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的基本规定要求数量的数值注写应采用

2024-05-13

1. 制图的基本规定要求数量的数值注写应采用

国标机械制图标注字体的规定如下:一、汉字:图样中的汉字应写成长仿宋体,采用国家正式公布执行的简化字。汉字字宽为其字高的1/√2倍。汉字的高度不应小于3.5M
二、字母和数字:
1、A形(斜体)和B型(直体)两种。A型字体的笔画宽度为字高的1/14;

2、B型字体的笔划宽度为字高的1/10。斜体字字头向右倾斜,与水平线约成75度,在同一张图纸上只允许用一种号数的字体。
三、字体有八种号数,其公称尺寸(字的高度)系列为1.8、2.5、3.5、5、7、10、12、14。例如3.5号字,其高度为3.5MM。
扩展资料
1、尺寸数字
线性尺寸的数字一般应注写在尺寸线的上方,也允许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线性尺寸数字的方向,一般应采用第一种方法注写。
在不致引起误解时,也允许采用第二种方法。但在一张图样中,应尽可能采用一种方法。
方法1、数字应尽可能避免在图示30°范围内标注尺寸。
方法2、对于非水平方向的尺寸,其数字可水平地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角度的数字一律写成水平方向,一般注写在尺寸线的中断处。必要时也可按图7的形式标注。尺寸数字不可被任何图线所通过,否则必须将该图线断开。
2、尺寸线
尺寸线用细实线绘制,其终端可以有下列两种形式:
a、箭头:箭头的形式如图9所示,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图样。
b、斜线:斜线用细实线绘制,其方向和画法如图10所示。当尺寸线的终端采用斜线形式时,尺寸线与尺寸界线必须相互垂直。
当尺寸线与尺寸界线相互垂直时,同一张图样中只能采用一种尺寸线终端的形式。当采用箭头时,在地位不够的情况下,允许用圆点或斜线代替箭头。标注线性尺寸时,尺寸线必须与所标注的线段平行。
尺寸线不能用其他图线代替,一般也不得与其他图线重合或画在其延长线上。标注角度时,尺寸线应画成圆弧,其圆心是该角的顶点。当对称机件的图形只画出一半或略大于一半时,尺寸线应略超过对称中心线或断裂处的边界线,此时仅在尺寸线的一端画出箭头。

制图的基本规定要求数量的数值注写应采用

2. 按照我国制图规范,图幅L/B一般为?( ) A,√2 B,√3 C,2 D,1.5

按照我国制图规范,图幅L/B一般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