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回购市场是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重要场所

2024-05-16

1. 为什么说回购市场是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重要场所

    回购作为公开市场操作的方式之一,是政府执行货币政策的重要手段。通过回购有价证券(如国债),回笼市场资金,降低流动性。
  大银行和政府证券交易商是回购协议市场的主要资金需求者。银行利用回购协议市场作为其资金来源之一。

  作为资金获得者,它有着与众不同的优势:
  首先,它持有大量的政府证券和政府代理机构证券,这些都是回购协议项下的正宗抵押品。
  其次,银行利用回购协议所取得的资金不属于存款负债,不用缴纳存款准备金。政府证券交易商也利用回购协议市场为其持有的政府证券或其它证券筹措资金。
  回购协议中的资金供给方很多,如资金雄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存款机构、外国银行及外国政府等。其中资金实力较强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地方政府占统治地位。对于中央银行来说,通过回购交易可以实施公开市场操作,所以,回购市场是其执行货币政策的重要场所。

为什么说回购市场是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重要场所

2. 什么是回购协议市场

回购协议市场又称为证券购回协议市场,是指通过回购协议进行短期资金融通交易的场所,市场活动由回购与逆回购组成。这里的回购协议是指资金融入方在出售证券的同时和证券购买者签订的、在一定期限内按原定价格或约定价格购回所卖证券的协议。
从本质上看,回购协议是一种质押贷款协议。在这里应该把握两个要点:
一是虽然回购交易是以签订协议的形式进行交易的,但协议的标的物却是有价证券。
二是我国回购协议市场上回购协议的标的物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可用于在回购协议市场进行交易的政府债券、中央银行债券及金融债券。
回购协议市场从几个方面吸引投资者。首先,该市场为剩余资金的短期投资提供了现成的工具。实际上,大量的回购协议交易是一个晚上的时间进行的,称为隔夜回购。隔夜回购的利率通常比**基金的利率低,尽管利率很低,但对那些无法进入**基金市场的投资者来说,总比没有回报要好。第二点,在剩余资金数量每日不定的情况下,投资者可通过滚动隔夜回购的办法来有效地管理可能的剩余资金。
回购协议市场的交易特点
1、流动性强。协议多以短期为主。
2、安全性高。交易场所为规范性的场内交易,交易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业务都有法律保护。
3、收益稳定并较银行存款收益为高。回购利率是市场公开竞价的结果,一般可获得平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的收益。
4、融入资金免交存款准备金。成为银行扩大筹资规模的重要方式。
发展规范的回购协议市场的意义
1、回购协议交易有助于降低交易者的市场风险。
2、发展回购协议市场有助于推动银行同业拆借行为规范化。
3、发展回购协议有助于扩大国债交易规模。
4、发展回购协议市场有助于帮助中央银行顺利的推出公开市场操作业务。
5、回购协议有助于降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营成本,拓展经营范围,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和经营稳定性。
回购协议市场的存在改变了原来只进行单纯证券交易的状况,增添了证券交易方式、增加了流动资金的数量,也扩大了证券交易市场的规模。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3. 回购协议是什么?有什么特征

一、回购协议是什么
回购协议是指以有价证券作抵押的短期资金融通,在形式上表现为附有条件的证券买卖。
有价证券的持有者在其资金暂时不足时,若不愿放弃手中证券,可用回购协议方式将证券售出,同时与买方签订协议,以保留在一定时期后(如一天)将此部分有价证券按约定价格全部买回的权利,另支付一定的利息。利息的支付或者加在约定价格之内,或者另计。还有一种“逆回购协议”,即贷出资金取得证券的一方承诺在一定时期后出售证券,收回贷出资金。
回购协议的期限一般很短,最常见的是隔夜拆借,但也有期限长的。此外,还有一种“连续合同”的形式,这种形式的回购协议没有固定期限,只在双方都没有表示终止的意图时,合同每天自动展期,直至一方提出终止为止。
二、回购协议方式的特点
1、将资金的收益与流动性融为一体,增大了投资者的兴趣。投资者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安排,与借款者签订“隔日”或“连续合同”的回购协议,在保证资金可以随时收回移作他用的前提下,增加资金的收益。
2、增强了长期债券的变现性,避免了证券持有者因出售长期资产以变现而可能带来的损失。
3、具有较强的安全性。回购协议一般期限较短,并且又有100%的债券作抵押,所以投资者可以根据资金市场行情变化,及时抽回资金,避免长期投资的风险。
4、较长期的回购协议可以用来套利。如银行以较低的利率用回购协议的方式取得资金,再以较高利率贷出,可以获得利差。
在美国,回购协议市场的利率一般以联邦储备资金拆借市场的利率为基准,但经常会略低一些。回购协议作为重要的短期资金融通方式,已越来越受到重视。
三、银行回购协议方式借款的原因
首先,回购协议借款是银行推行负债储备管理的有利工具之一,尤其是大银行喜好用回购协议调整储备金头寸。
第二,回购协议所获借款无需提交储备金,这就降低了回购协议借款的实际成本。
第三,由于回购协议下有政府债券等金融资产作担保,资金需求银行所付的利息稍低于同业拆借利率。
第四,回购协议的期限弹性佳。回购协议的期限虽多为一个营业日,但也有长达几个月的,而且双方可签订连续合同。在协议不产生异议的情况下,协议可自动展期。因此,回购协议为商业银行提供了一种比其他可控制负债工具更容易确定期限的工具。

回购协议是什么?有什么特征

4. 回购协议是什么?银行间的交易市场,你知道吗


5. 回购协议是指什么?

回购协议是有风险的。回购协议是卖出一种证券,并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约定的价格再购回该证券的交易协议。根据该协议所进行的交易称回购交易。回购交易是中央银行调节全社会流动性的手段之一。回购协议方式具有以下特点:①将资金的收益与流动性融为一体,增大了投资者的兴趣。投资者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资金安排,与借款者签订“隔日”或“连续合同”的回购协议,在保证资金可以随时收回移作他用的前提下,增加资金的收益。②增强了长期债券的变现性,避免了证券持有者因出售长期资产以变现而可能带来的损失。③具有较强的安全性。回购协议一般期限较短,并且又有100%的债券作抵押,所以投资者可以根据资金市场行情变化,及时抽回资金,避免长期投资的风险。④较长期的回购协议可以用来套利。如银行以较低的利率用回购协议的方式取得资金,再以较高利率贷出,可以获得利差。

回购协议是指什么?

6. 回购协议的本质是什么

法律分析:回购协议实质上是一种短期抵押融资方式,那笔被借款方先售出后又购回的金融资产即是融资抵押品或担保品。根据该协议所进行的交易称回购交易。回购交易是中央银行调节全社会流动性的手段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回购协议指的是什么?

回购协议也称再回购协议,指的是商业银行在出售证券等金融资产时签订协议,约定在一定期限后按原定价格或约定价格购回所卖证券,以获得即时可用资金;协议期满时,再以即时可用资金作相反交易。

回购协议指的是什么?

8. 回购协议的本质是什么

从本质上来说,回购协议是一种证券抵押贷款,抵押品以国债为主。
那笔被借款方先售出后又购回的金融资产即是融资抵押品或担保品。
根据该协议所进行的交易称回购交易。
回购交易是中央银行调节全社会流动性的手段之一。
回购协议是指资金需求方在出售证券的同时,与证券的购买方约定在一定期限后,按约定价格购回所卖证券的交易行为。
证券的出售方为资金借入方,也就是正回购方;证券的购买方为资金贷出方,即逆回购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