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2024-05-15

1.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手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使用手术器械在人体局部进行操作,以去除病变组织、修复损伤、移植组织或器官、缓解病痛、改善机体功能或形态等为目的的诊断或治疗措施。
  第三条医疗机构实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手术分级管理目录由卫生部另行制定。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手术管理工作。
  第五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手术分级及授权管理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本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工作制度,由医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
  一级手术是指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
  二级手术是指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
  三级手术是指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
  四级手术是指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开展与机构级别和登记的诊疗科目相符的手术。
  第九条三级医院可以开展各级手术,重点开展三、四级手术。
  第十条二级医院重点开展二、三级手术。作为区域性医疗中心的二级甲等医院如具备开展甲级手术的必要条件(包括场地、人员、设备等)的,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可以开展部分四级手术。登记有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如开展与其诊疗科目相适应的四级手术项目,应当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
  第十一条一级医院(含卫生院)可以开展一级手术。具备麻醉科设置,并拥有性能良好的急诊抢救设备的一级甲等综合医院,如开展与其诊疗科目相适应的二级手术项目,应当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并向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开展。
  第十二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服务站、中小学卫生保健所、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等,除为挽救患者生命而实施的急救性外科止血或小伤口处置及其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有明确规定的项目外,一律不得开展一级及以上级别的手术。
  第十三条择期手术患者,若需要全身麻醉(含基础麻醉)或需要输血的手术,其手术级别提升一级。若麻醉前评估(ASA)Ⅲ级(含Ⅲ级)以上,且需要全身麻醉支持,手术应在三级医院或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可开展部分四级手术项目的二级甲等医院实施。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手术准入制度和审批流程,保障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根据手术类别、专业特点、医师实际被聘任的专业技术岗位和手术技能,经过专家组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后,授予医师相应的手术权限。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评价医师技术能力,适时调整医师手术权限,并纳入医师技术档案管理。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开展涉及第三类和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的手术,应当依照相应医疗技术审核标准的要求进行申报。
  第十八条需要非本医疗机构注册医师实施或参与手术的,应当按照卫生部及本地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登记有重症医学科诊疗科目的二级综合医院,遇有急危重症患者确需行急诊手术以挽救生命时,可以开展四级手术,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自觉维护患者合法权益,认真履行知情同意的相关程序;
  (二)请上一级医院进行急会诊;
  (三)手术结束后24小时内,向该院的执业登记机关备案。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医疗技术登记;已经准予登记的,应当及时撤销医疗技术登记:
  (一)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
  (二)未通过手术项目专家组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
  (三)在手术项目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虽通过审核,但由于人员、设备及场地等变化不再具备开展某项手术条件的。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责令其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责任:
  (一)开展卫生行政部门废除或者禁止的手术项目的;
  (二)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准入擅自开展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技术中的手术项目的;
  (三)擅自开展卫生行政部门明确要求立即停止的手术项目的;
  (四)擅自开展应当申报并获准入方能开展的其他手术项目的;
  (五)违反卫生行政部门其他相关规定的。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2.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一、手术分级: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一级手术: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二级手术: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三级手术: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四级手术: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二、手术医师分级:根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和临床工作经验,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且执业地点在本医疗机构。(一)住院医师: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二)主治医师: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三)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有博士后学历、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四)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工作者。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逐步参与一、二级手术。(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三)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四)高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七)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以及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八)对技术资格准入手术,除必须符合上述规定外,手术主持人还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手术的准入资格者,或经科室技术资格准入手术首席专家认可授权后方能开展相应手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条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3.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是医疗改革制度,医疗改革,虽然出现了我国医疗技术、医疗设备等的空前发展,但由于改革造成了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过度医疗等现象的普遍存在。
纵然出现了各种所有制的医疗,各地医疗机构竞相引进人才、建设高档诊疗场所,而基层医疗机构却面临萎缩和无人问津等尴尬现状,这些都严重背离了中国人口大国和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严酷现实,可以说,医疗改革任重道远。

分类介绍:
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手术指各种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麻醉方法(以下统称手术)。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手术分级制度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4.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法律分析:为加强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手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使用手术器械在人体局部进行操作,以去除病变组织、修复损伤、移植组织或器官、植入医疗器械、缓解病痛、改善机体功能或形态等为目的的诊断或者治疗措施。

5. 手术室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风险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一级手术: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二级手术: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三级手术: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四级手术: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法律依据:《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条手术部(室)应当根据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依据手术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安排手术及工作人员。

手术室分级管理制度

6.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内容

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手术,指各种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麻醉方法。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
一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
二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
三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
四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二条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7.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内容

法律分析:一、手术分级: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一级手术: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二级手术: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三级手术: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四级手术: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二、手术医师分级:根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和临床工作经验,规定手术医师的分级。所有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且执业地点在本医疗机构。(一)住院医师: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二)主治医师: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三)副主任医师: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有博士后学历、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者。(四)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工作者。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可逐步参与一、二级手术。(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二级手术。(三)低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二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三级手术。(四)高年资主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逐步开展四级手术。(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在上级医师临场指导下或根据实际情况可主持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七)主任医师:可主持四级手术以及新技术、新项目手术或经主管部门批准的高风险科研项目手术。(八)对技术资格准入手术,除必须符合上述规定外,手术主持人还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手术的准入资格者,或经科室技术资格准入手术首席专家认可授权后方能开展相应手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二条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内容

8. 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细则

法律分析:手术分级: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一级手术: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二级手术: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三级手术: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四级手术: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第二条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第三条 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
第五条 国家对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医师,给予奖励。第六条 医师的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聘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七条 医师可以依法组织和参加医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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