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医保中心服务电话

2024-05-16

1. 上海医保中心服务电话

医保卡损坏可以补办的。一、具体办法如下:1、拨打医保服务热线12333(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报失。报失时,应据实提供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医保卡》卡号和单位名称等信息。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后电话挂失成功,并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2、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书面报失手续,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停止该卡的结算。二、参保人在重新办理《医保卡》之前又找回原《医保卡》的,可办理撤销挂失手续,具体办法如下:1、携带本人《医保卡》及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到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办理撤销报失手续;2、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当场办结撤销挂失操作,经医保工作人员确认撤销挂失操作成功后,在1小时内恢复该卡的结算。三、参保人因遗失、损坏《医保卡》的,可申请补卡、换卡,具体办法如下:1、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至邻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可当场予以办结;2、参保人也可以至服务点申请代为办理,服务点将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至该服务点领取代为办理的《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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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保中心服务电话

2. 上海医保中心电话号码

上海医疗保险办理指南报销比例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一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起付标准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3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500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50%。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参保人员住院对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及重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9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0%;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60%。报销范围1在职员工在职职工每个月工资的2%(单位11%)缴纳医保。看门急诊时,需要先用掉当年医疗保险计入的金额,用掉后进入自负段,自负金额为1500元。在职职工住院如需住院治疗,只要交了医疗保险,大部分医药费可以由医疗保险承担。首先自负1500元的起付线费用,超过起付线的费用可以由医疗保险按比例报销。如果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还可以由附加基金按比例支付。2退休人员3非在职退休人员4大学生更详细资讯:2016上海最新医保政策上海医疗保险报销标准和范围大全不予报销的情况: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报销条件1、参保并正常缴费(指到出院时仍处在参保缴费状态)且待遇审核期满(以单位身份参保缴费满30天,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满6个月)2、病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3、资料完备报销材料门急诊医疗费报销申请门急诊医疗费报销,参保人应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社保卡》或《医保卡》、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急诊医疗费专用收据、相关病史资料及复印件、《门急诊就医记录册》急诊附页及复印件(就医关系为本市的人员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如《医保卡》报损,还需提供《医疗保险卡损坏告知单》。留院观察费用报销申请住院及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费用报销,参保人应提供医疗费专用收据、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清单(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疗费清单)及复印件、出院(观)小结及复印件。门诊大病医疗费零星报销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费零星报销,参保人应提供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疾病诊断证明书及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销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另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报销地点浦东新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浦东新区张杨路3059号电话:(021)50353961闵行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闵行区水清路530-546号(近报春...电话:(021)54135063长宁医保中心地址:长宁区武夷路702号电话:021-52065400徐汇区医保事务中心地址:南宁路999号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保险事务分中心地址:浦东新区洪山路168号(近浦东南路)电话:021-50567061电话:021-64164870上海市黄浦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黄浦区南苏州路343号华隆大厦1楼(近四川中路)电话:021-63215132普陀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大渡河路1711号电话:021-52804754虹口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赤峰路352-356号电话:021-55888140杨浦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杨浦区兰州路1118号电话:021-65890960上海市医保中心地址:康定路805-807电话:021-6255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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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海医保咨询热线

上海医保咨询热线电话为12393,上海医保的问题可拨打这个电话进行联系。
  你知道上海医保报销的范围包含什么吗?小编来给你讲讲。
  上海医保报销范围
  1、在职员工
  在职职工每个月工资的2%(单位11%)缴纳医保。看门急诊时,需要先用掉当年医疗保险计入的金额,用掉后进入自负段,自负金额为1500元。
  2、在职职工住院
  如需住院治疗,只要交了医疗保险,大部分医药费可以由医疗保险承担。
  首先自负1500元的起付线费用,超过起付线的费用可以由医疗保险按比例报销。如果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还可以由附加基金按比例支付。
  3、退休人员
对于参加上海市社会医疗保险的人来说,可以拨打上海医保局电话咨询缴费、办理、报销等事宜,号码为962218。如果医保局电话处于占线状态,参保人可以拨打各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的电话进行咨询。更多相关知识下文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
上海医保局的电话是多少
上海医保局电话是86-21-23111111,咨询电话是962218
地址:上海市世博村路139号
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4、非在职退休人员
  5、大学生

上海医保咨询热线

4. 上海市医保服务电话

上海医疗保险办理指南报销比例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含家庭病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一年内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起付标准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重残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300元;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500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70%;在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60%;在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急诊的,支付50%。参保人员在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参保人员住院对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含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设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照一定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负。起付标准为:一级医疗机构50元,二级医疗机构100元,三级医疗机构300元。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以及重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9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0%;60周岁以下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8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75%,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支付60%。报销范围1在职员工在职职工每个月工资的2%(单位11%)缴纳医保。看门急诊时,需要先用掉当年医疗保险计入的金额,用掉后进入自负段,自负金额为1500元。在职职工住院如需住院治疗,只要交了医疗保险,大部分医药费可以由医疗保险承担。首先自负1500元的起付线费用,超过起付线的费用可以由医疗保险按比例报销。如果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还可以由附加基金按比例支付。2退休人员3非在职退休人员4大学生更详细资讯:2016上海最新医保政策上海医疗保险报销标准和范围大全不予报销的情况: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报销条件1、参保并正常缴费(指到出院时仍处在参保缴费状态)且待遇审核期满(以单位身份参保缴费满30天,以个人身份参保缴费满6个月)2、病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病种目录”3、资料完备报销材料门急诊医疗费报销申请门急诊医疗费报销,参保人应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社保卡》或《医保卡》、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急诊医疗费专用收据、相关病史资料及复印件、《门急诊就医记录册》急诊附页及复印件(就医关系为本市的人员在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如《医保卡》报损,还需提供《医疗保险卡损坏告知单》。留院观察费用报销申请住院及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费用报销,参保人应提供医疗费专用收据、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清单(急诊观察室留院观察医疗费清单)及复印件、出院(观)小结及复印件。门诊大病医疗费零星报销申请办理门诊大病医疗费零星报销,参保人应提供门诊医疗费专用收据、疾病诊断证明书及复印件,相关检查报告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销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另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报销地点浦东新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浦东新区张杨路3059号电话:(021)50353961闵行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闵行区水清路530-546号(近报春...电话:(021)54135063长宁医保中心地址:长宁区武夷路702号电话:021-52065400徐汇区医保事务中心地址:南宁路999号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保险事务分中心地址:浦东新区洪山路168号(近浦东南路)电话:021-50567061电话:021-64164870上海市黄浦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黄浦区南苏州路343号华隆大厦1楼(近四川中路)电话:021-63215132普陀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大渡河路1711号电话:021-52804754虹口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赤峰路352-356号电话:021-55888140杨浦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地址:杨浦区兰州路1118号电话:021-65890960上海市医保中心地址:康定路805-807电话:021-62554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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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上海医保咨询热线

上海医保咨询热线电话为12393,上海医保的问题可拨打这个电话进行联系。
  你知道上海医保报销的范围包含什么吗?小编来给你讲讲。
  上海医保报销范围
  1、在职员工
  在职职工每个月工资的2%(单位11%)缴纳医保。看门急诊时,需要先用掉当年医疗保险计入的金额,用掉后进入自负段,自负金额为1500元。
  2、在职职工住院
  如需住院治疗,只要交了医疗保险,大部分医药费可以由医疗保险承担。
  首先自负1500元的起付线费用,超过起付线的费用可以由医疗保险按比例报销。如果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还可以由附加基金按比例支付。
  3、退休人员
对于参加上海市社会医疗保险的人来说,可以拨打上海医保局电话咨询缴费、办理、报销等事宜,号码为962218。如果医保局电话处于占线状态,参保人可以拨打各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的电话进行咨询。更多相关知识下文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
上海医保局的电话是多少
上海医保局电话是86-21-23111111,咨询电话是962218
地址:上海市世博村路139号
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海医保咨询热线

6. 上海医保咨询热线

上海医保咨询热线电话为12393,上海医保的问题可拨打这个电话进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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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医保报销范围
  1、在职员工
  在职职工每个月工资的2%(单位11%)缴纳医保。看门急诊时,需要先用掉当年医疗保险计入的金额,用掉后进入自负段,自负金额为1500元。
  2、在职职工住院
  如需住院治疗,只要交了医疗保险,大部分医药费可以由医疗保险承担。
  首先自负1500元的起付线费用,超过起付线的费用可以由医疗保险按比例报销。如果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还可以由附加基金按比例支付。
  3、退休人员
对于参加上海市社会医疗保险的人来说,可以拨打上海医保局电话咨询缴费、办理、报销等事宜,号码为962218。如果医保局电话处于占线状态,参保人可以拨打各区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的电话进行咨询。更多相关知识下文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
上海医保局的电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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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7. 上海医保咨询热线

法律分析:市民可带着医院出具的医药费发票,来到本市医保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异地就医委托报销手续。1、在外省市临时逗留发生的急诊和急诊住院医疗费用,可在医疗费收据开具之日起6个月内携带相关材料至上海医保中心申请审核报销,但外省市发生的普通门诊或普通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2、可根据具体情况向医保服务热线962218咨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上海医保咨询热线

8. 上海医保咨询热线

上海市医疗保险中心咨询热线为12333。
城乡居民医保是为解决未就业居民医疗保障问题而实施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人群包括中小学生、婴幼儿、大学生、老年人、重残人员以及其他未就业城乡居民,通过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重点保障住院大病需求,兼顾门急诊医疗,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要具有本市户籍,年龄超过18周岁的人员,具体包括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未纳入本市大学生医疗保障目前仍在本市各类成人高校就读的本市城镇户籍的在册学生,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接受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的人员,本市城镇户籍,在国外读书的学生,缓刑,假释人员。

上海医保报销范围
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具有本市户籍的18周岁以下人员,取得本市户籍的事实抚养、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的儿童以及符合居民医保参保条件的借读生也可参加居民医保。本市中学开设的西藏班、新疆班学生及在中学插班的西藏高中生。
其他人员:本市动员分配支援外地建设的支内、知青及其外省市籍配偶中,在外地办理退休手续,已报入本市户籍,且医疗保障未落实的人员,本市城镇户籍人员的外省市籍配偶,暂未报入本市城镇户籍,且无医疗保障的人员。本市引进人才的配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无医疗保障的人员以及直接纳入居保的本市户籍职工老年遗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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