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的明细科目包括哪些?

2024-05-14

1. 利润分配的明细科目包括哪些?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应付优先股股利
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
利润分配----应付职工薪酬

利润分配的明细科目包括哪些?

2. 利润分配明细科目是什么

利润分配科目分别设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盈余公积补亏”和“未分配利润”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企业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应坚持法定利润分配程序,不能以企业资本分配利润,不能当年无利润而动用以前年度留存收益分配利润等,都是企业利润分配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法律规定。依法分配原则企业利润分配的对象是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这些利润是企业的权益,企业有权自主分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一般次序和重大比例也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利润分配的有序进行,维护企业和所有者、债权人以及职工的合法权益,促使企业增加积累,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国家有关利润分配的法律和法规主要有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企业在利润分配中必须切实执行上述法律、法规。利润分配在企业内部属于重大事项,企业的章程必须在不违背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本企业利润分配的原则、方法、决策程序等内容作出具体而又明确的规定,企业在利润分配中也必须按规定办事。分配项目法定公积金,从净利润中提取形成,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按照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继续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提取由股东会根据需要决定。股利,公司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要在提取公积金之后。股利(利润)的分配应以各股东(投资者)持有股份(投资额)的数额为依据,每一股东(投资者)取得的股利(分得的利润)与其持有的股份数(投资额)成正比。股份有限公司原则上应从累计盈利中分派股利,无盈利不得支付股利,即所谓“无利不分”的原则。但若公司用公积金抵补亏损以后,为维护其股票信誉,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也可用公积金支付股利。

3. 利润分配的明细科目有哪些

利润分配的明细科目有如下:
1、“利润分配”账户
“利润分配”账户是用来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积存余额的账户。
该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其借方登记按规定实际分配的利润数,或年终时从“本年利润”账户的贷方转来的全年亏损总额:贷方登记年终时从“本年利润”账户借方转来的全年实现的净利润总额:年终贷方余额表示历年积存的未分配利润,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历年积存的未弥补亏损。


该账户按利润分配的具体项目,一般应设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股利”和“未分配利润”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期末余额:历年积存的末弥补亏损期末余额:期末历年积存的未分配利润。
2、“盈余公积”账户
“盈余公积”账户是用来核算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的账户。该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
户,其贷方登记企业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包括提取的公益金;借方登记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弥补亏 捐的数额: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实际结存数额,企业应按盈余公积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3、“应付股利”账户
“应付股利”账户是用来核算企业对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情况和实际支付情况的账户。该账户属干负债类账户、其贷方登记计算出的应支付给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数;借方登记实际支付给投资者的利润数;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尚未支付的利润数。

利润分配的明细科目有哪些

4. 利润分配明细科目主要有哪些

利润分配的明细科目主要包括“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积补亏”、“未分配利润”等项目。利润分配是指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的决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所进行的分配。利润分配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在年度终了后,企业应当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若企业年末为净亏损时则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利润分配的程序一般分为三个阶段:1、以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加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即企业全部所得额,以此为基数,在缴纳所得税和调节税前,按规定对企业的联营者、债权人和企业的免税项目,采取扣减的方法进行初次分配。2、以企业应税所得额为基数,按规定的所得税率和调节税率计算应交纳的税额,在国家和企业之间进行再次分配。应税所得额扣除应纳税额后的余额,即为企业留利。3、以企业留利为基数,按规定比率将企业留利转作各项专用基金。 

5. 利润分配明细科目有哪些

利润分配明细科目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股利、盈余公积转入、未分配利润等。利润分配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对所实现的利润总额以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企业利润分配的对象是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这些利润是企业的权益,企业有权自主分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一般次序和重大比例也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利润分配的有序进行,维护企业和所有者、债权人以及职工的合法权益,促使企业增加积累,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利润分配的程序一般分为三个阶段:1、以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加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即企业全部所得额,以此为基数,在缴纳所得税和调节税前,按规定对企业的联营者、债权人和企业的免税项目,采取扣减的方法进行初次分配。所扣除的免税项目主要有:分给联营企业的利润、归还基建借款和专用借款的利润、归还借款的利润、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利润以及企业各种单项留利等。对于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企业,在进行税前利润分配后,应在承包经营期内按承包合同规定的形式(上交利润递增包干,上交利润基数包干超收分成等)上交承包利润,不再计征所得税和调节税。全部所得额扣除初次分配后的余额,即为企业应税所得额。2、以企业应税所得额为基数,按规定的所得税率和调节税率计算应交纳的税额,在国家和企业之间进行再次分配。应税所得额扣除应纳税额后的余额,即为企业留利。3、以企业留利为基数,按规定比率将企业留利转作各项专用基金。 

利润分配明细科目有哪些

6. 利润分配的明细科目有哪些

利润分配的明细科目主要包括“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作股本的股利”、“盈余公积补亏”、“未分配利润”等项目。 

“利润分配”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余额,在年度终了后,企业应当将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若企业年末为净亏损时则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未分配利润是指企业实现的净利润经过弥补亏损、提取盈余公积和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后留存在企业的历年结存的利润。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来说,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有较大的自主权,受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少。

7. 利润分配明细是什么 有哪些利润分配明细科目

   很多小伙伴不知道利润分配明细是什么 ,利润分配是会计学习中比较重要的一个知识,下面是由我为大家整理的“利润分配明细是什么 有哪些利润分配明细科目”,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利润分配是什么意思 
    利润分配,指的是企业在一定的时期内对所实现的利润总额,以及从联营单位分得的利润。按照规定,利润是在企业与企业、国家与企业之间进行的分配。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额,企业有权自主分配。
    "利润分配"是一个所有者权益科目,用以核算企业净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情况以及历年净利润分配(或亏损弥补)后的结存余额,其主要用途是用于调整"本年利润"科目。
    "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年度终了时的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未弥补亏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为企业累计的未分配利润数额,若为借方余额就是企业累计的尚未弥补的亏损数额。"利润分配"科目的其他明细科目年终没有余额。
     结转利润分配的会计分录 
    1、企业期末盈利,利润分配分录为:
    年利润结转至利润分配: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及任意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3、分配股利: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
    结转已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以盈余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
    企业期末亏损,利润分配分录为: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利润分配科目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盈余公积补亏”和“未分配利润”等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利润分配指的是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章程、投资者的决议等,对企业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
     拓展阅读:利润分配基本原则 
     依法分配原则 
    企业利润分配的对象是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这些利润是企业的权益,企业有权自主分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一般次序和重大比例也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企业利润分配的有序进行,维护企业和所有者、债权人以及职工的合法权益,促使企业增加积累,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国家有关利润分配的法律和法规主要有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企业在利润分配中必须切实执行上述法律、法规。利润分配在企业内部属于重大事项,企业的章程必须在不违背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本企业利润分配的原则、方法、决策程序等内容作出具体而又明确的规定,企业在利润分配中也必须按规定办事。
     资本保全原则 
    资本保全是责任有限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性原则之一,企业在分配中不能侵蚀资本。利润的分配是对经营中资本增值额的分配,不是对资本金的返还。按照这一原则,一般情况下,企业如果存在尚未弥补的亏损,应首先弥补亏损,再进行其他分配。
     充分保护债权人利益原则 
    债权人的利益按照风险承担的顺序及其合同契约的规定,企业必须在利润分配之前偿清所有债权人到期的债务,否则不能进行利润分配。同时,在利润分配之后,企业还应保持一定的偿债能力,以免产生财务危机,危及企业生存。此外,企业在与债权人签订某些长期债务契约的情况下,其利润分配政策还应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或审核方能执行。
     多方及长短期利益兼顾原则 
    利益机制是制约机制的核心,而利润分配的合理与否是利益机制最终能否持续发挥作用的关键。利润分配涉及投资者、经营者、职工等多方面的利益,企业必须兼顾,并尽可能地保持稳定的利润分配。在企业获得稳定增长的利润后,应增加利润分配的数额或百分比。同时,由于发展及优化资本结构的需要,除依法必须留用的利润外,企业仍可以处于长远发展的考虑,合理留用利润。在积累与消费关系的处理上,企业应贯彻积累优先的原则,合理确定提取盈余公积金和分配给投资者利润的比例,使利润分配真正成为促进企业发展的有效手段。

利润分配明细是什么 有哪些利润分配明细科目

8. 企业利润分配明细科目有哪些

      企业利润分配明细科目有哪些         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或减去年初未弥补亏损)和其他转入后的余额,为可供分配的利润。企业可供分配的利润,应按下列顺序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提取法定公益金;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为了核算利润分配业务,企业应设置“利润分配”和“应付股利”等账户。
          1.“利润分配”账户 
         “利润分配”账户是用来核算企业利润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或弥补)后的积存余额的账户。该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其借方登记按规定实际分配的'利润数,或年终时从“本年利润”账户的贷 方转来的全年亏损总额;贷方登记年终时从“本年利润”账户借方转来的全年实现的净利润总额;年终贷方余额表示历年积存的未分配利润,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历年积存的未弥补亏损。
         该账户按利润分配的具体项目,一般应设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股利”和“未分配利润”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期末余额:历年积存的末弥补亏损期末余额:期末历年积存的未分配利润。
          2.“盈余公积 ”账户
         “盈余公积”账户是用来核算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的账户。该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账户,其贷方登记企业从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包括提取的公益金;借方登记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弥补亏 损的数额;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实际结存数额。企业应按盈余公积的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3.“应付股利”账户 
         “应付股利”账户是用来核算企业对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情况和实际支付情况的账户。该账户属于负债类账户.其贷方登记计算出的应支付给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数;借方登记实际支付给投资者的利润数;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企业尚未支付的利润数。
          利润分配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借记本科目(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贷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科目。
         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提取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本科目(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贷记“盈余公积——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2.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本科目(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付股利”科目。
         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分配给股东的股票股利,应在办理增资手续后,借记本科目(转作股本的股利),贷记“股本”科目。
         3.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借记“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或任意盈余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盈余公积补亏)。
         4.年度终了,企业应将全年实现的净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并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有关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结转后,“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就是累积未分配的利润数额;如为借方余额,则表示累积未弥补的亏损数额。结转后,本科目除“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例】甲股份有限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0,本年实现净利润1000000元,本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0000元,宣告发放现金股利400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1)结转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1000 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 000 000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宣告发放现金股利: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0 000
         ——应付现金股利 400 000
         贷:盈余公积 100 000
         应付股利 400 000
         同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500000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0 000
         ——应付现金股利 40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