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怎么办理出口退(免)税?

2024-05-15

1. 疫情期间,怎么办理出口退(免)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明确了疫情期间纳税人如何办理出口退(免)税的事项,这里主要要掌握以下四点。
第一,“非接触式”的申报。疫情期间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网上渠道提交申报电子数据即可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开具证明和进行退(免)税的申报,一、二、三、四类的出口企业在申报所有的货物劳务和服务进口退税的时候,都可以只提供申报电子数据,暂时不需要报送纸质的资料。
第二,“非接触式”审核的反馈。疫情期间,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报后,仅审核电子数据,无问题的即可为纳税人办理出口退(免)税的事项。
第三,逾期业务的办理。因疫情的影响,纳税人2019年的出口业务可能无法在2020年4月征期结束前申请退(免)税或者完成收汇,不少纳税人担心逾期不能办理退税,对这个问题,4号公告明确过了4月征期纳税人只要退(免)税的凭证信息齐全,完成收汇就可以申请办理退税。
第四,事后补报资料。在疫情结束后的第二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结束前,纳税人应按照现行的规定补报应报送的相关的纸质申报表单及资料。

疫情期间,怎么办理出口退(免)税?

2. 疫情期间个人所得税退税怎么申报

第一步:准备申报
安装个人所得税软件,打开软件后,先进行注册登录,进入年度汇算: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1)进入申报界面后,填报方式有【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和【自行填写】两种选择。
2)为了方便申报,推荐大家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税务机关已按一定规则预填了部分申报数据,大家只需确认即可。
3)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开始申报】后,系统提示【标准申报须知(使用已申报数据)】,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开始年度汇算申报。
第二步:确认信息
需要对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进行确认
第三步:填报数据
确认预填的收入和扣除信息无误,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计算税款
数据系统将自动计算您本年度综合所得应补(退)税额
第五步:提交申报
确认结果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第六步:退(补)税
如存在多预缴税款,可选择【申请退税】。
一、哪些纳税人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19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的;
(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的。
因为个人所得税的退税工作针对的是全体的纳税义务人,所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了避免人流聚集这种情况,特地通过网上税务局给各位纳税义务人提供了非常便捷的退税渠道。安装好了网上税务局以后,整个退税的操作流程都非常简单。

3. 疫情期间个人所得税退税怎么申请

疫情期间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准备申报
安装个人所得税软件,打开软件后,先进行注册登录,进入年度汇算: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1)进入申报界面后,填报方式有【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和【自行填写】两种选择。
2)为了方便申报,推荐大家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税务机关已按一定规则预填了部分申报数据,大家只需确认即可。
3)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开始申报】后,系统提示【标准申报须知(使用已申报数据)】,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开始年度汇算申报。
第二步:确认信息
需要对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进行确认
第三步:填报数据
确认预填的收入和扣除信息无误,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计算税款
数据系统将自动计算您本年度综合所得应补(退)税额
第五步:提交申报
确认结果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第六步:退(补)税
如存在多预缴税款,可选择【申请退税】。
一、计征个人所得税之前哪些费用可以依法扣除?
1、按国家规定比例由个人负担并实际交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百、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超过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费,应将其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缴个人所得税。度
个人领取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
2、津贴和补贴。
(1)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
(2)符合知税法规定的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贴。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只允许在国家财政规定的范围内,超过部分也是要计算交纳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误餐补助范围确定问题的道通知》规定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企业以现金形式发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补充养老保专险金应全额计入领取人的当期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3)通讯补助的扣除标准各地不一,总体上来属讲,标准之内的可以据实扣除,超出标准的应并入工薪所得征个人所得税。

疫情期间个人所得税退税怎么申请

4. 疫情期间个人所得税退税怎么操作

第一步:准备申报
安装个人所得税软件,打开软件后,先进行注册登录,进入年度汇算: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1)进入申报界面后,填报方式有【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和【自行填写】两种选择。
2)为了方便申报,推荐大家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税务机关已按一定规则预填了部分申报数据,大家只需确认即可。
3)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开始申报】后,系统提示【标准申报须知(使用已申报数据)】,点击“我已阅读并知晓”,开始年度汇算申报。
第二步:确认信息
需要对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缴税额进行确认
第三步:填报数据
确认预填的收入和扣除信息无误,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计算税款
数据系统将自动计算您本年度综合所得应补(退)税额
第五步:提交申报
确认结果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第六步:退(补)税
如存在多预缴税款,可选择【申请退税】。
一、个人所得税可以补交吗?
可以补交。补交个人所得税需要提供以下基来本资料:
1、需补缴人姓名;
2、需自补缴人身份证号码;
3、需补缴人月工资金额;
4、需补缴人要补缴的月份;
5、需补缴人地址及邮编。
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怎么规定的?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不同的税率:
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百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
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度45%,最低一问级为3%,共7级。
经营所得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答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5. 抗击疫情期间,进出口税务应如何办理?

退税证明的申请国家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并且使疫情传播的风险大大降低,规定了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平台等提交电子数据,来申请开具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在相关税务部门审核电子数据无误后,可以为纳税人开具相关证明。纸质资料的报送在疫情期间,税务机关采取了“非接触式”方式进行出口退(免)税备案及备案变更、证明开具和退(免)税申报的申请,导致了很多本应报送的相关纸质资料的企业不知所措。涉税事项超期的处理方式因为疫情来势凶猛,从而导致了很多企业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证明开具、出口收汇等事项。这时财务人员可以依据《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号)的有关规定,待收齐退(免)税凭证、相关电子信息或者收汇后,再对各项事宜进行申报办理。

抗击疫情期间,进出口税务应如何办理?

6. 疫情期间,怎么办理出口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4号)明确了疫情期间纳税人如何办理出口退(免)税的事项,这里主要要掌握以下四点。
第一,“非接触式”的申报。疫情期间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网上渠道提交申报电子数据即可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开具证明和进行退(免)税的申报,一、二、三、四类的出口企业在申报所有的货物劳务和服务进口退税的时候,都可以只提供申报电子数据,暂时不需要报送纸质的资料。
第二,“非接触式”审核的反馈。疫情期间,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报后,仅审核电子数据,无问题的即可为纳税人办理出口退(免)税的事项。
第三,逾期业务的办理。因疫情的影响,纳税人2019年的出口业务可能无法在2020年4月征期结束前申请退(免)税或者完成收汇,不少纳税人担心逾期不能办理退税,对这个问题,4号公告明确过了4月征期纳税人只要退(免)税的凭证信息齐全,完成收汇就可以申请办理退税。
第四,事后补报资料。在疫情结束后的第二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结束前,纳税人应按照现行的规定补报应报送的相关的纸质申报表单及资料。

7. 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是否可以在网上办理出口退税相关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平台等(以下简称“网上”)提交电子数据后,即可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备案变更和相关证明。税务机关受理上述退(免)税事项申请后,经核对电子数据无误的,即可办理备案、备案变更或者开具相关证明,并通过网上反馈方式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纳税人。纳税人需开具纸质证明的,税务机关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确需到办税服务厅现场结清退(免)税款或者补缴税款的备案和证明事项,可通过预约办税等方式,分时分批前往税务机关办理。
第六条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的所有出口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均可通过网上提交电子数据的方式申报出口退(免)税。税务机关受理申报后,经审核不存在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等疑点的,即可办理出口退(免)税,并通过网上反馈方式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纳税人。
第七条规定:因疫情影响,纳税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开具相关证明或者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待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相关证明,或者申报办理退(免)税。
因疫情影响,纳税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待收汇或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
第八条规定:疫情防控结束后,纳税人应按照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补报出口退(免)税应报送的纸质申报表、表单及相关资料。税务机关对补报的各项资料进行复核。

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是否可以在网上办理出口退税相关事项?

8. 疫情退税

法律分析:疫情防控期间,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平台等提交电子数据后,即可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备案变更和相关证明。税务机关受理上述退(免)税事项申请后,经核对电子数据无误的,即可办理备案、备案变更或者开具相关证明,并通过网上反馈方式及时将办理结果告知纳税人。纳税人需开具纸质证明的,税务机关可采取邮寄方式送达。确需到办税服务厅现场结清退(免)税款或者补缴税款的备案和证明事项,可通过预约办税等方式,分时分批前往税务机关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