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惠相互的董事长是谁?

2024-05-14

1. 众惠相互的董事长是谁?

李静,中国首家相互保险社——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董事长、创始人。毕业于北京大学,先后获得法学学士、硕士学位,并获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1992年大学毕业即进入全球性相互保险组织——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工作。
2017年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正式成立,成为中国首家经国务院同意试点、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相互保险组织。
2021年,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经过五年发展,首次实现年度盈利,打破了保险行业“七平八盈”的盈利无限周期。

众惠相互的董事长是谁?

2. 请问众惠相互近年都发布了哪些产品?

众惠相互是2017年成立的。近几年,众惠相互借助相互保险机制的优势,在“一老一小一病”及新经济从业者等特定群体不断推出具有市场影响力和用户口碑的特色产品。
比如“卡友宝”、“华夏妇儿联盟家庭医生互助计划”、“万户健康保”、“爱牙保障计划”、“肾爱保”等热门产品,在保障范围和力度上都是非常具有性价比的。
详细信息也可以到众惠相互的官方网站进行了解。百度大大赞一下。

3. 众惠相互

   
        
    意外身故/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保障全面 
    覆盖公共交通意外、猝死等,含新冠肺炎保险金 
      2.00 元起  
   1-80周岁
   保障期间:1-30天
              【承保公司】  
    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 
     【产品信息】  
    (1)投保年龄: 1周岁-80周岁 
    (2)保险期间:1-30天 
    (3)生效日期:可选,最早投保成功后次日零时生效,最晚可选投保成功后第七日零时生效 
    (4)限购份数:1份,多投无效 
    (5)职业类别:无限制 
    (6)销售区域:全国除港澳台 
    国籍:中国、外籍人士 
    证件类型: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 
     投保方案  含3个方案 
     在线支付:   微信和支付宝支付 
     
     【售后服务】  
    1. 保单 
    本保险为您提供电子保单 
     Q4:投保后保单生效时间?  
    A4:T+1日—T+7日生效时间可选。 
     Q6:境外出险是否在责任范围内?  
    A6:本保险仅承保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行期间的责任。本保险必须在被保险人出发前至少提前一天购买,不支持当天生效。保险期间必须完整覆盖被保险人离开及返回到日常生活、工作所在地的旅行期间。 
     
    【理赔流程】 
    报案 400-919-0505

众惠相互

4. 众惠相互可以经营哪些业务?

众惠相互是保监会正式批准开业的首家相互保险社,接受保监会和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在《国十条》中明确鼓励发展的保险组织。
根据《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相互保险是指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相对相互保险社,网络互助尚无明确的定义,可以从保监会相关发文中了解权威观点。
2016年11月3日,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网络互助平台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中提到,民间的互助共济行为一直存在,对于救助社会困难群体,发挥公益慈善作用具有积极意义。保监会也指出,对于定位为公益慈善组织的互助平台,应主动明确告知捐助者“捐助是单向的赠予行为,不能预期获得确定的风险保障回报”。
2016年12月26日,保监会关于开展以网络互助计划形式非法从事保险业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当前,互联网上出现一些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网络互助计划,少数也涉及车辆风险及家庭财产风险等领域。推出这些网络互助计划的互联网平台多注册为互联网或科技,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以互助计划等名义向公众收取费用、招募会员。如果会员发生约定的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风险事件,再向会员分摊或募集互助金。
综合以上,众惠相互不是网络互助。

5. 众惠相互是网络互助吗?

众惠相互是保监会正式批准开业的首家相互保险社,接受保监会和国家相关政府部门的监管。在《国十条》中明确鼓励发展的保险组织。
根据《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相互保险是指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相对相互保险社,网络互助尚无明确的定义,可以从保监会相关发文中了解权威观点。
2016年11月3日,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网络互助平台有关问题答记者问中提到,民间的互助共济行为一直存在,对于救助社会困难群体,发挥公益慈善作用具有积极意义。保监会也指出,对于定位为公益慈善组织的互助平台,应主动明确告知捐助者“捐助是单向的赠予行为,不能预期获得确定的风险保障回报”。
2016年12月26日,保监会关于开展以网络互助计划形式非法从事保险业务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中指出,当前,互联网上出现一些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网络互助计划,少数也涉及车辆风险及家庭财产风险等领域。推出这些网络互助计划的互联网平台多注册为互联网公司或科技公司,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以互助计划等名义向公众收取费用、招募会员。如果会员发生约定的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风险事件,再向会员分摊或募集互助金。
综合以上,众惠相互不是网络互助。

众惠相互是网络互助吗?

6. 众惠相互的产品有什么优势?

首先要确定,众惠相互是相互保险。那么从广义上来说,众惠相互之于相互保险有以下优势:
相互保险的组织形式化解了保险公司股东与保单持有人之间的利益冲突,使得二者利益达成一致,为真正实现“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了条件。
由客户参与管理,从而有效避免保险人不当经营和被保险人欺诈所导致的道德风险。
不实行股份公司“资本多数决”的议事原则,避免了大股东侵害公司利益情况的发生。
展业费用较低,可以有效降低经营成本,为会员提供更经济的保险服务。由于没有股东盈利压力,其资产和盈余都用于被保险人的福利和保障,可以发展有利于被保险人长期利益的险种。
综合以上,众惠相互的产品其实是具备普惠性质的保险,对比社保有更大大的保障力度,对比商业保险价格又非常亲民。而且,对于真正需要保障的人群又非常的友好。希望相互保险在国内尽快普及。

7. 请问如何看待众惠相互推出的产品?求解

首先众惠相互是以会员为中心,专注于满足特定领域、特定人群的特定保障,去“啃硬骨头”。
其次,因为相互保险具有天然的公益普惠属性,能有效提供人民群众真正需求的补充性福利保障,将更为充分的健康保障有效扩展至弱势群体、带病群体或特定人群等。
相互保险的核心精神体现在“守望互助”,“相互”的本质是自下而上,先有同质群体,再有相互保险计划。为此,众惠相互将服务对象的目光投向具有同质特征与需求的群体,结合实际设计开发相互保险计划。
基于以上,众惠相互开发的产品属性着眼于弥补社会保险与传统商业保险的断层,从会员需求出发,以普惠性为主要目标,其产品价格也具有显著优势▫⋅。

请问如何看待众惠相互推出的产品?求解

8. 众惠相互和网络互助有什么区别?

1、产品性质不同
相互保险是当今世界保险市场上最主要的形式之一,所有相互保险产品需要经过保监会审批许可。但网络互助本质是社会信用契约,不属于保险范畴,这是它们之间最本质的区别。
2、属性不同
相互保险是监管批筹的持牌的正规保险公司,网络互助是民间自发组织的公益行为。
3、互助方式不同
相互保险需要投保人先购买保险,形成基金池,一旦出现意外,按照保单对投保人进行理赔。网络互助是事后为受助者发起互助行动,是会员基于契约集体为受助者募集医疗费用。
此外,互助平台通常没有资金池,需要发起求助后,会员支付需要分摊的金额才能完成互助行动,而相互保险则不同,保费会形成资金池,出现求助需求,随时可理赔。
4、定价机制不同相互保险和传统保险一样属于前付费产品,有保险精算体系和保险法保障,准确率较高。网络互助则是基于统计的后付费产品,由于缺少保障,部分消费者可能会面对无法赔付的情况。
以上就是众惠相互和网络互助的区别,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