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社保中心在哪

2024-05-14

1. 盐城社保中心在哪

盐城社保中心在江苏省盐城市东进中路88号。社保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统称五险,是国家法定的保险,具体如下:1、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一般为企业工资总额的20%左右,全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并全部计入个人账户;2、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缴费一般为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为本人工资的2%,个人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划入个人账户,其余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3、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4、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由企业缴纳,实行行业差别费率,征收标准为企业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乘以行业差别费率,目前平均工伤保险费率一般不超过1%;5、生育保险:企业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按照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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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盐城社保中心在哪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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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208号)精神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苏北五市201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复函》(苏人社函〔2017〕258号)意见,现就我市2017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057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2684元。二、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全市各统筹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全部统一按18171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2750元执行。期间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高于等于2750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三、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8171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仍按去年省公布的标准执行。四、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和计发待遇基数参照上述规定办理。五、各地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确保基金应收尽收。

3. 盐城社保中心咨询热线

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话:0515-12333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盐城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办〔2019〕9号),制定本规定。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盐城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和规划,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全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全市高校、职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国人来 我市工作政策。


盐城社保中心咨询热线

4. 盐城社保中心咨询热线

盐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话:0515-12333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盐城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办〔2019〕9号),制定本规定。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盐城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法规和规划,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全市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全市高校、职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外国人来 我市工作政策。

5. 盐城人社保中心电话是多少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208号)精神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苏北五市201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复函》(苏人社函〔2017〕258号)意见,现就我市2017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057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2684元。二、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全市各统筹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全部统一按18171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2750元执行。期间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高于等于2750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三、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8171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仍按去年省公布的标准执行。四、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和计发待遇基数参照上述规定办理。五、各地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确保基金应收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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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盐城社保中心在哪个区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208号)精神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苏北五市201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复函》(苏人社函〔2017〕258号)意见,现就我市2017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057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2684元。二、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全市各统筹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全部统一按18171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2750元执行。期间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高于等于2750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三、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8171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仍按去年省公布的标准执行。四、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和计发待遇基数参照上述规定办理。五、各地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确保基金应收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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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江苏社保局几点上班时间

江苏省南京市社保局电话、地址如下所示:南京市社保局的上班时间一般是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具体见下。单位名称电话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综合科8659094186590855申报一科8659093186590855申报二科8659081086590855南京市玄武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心57715037577150375771503757715037南京市白下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84251210842512038425121084251203南京市鼓楼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心83209011832090118320901183209011南京市秦淮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52852009528520075285200952852007具体可拨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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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社保局几点上班时间

8. 盐城人社保中心电话是多少钱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南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208号)精神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苏北五市201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复函》(苏人社函〔2017〕258号)意见,现就我市2017年度社会保险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057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2684元。二、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全市各统筹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全部统一按18171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2750元执行。期间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高于等于2750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三、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8171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仍按去年省公布的标准执行。四、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和计发待遇基数参照上述规定办理。五、各地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政策,确保基金应收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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