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了青基,还有机会中留学回国人员启动基金吗

2024-05-16

1. 中了青基,还有机会中留学回国人员启动基金吗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专项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委主任基金项目、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等。”

中了青基,还有机会中留学回国人员启动基金吗

2. 已有自然基金青年基金,还能再次申请吗

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要求:高学历或高职称、年龄男性未满35周岁,女性未满40周岁,并由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并没有规定需要几篇SCI论文,所以你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科学技术人才都可以申请。    具体参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3. 可以同时申请国家青年基金吗

基金限项规定是说每年同一类型的项目只能申请一项,高级职称人员承担、在研和新申请的项目总共不超过三项(时间少于1年的项目不算),青年基金和面上项目类型不一样,所以理论上是可以的。不过需要注意申请内容不能相似,

可以同时申请国家青年基金吗

4. 从香港回来可以申请留学回国基金吗

香港回来不可以申请留学回国基金留学回国基金指的是国外留学的学生可以申请,另外,2015.3.1起,国家已经暂停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的申请了。

5. 中了国基青年基金,第二年能不能继续国基申请面上项目

看你职称,若是副高,在研1项+参与1项+该年度申报1项,若是中职,就只能主持1项了。隔一年可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辞职后,其参加的工作项目不能带走,这属于用人单位的财产,劳动者不得非法占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2020)有那么难拿吗前期基础这里主要就是预实验结果。这一部分虽然在很多基金中水分很多,但在自己写的时候,我比较保守。在确认研究的基本现象以及相关机制的初步探讨上,我用的都是重复了四五遍,实打实的研究数据。在一些可能的问题上,我也是放的做过一两次,但结果趋势还没完全确定,现有结果提示这是可能的机制等等。也就是说,预实验结果,放确实得到的结果,不吹,不编。但我的经验是,有些结果,一看就知道是不是真的,WB条带有的看起来也很假。但是,基于一些还不确定的结果,可以放,因为研究就是从不确定中找确定。但不能因为某个结果不好看,就编一个好看的结果。因为你的预实验都漂漂亮亮直接能发的Figure,基金委没理由资助你了,你都做完了。所以,预实验结果,需要某些关键的数据来支持你的学说,但也要相信某些不太完美的数据,这些往往更真实。

中了国基青年基金,第二年能不能继续国基申请面上项目

6. 如果硕士毕业工作了,还能申请国家公派留学吗?

硕士毕业工作了,可以申请国家公派留学。
一、硕士国家公派留学的报名要求为:
1、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具有学士学位或优秀本科毕业生,身体健康,表现良好。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各级行政单位、科研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
二、博士研究生申请条件为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具有硕士学位,或申请时为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硕士生(含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

扩展资料:
公派留学的期限与类别: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博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4、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5、硕士研究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 具体根据所申请奖学金项目的相关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派留学

7. 怎样才能申请到国家留学基金

目前可以申请公派出国留学的途径似乎只有一条: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项目申请资助。 
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
第一条2016年计划选派各类国家公派留学人员29000名。
第二条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
2.访问学者:3-12个月。
3.博士后:6-24个月。
4.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5.联合培养博士生(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研究):6-24个月。
6.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
7.联合培养硕士生(在国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3-12个月。
8.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一般为36-60个月,具体以相关项目规定为准。
9.本科插班生(在国内攻读学士学位期间赴国外学习、毕业设计或实习等):3-12个月。
第三条主要项目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计划选派350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85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计划选派500人,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计划选派800人,选派类别包括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生。
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计划选派4200人,选派类别为本科插班生。
5.高校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计划选派38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和博士后。
6.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计划选派2950人,其中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2450人,选派类别包括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500人。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和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计划选派195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赴国外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和本科插班生。
8.艺术类人才特别培养项目计划选派300人,选派类别包括访问学者、博士后、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生和本科插班生。
9.国外合作项目计划选派2500人。国外合作项目是指与外方机构签署协议并由中外双方联合评审、联合资助的项目,如中美富布莱特项目、中英联合志奋领奖学金、中法蔡元培交流合作项目、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等。
10.2016国际组织实习项目
第二章 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第四条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
第三章 资助内容
第五条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对部分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具体资助方式、资助标准等以录取文件为准。
第四章 申请条件
第六条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应为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或在校学生,年龄满18周岁。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6.符合申请项目的其他具体要求。
第七条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选拔办法
第八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第九条符合申请条件者,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发至申请人所在单位。
第十条主要项目申请、录取时间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1月5日-15日申请,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部分中外合作协议/项目需与外方合作院校/机构确认录取结果,公布时间略晚)。
3.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4.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项目申请时间:2015年11月15日-25日;人选申报时间:第一批2016年4月21日-5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2016年9月20日-3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5.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4月1日-1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第二批9月1日-10日申请,10月公布录取结果。
6.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
①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及地方合作项目:4月1日-15日申请,7月公布录取结果。
②与行业部门合作项目按照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7.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3月20-30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8.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20日-4月5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9.国外合作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怎样才能申请到国家留学基金

8. 正在承担一个青基,刚上副教授,还能再申请吗?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3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限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科学仪器基础研究专款项目、优秀国家重点实验室研究专项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1年的委主任基金项目、科学部主任基金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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