.1辞职
(1)员工因故辞职,应于*个月前向其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提出书面申请。
(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辞职员工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及《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递交行政人事部。
(4)辞职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辞职答复函》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5)辞职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结算薪资。
(6)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劳动合同者离职申请应于二日前提出。3.2辞退、除名
(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其部门经理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呈准后,作辞退处理。
(2)辞退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函》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3)辞退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结算薪资。
(4)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公司者,视为自动离职,作除名处理。除名员工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方可结算薪资。3.3离职面谈员工辞职、辞退时,该部门负责人与该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1)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2)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3)审查其掌握工作、进度和角色;
(4)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5)《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交行政人事部存入员工档案。4.移交、监交4.1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由行政人事部发给《离职通知书》依规定办理移交手续。4.2离职员工应填写《移交清单》*式*份后,并由移交人及监交人签名盖章。移交清册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份,*份送行政人事部备查。4.3移交事项
(1)现款、有价证券、帐表凭证
(2)原物料、财产设备、器具、公章
(3)规章、技术文件、业务等有关资料
(4)其他应交办事项4.4监交
(1)经理级以上员工由总(副)经理监交,但情况特殊者,仍由在握董事长指派专人协助监交。
(2)主管级以下员工由直属经理监交。5.薪资5.1除名员工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方可结算薪资。5.2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行政人事部依《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终止、退保及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5.3主管级以下员工,行政人事部当日结算薪资后,财务部予以发放。5.4经理级以上员工,行政人事部将结算的薪资仍做在当月的薪资表中,财务部于次月8日予以发放。6.管理6.1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6.2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6.3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6.4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除应负担赔偿责任外,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需受连带处分。7.附则7.1公司员工的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7.2辞职员工的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受理在*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8.本制度解释权归于?行政人事部。9.本办法自20*年*月*日起开始试行。

3. 关于员工辞职规定是怎样的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可能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滞留在原用人单位,会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正常的录用手续,拿不到包括档案在内的个人材料,也不能缴纳劳动保险。
在这里特别要提醒读者的是,当你合同中有服务期限或保护商业秘密约定,因而有违约金的约定的话,虽然你提前30天仍可以辞职,但是必须按合同违约金的规定给予赔偿。
很多人认为员工辞职就是提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情况下员工就会对单位构成违约,因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其实法律对于需要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明确的规定,但并不包括这里辞职的情况。至于我国关于员工辞职规定,上文已经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关于员工辞职规定是怎样的

4. 员工辞职管理制度是怎么规定的

1、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员工辞职管理制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一、辞职后公司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在不违反国家法律制度的基础上,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一套员工辞职管理制度,比如在管理制度当中简述员工辞职的流程,人事部门手续的交接等,每家公司制定的员工辞职管理制度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员工就需要遵守。

5. 关于员工辞职规定是怎样的

一是依法立即 解除劳动关系 ,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 工资 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 解除合同 。 一、 劳动合同法 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 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 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 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 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 竞业限制 ,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反〈 劳动法 〉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可能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滞留在原用人单位,会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正常的录用手续,拿不到包括档案在内的个人材料,也不能缴纳劳动保险。 在这里特别要提醒读者的是,当你合同中有服务期限或保护商业秘密约定,因而有 违约金 的约定的话,虽然你提前30天仍可以辞职,但是必须按 合同违约金 的规定给予赔偿。 很多人认为员工辞职就是提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情况下员工就会对单位构成违约,因为需要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但其实法律对于需要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明确的规定,但并不包括这里辞职的情况。

关于员工辞职规定是怎样的

6. 员工离职规定

2020劳动法是这么规定的:3月起辞职、辞退和自离的工资标


换工作不是大事,但是如何离开原单位却是一件大事!很多劳动者不懂,认为无非就是换一个地方工作而已,怎么走的重要吗?在这儿要很负责的告诉大家,很重要。不说开除和离职对找下一份工作有多大的影响,单从赔偿金及工资结算来说,就已经大有不同。

我们不妨具体来看一看各种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下,工资与赔偿金的差别。辞退、离职和自离差别巨大,选错了你的钱就少了一大截,特别是老员工,千万要注意!

1、辞退

辞退也就是指用人单位方面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时,员工最后一个月的工资结算应该足额支付,干了多少天就要拿多少工资。至于赔偿金,则要看是因何辞退如果是因为员工多次严重违章违纪,违法《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损害单位利益而被劝退,则单位无需支付赔偿金;但如果是因为单位经营不善需要裁员或者其他原因导致的劝退员工,则需要支付经济赔偿。

赔偿的标准为:员工每工作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员工本人工资作为赔偿,工作不满6个月的部分按6个月计算,工作超过6个月未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辞职

辞职则是指劳动者本人基于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照规定,在试用期时想要辞职,劳动者只需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而转正以后劳动者想要离职,没有特殊情况的时候劳动者应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递交辞职信。



一般来说,员工自己辞职,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赔偿金的;但是如果员工辞职不是基于本人因素,比如说,辞职虽然是自愿的选择,但却是因为单位调岗降薪、未按劳动合同提供相关条件的非本人因素导致的离职,则经查实后,用人单位应该按辞退的赔偿标准支付劳动者解约赔偿。

3、自离

自离就是指在单位没有明显违法行为(比如不买社保、强令冒险作业、无故欠薪等)时,劳动者不依法提前30日提交辞职信,也不告知任何人做好工作交接就直接走人。在员工自离后,单位可以按旷工处置,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单位可以对旷工达到一定天数的员工予以除名处理,只需告知员工本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

自离看起来潇洒,想走就走了,实际上最不理智,选择这种方式来解除劳动合同不仅赔偿金想都不要想,还可能因为旷工罚款和自离给单位带来的损失赔偿,连做满一个月的工资都拿不全。



劳动者对待离职还是要慎重,离职要经过很多程序,也要办理很多手续,比如说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然下一个单位根本不敢和你签合同;还有社保关系这些都要交接,否则会导致社保停缴,直接影响养老金和医保报销,对劳动者来说损失是很大的。

7.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1.目的:为确保员工离职时,其工作能明确地转移,以利接交人完整地接任工作,特订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有限公司员工离职时的处理程序。
3.离职管理
3.1辞职
(1)员工因故辞职,应于*个月前向其部门经理及总经理提出
 

书面申请。
(2)员工主管与辞职员工积极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努力挽留,探讨改善其工作环境、条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辞职员工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及《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各级领导签署意见审批后,递交行政人事部。
(4)辞职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辞职答复函》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5)辞职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结算薪资。
(6)试用期职员或未签订劳动合同者离职申请应于二日前提出。
3.2辞退、除名
(1)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由其部门经理填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呈准后,作辞退处理。
(2)辞退员工收到行政人事部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函》后,办理离职移交手续。部门应安排其他人员接替其工作和职责。
(3)辞退员工完成所有必须的离职手续后,将《离职交接表》交行政人事部结算薪资。
(4)员工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公司者,视为自动离职,作除名处理。除名员工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方可结算薪资。
*.*离职面谈
员工辞职、辞退时,该部门负责人与该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如有必要,可请其他人员协助。谈话完成下列内容:
(1)审查文件、资料的所有权;
(2)审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审查其掌握工作、进度和角色;
(4)阐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5)《员工离职面谈记录表》经员工和谈话经理共同签字,并交行政人事部存入员工档案。
4.移交、监交
4.1员工获准离职或作辞退处理时,由行政人事部发给《离职通知书》依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4.2离职员工应填写《移交清单》*式*份后,并由移交人及监交人签名盖章。移交清册由移交人、接交人各持*份,*份送行政人事部备查。
4.3移交事项
(1)现款、有价证券、帐表凭证
(2)原物料、财产设备、器具、公章
(*)规章、技术文件、业务等有关资料
(4)其他应交办事项
4.4监交
(1)经理级以上员工由总(副)经理监交,但情况特殊者,仍由在握董事长指派专人协助监交。
(2)主管级以下员工由直属经理监交。
5.薪资
5.1除名员工必须按公司规章制度办理离职手续,行政人事部方可结算薪资。
5.2员工办妥离职手续后,由行政人事部依《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终止、退保及结算工资等相关手续。
5.3主管级以下员工,行政人事部当日结算薪资后,财务部予以发放。
5.4经理级以上员工,行政人事部将结算的薪资仍做在当月的薪资表中,财务部于次月8日予以发放。
6.管理
6.1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6.2凡违纪辞退、除名的员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补偿。
6.3在通知期内,如有关员工故意缺勤或未尽全力执行任务,或因不尽职责而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追究其经济责任。
6.4移交人于离职6个月内,经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不法事情,除应负担赔偿责任外,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需受连带处分。
7.附则
7.1公司员工的离职工作以保密方式处理,并保持工作连贯、顺利进行。
7.2辞职员工的辞职手续办理完毕后,辞职者即与公司脱离劳动关系,公司亦不受理在*个月内提出的复职要求。
8.本制度解释权归于**行政人事部。

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的内容是什么

8. 员工离职法律规定

劳动法对员工辞职的规定:1、跟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合同;2、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或者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有违法的情形,劳动者可以随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4、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要赔偿损失。

员工离职有补偿么?
离职一般没有补偿或赔偿。但如果劳动者是因下列情形辞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综上所述您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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