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他有价证券相比,票据有哪些特征和优势

2024-05-16

1. 与其他有价证券相比,票据有哪些特征和优势

票据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票据是指以证明或设定权力为目的而制定的各种书面凭据,如股票、债券、发票、提单、汇票、本票、支票等各种有价证券。由于其性质、特征、效用很不相同,需由不同的法律来调整。【摘要】
与其他有价证券相比,票据有哪些特征和优势【提问】
简短一点【提问】
您好亲,感谢您的耐心等待,票据的法律特征:1、票据是设权证券。2、票据是债权证券,3、票据是金钱证券,4、票据是流通证券, 5、票据是无因证券。6、票据是文义证券,7、票据是要式证券。8、票据是占有证券, 9、票据是提示证券,10、票据是返还证券【回答】
票据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票据是指以证明或设定权力为目的而制定的各种书面凭据,如股票、债券、发票、提单、汇票、本票、支票等各种有价证券。由于其性质、特征、效用很不相同,需由不同的法律来调整。【回答】
狭义的票据仅指票据法上规定的票据种类,即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委托他人或金融机构向受款人或持票人于到期日或见票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回答】
票据的功能:汇兑功能、支付功能、结算功能、流通功能、信用功能、融资功能【回答】

与其他有价证券相比,票据有哪些特征和优势

2. 与其他有价证券相比,票据有哪些特征和优势

亲你好,已下为您查询到与其他有价证券相比,票据有哪些特征和优势如下:1.票据关系,是指基于票据当事人的票据行为而发生的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票据关系的特点有:票据关系主要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票据关系由票据法调整;票据关系以金钱债权为内容;票据关系内容具有多重性和义务承担者的多数性。2.在票据关系中,票据当事人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的票据义务是票据关系的内容。票据关系的内容分为两类:一类是债权人的付款请求权与债务人的付款义务;另一类是债权人的追索权与债务人的偿付义务。由于票据行为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票据关系也就有发票关系、背书关系、承兑关系、保证关系、付款关系等,从而在票据当事人之间产生了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3.票据关系的发生总是以票据的基础关系为原因和前提的,《票据法》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就是基础关系的范畴。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就与基础关系相分离,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都不起作用。如果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还请给个赞(在左下角进行评价哦),期待您的赞,您的举手之劳对我很重要,您的支持也是我进步的动力。如果觉得我的解答还满意,可以点我头像一对一咨询。最后再次祝您身体健康,心情愉快!【摘要】
与其他有价证券相比,票据有哪些特征和优势【提问】
亲你好,已下为您查询到与其他有价证券相比,票据有哪些特征和优势如下:1.票据关系,是指基于票据当事人的票据行为而发生的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票据关系的特点有:票据关系主要基于票据行为而发生;票据关系由票据法调整;票据关系以金钱债权为内容;票据关系内容具有多重性和义务承担者的多数性。2.在票据关系中,票据当事人享有的票据权利、承担的票据义务是票据关系的内容。票据关系的内容分为两类:一类是债权人的付款请求权与债务人的付款义务;另一类是债权人的追索权与债务人的偿付义务。由于票据行为有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票据关系也就有发票关系、背书关系、承兑关系、保证关系、付款关系等,从而在票据当事人之间产生了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3.票据关系的发生总是以票据的基础关系为原因和前提的,《票据法》规定:“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就是基础关系的范畴。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就与基础关系相分离,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都不起作用。如果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还请给个赞(在左下角进行评价哦),期待您的赞,您的举手之劳对我很重要,您的支持也是我进步的动力。如果觉得我的解答还满意,可以点我头像一对一咨询。最后再次祝您身体健康,心情愉快!【回答】

3. 与其他有价证券相比,票据有哪些特征和优势

票据作为一种有价证券,与其他有价证券相比,有自己的特征,这些特征包括:①票据是有价证券  ②票据是流通证券③票据是金钱证券④票据是无因证券【摘要】
与其他有价证券相比,票据有哪些特征和优势【提问】
票据作为一种有价证券,与其他有价证券相比,有自己的特征,这些特征包括:①票据是有价证券  ②票据是流通证券③票据是金钱证券④票据是无因证券【回答】
与其他有价证券相比,票据有哪些特征,简答题【提问】
答案对不【提问】
1、票据是设权证券。证券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法律凭证。就证券上权利的发生与证券的关系不同,证券可以分为设权证券和证权证券两种。证权证券上的权利在证券做成之前已经存在了,做成证券就证明了这种权利的存在;当证券灭失、毁损而无法提示时,只要通过其他途径证明这种权利的存在,则该权利仍可行使,如股票、债券、提单等。设权证券上的权利在证券做成之前并不存在,做成证券就创设了证券权利;当证券灭失或毁损无法提示时,该证券权利也随之无法行使。票据就属于典型的设权证券。【回答】
2、票据是债权证券
就证券上的权利所表示的法律性质不同,证券分为物权证券、债权证券和社员权证券三种。物权证券是用以证明财产权的,如提单、仓单等;社员权证券是用以证明社员权利的,如公司的股东权即为社员权,股票就属这类证券。票据上所示之权利,是一种以一定的金额为请求权的债权。票据权利人(即受款人或持票人)对票据义务人(即付款人、承兑人及其保证人或被追索人)可行使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回答】
3、票据是金钱证券
债权证券,就其表彰的权利的经济内容不同,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以请求支付金钱为内容的金钱证券;另一种是以请求支付物品为内容的物品证券。票据是以一定的金钱为支付标的的,支付“票据金额”是发行票据的唯一目的,因此票据是金钱证券。【回答】
4、票据是流通证券
票据是一种债权证券,就应该具有流通性。因此,各国票据法都强调票据的流通证券属性,即票据可以通过背书或交付而转让,并可以在市场上自由流通。而不像一般的债权的转让需要民法规定通知债务人,才能对债务人发生效力。有的国家规定票据有绝对的流通性,如在美国,票据被称为流通证券,其票据法称为流通证券法。【回答】
这么多【提问】

5、票据是无因证券。
票据的设立是基于一定的原因,但票据权利的成立,不以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原因关系的成立和有根据为前提。票据关系和原因关系各自独立。持票人持有的票据只要要式具备,即可行使票据上的权利,也就是说持票人不必证明自己取得票据的原因就有权请求付款人履行付款义务;付款人也不必过问持票人取得票据的原因,只要票据要式具备,背书连续即须无条件付款。即使这种原因关系无效,对票据权利的行使也不发生影响。票据的无因性是其流通性的保障。我国现行《票据法》第 10条、第21条规定票据为有因证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实际上修正了法律规定,将票据规定为无因证券。【回答】
每条特征下的描述   您可以摘取重点写【回答】
6、票据是文义证券
票据上所创设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票据上记载的文字内容来确定,不受票据上文字以外的事项的影响。在票据上签名的人,均应依签名时的票据文义对票据负责,不得以票据以外的证据来变更或补充其文义。因此,票据的文义性维护了善意持票人的正当权益,以达到保护交易安全之目的。【回答】
7、票据是要式证券。
票据必须根据法定形式制作才有效。各种票据除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外,还必须标明其票据种类,严格依据票据法的规定记载应载明的事项,如出票人姓名、票据金额,付款人和受款人姓名、日期、地点、签名等。票据如果不符合这些法定形式,则该票据无效。此外,票据的签发、转让、承兑、付款、追索等行为,也必须严格依票据法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才有效。据此,票据的要式性使其有别于一般债权凭证的任意记载性,即不要式证券。【回答】
8、票据是占有证券
票据权利人形式票据权利,必须实际占有票据。如果票据失窃、毁损、灭失或出质,则无法向付款人主张权利。因此,票据权利主张须以占有票据为前提。
9、票据是提示证券
票据权利人请求付款或行使追索权时,须向义务人提示票据。义务人经审查票据是否真实及是否具备要式之后,才可按票据文义履行付款义务。可见,票据是提示证券。【回答】
10、票据是返还证券
票据的占有性和提示性特征决定了票据必须是返还证券,即权利人的票据权利实现后,必须将票据返还给义务人。因此,票据上的权利与票据的占有是不可分离的,持票人须交出票据,才能取得票面上所载的金额。付款人是主债务人时,付款后票据关系消灭;付款人是次债务人时,付款后持该票据向其前手追索。【回答】
为您整理简便答案:1.票据是设权证券 :票据在经过设立之后,票据所附带的权力和义务也会随之而进行确立。2.票据是债权证券:票据所表示的权利,是以一定金额的给付为标准的债权。3.票据是文义证券:票据所附带的权利和义务,是按照票据上记载的文义而进行确定,而不能由票据以外的别的文件或任何人的解释所确定。4.票据是要式证券:票据的格式和票据上所载的事项都应该严格遵守法律的条文规定,如果票据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书写和记载,那么将会影响这张票据的有效性。5.票据是无因证券:票据上存在的关系仅仅只是单纯的金钱支付关系。6. 票据是流通证券:票据可以经过背书或者交付等关系转让予他人。7. 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证券和其附着的权利存在不可分离的关系。【回答】
对不【提问】
亲    内容是对的哟【回答】
摘自会计书的内容呦【回答】

与其他有价证券相比,票据有哪些特征和优势

4. 依票据法原理,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是指什么

依票据法原理,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是指:占有票据即能行使票据权利,不问占有原因和资金关系。

无因证券,又叫“不要因证券”,是指证券效力与作成证券的原因完全分离,证券权利的存在和行使,不以作成证券的原因为要件的一类证券。

解析:对无因性的理解。票据作为无因证券是指票据上的法律关系只是单纯的金钱支付关系,权利人只以持有票据为必要,持有票据的人行使票据权利时无须证明其取得票据的原因。 
应答时间:2021-12-0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5. 我对票据市场的理解:就是将有价证券进行买卖的市场

大体没错,只是国内的票据市场中票据不包括股票等有价证券,一般只接受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领导的商业银行发行的汇票、本票和支票等票据或由金融公司或某些信用较高的企业开出的无担保短期票据。而且并不单单是企业或个人对银行,也包含了商业银行之间票据交易。
  这个市场按票据发行主体来划分,有银行票据市场、商业票据市场; 
  按交易方式来划分,有票据发行市场、票据承兑市场和票据贴现市场。 
  按照票据的种类划分,由商业银行票据市场、银行承兑汇票市场、银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市场、短期以及融资性票据市场。

我对票据市场的理解:就是将有价证券进行买卖的市场

6. 票据是证券的一种吗

1、票据是证券的一种。
   
 2、票据是一种有价证券,具有一定的票面金额,而且表示对财产的所有权或债权,谁拥有了票据,谁就有权凭票据取得票据上规定的金额。
  
 3、票据是出票人作出的到期向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承诺。
  
 4、票据出票人作出的付款承诺,是无条件的,即出票人履行付款的义务,不能有赖于某一事件的发生或某些情况的出现或者某一行为的作出作为先决条件。

7. 依票据法原理,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是指什么

依票据法原理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不清楚。广义的票据法是指涉及票据关系调整的各种法律规范,既包括专门的票据法律、法规,也包括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票据的规范。一般意义上所说的票据法是指狭义的票据法,即专门的票据法规范,它是规定票据的种类、形式和内容,明确票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调整因票据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票据法是调整票据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票据关系是因为票据的签发、转让、承兑、保证等形成的以金钱利益为内容的财产关系。

依票据法原理,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是指什么

8. 依票据法原理,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是指什么

依票据法原理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不清楚。广义的票据法是指涉及票据关系调整的各种法律规范,既包括专门的票据法律、法规,也包括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票据的规范。一般意义上所说的票据法是指狭义的票据法,即专门的票据法规范,它是规定票据的种类、形式和内容,明确票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调整因票据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票据法是调整票据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票据关系是因为票据的签发、转让、承兑、保证等形成的以金钱利益为内容的财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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