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转让必须告知债务人吗

2024-04-27

1. 债务转让必须告知债务人吗

债务转让即将自己负担的债务在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转让给第三人。转让后由第三人承担还款义务,原债务人不再履行还款义务。债务可以转让,但是必须具备四个条件:第一是有效的债务,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的,即使当事人就此订有债务转移合同,也不发生效力。第二是被转移的债务具有可移转性。第三是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转让达成合意。第四是债务转让须经债权人同意。《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第八十五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第八十六条规定,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第八十七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债务转让必须告知债务人吗

2. 债权转让要通知债务人吗?

法律分析:
要。在进行债权转让时,债权人及时通知债务人是债权转让的生效条件之一,换言之债权转让是必须要通知债务人的,但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3. 转让债务需要告知债务人吗

债权转让一定要通知债务人,如果是债务转让则一定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如果债务人未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或者债权人没有通知债务人的,转让行为都不会对另一方发生法律效力。
一、民法典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我国债权转让的法律规定有:1、债权的转让不需要经过债务人的同意,因为并没有事先经过同意的必要;2、在债权转让过后,需要及时通知债务人,在没有通知之前,债务人向原债权人履行债务仍为有效清偿;3、债务人可以对受让人行使抗辩权。
二、哪些情形债权人不能将合同转让给第三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人不能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2、按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法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除受让人同意外,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除债权人自身专属权利外。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对转让人的抗辩。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转让人享有债权,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要求抵销。
三、债权人转让权利的规定有哪些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规定如下:
1、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除受让人同意外,债权人转让权益的通知不得撤销;
2、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除债权人外,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转让人的辩护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3、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转让人享有债权,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要求抵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转让债务需要告知债务人吗

4. 债权转让是否要告知债务人

外部效力:
1、让与人将债权全面让与时已脱离原合同关系,让与人不得再向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亦不得再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否则,前者构成不当得利,后者不构成合同的履行;
部分让与债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约定按份享有债权时,他们只能依其份额请求债务人给付,债务人也只能依其份额履行债务。构成连带债权时,应按连带之债处理。
2、债权转让的受让人成为新债权人或共同债权人,得请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
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对让与人主张的抗辩,可对受让人主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内部效力:
1、债权由让与人移转给受让人。如果是全部让与,则受让人将取代让与人成为合同关系的债权人,让与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如果是部分让与,则受让人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共同债权人。
2、让与人应将债权证明文件全部交付给受让人。将有关主张债权的一切必要情况如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可主张的抗辩及债权的担保情况等告知受让人,让与人占有的担保物及文书也应全部交付。
3、让与人向受让人移转债权时,依附于主债权的从权利如抵押权、留置权、定金债权、保证债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也一并转移。但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4、让与人对让与的债权负瑕疵担保责任。
5、让与人一般不得将已让与的债权重复让与。
一、房地产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都有什么
外部效力:
1、让与人将债权全面让与时已脱离原合同关系,让与人不得再向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亦不得再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否则,前者构成不当得利,后者不构成合同的履行;
部分让与债权的,让与人与受让人约定按份享有债权时,他们只能依其份额请求债务人给付,债务人也只能依其份额履行债务。构成连带债权时,应按连带之债处理。
2、债权转让的受让人成为新债权人或共同债权人,得请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
3、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对让与人主张的抗辩,可对受让人主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内部效力:
1、债权由让与人移转给受让人。如果是全部让与,则受让人将取代让与人成为合同关系的债权人,让与人脱离原合同关系;如果是部分让与,则受让人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共同债权人。
2、让与人应将债权证明文件全部交付给受让人。将有关主张债权的一切必要情况如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可主张的抗辩及债权的担保情况等告知受让人,让与人占有的担保物及文书也应全部交付。
3、让与人向受让人移转债权时,依附于主债权的从权利如抵押权、留置权、定金债权、保证债权]利息债权、违约金债权及损害赔偿请求也一并转移。但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4、让与人对让与的债权负瑕疵担保责任。
5、让与人一般不得将已让与的债权重复让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5. 债权转让必须先告知债务人吗?

债权转让不必须预先告知债务人,但是应当及时通知债务人,如果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则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且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除非经过受让人的同意。
一、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如何确认无效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不是无效的,只是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二、民法典债权转让需要重新写借条吗?
债权转让之后一般不需要重新写借条,需要写的是债权转让协议,这样原来的借条就会被债权转让协议所取代。但是债权转让协议必须要对债务人进行书面通知,没有通知的,转让协议对债务人没有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三、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该转让行为是否是无效的
债权转让未通知债务人不是无效的,只是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2)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债权转让必须先告知债务人吗?

6. 债务转让需要告知债务人吗

转让债务是必须告知债权人的,应当获得债权人的同意;债权转让必须告知债务人,否则转让行为不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并且转移的债权债务须是合法有效存在的、可转移的债权债务。
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构成债务承担的条件是什么
债务承担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须有有效债务存在;
2.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
3.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
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的同意。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
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
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
(1)性质上不可移转的债务。
(2)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能移转的债务。
(3)不作为义务。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
(1)第三人与债权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
(2)第三人与债务人订立债务承担合同。
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承担,按照承担后原债务人是否免责为标准,可以分为免责的债务承担和并存的债务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第五百五十四条
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7. 债务转让还需要告知债务人吗

债务转让一般是要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人如果要转让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没有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则该转让行为无效,债务转让的,其从债务也一并转让。
一、合同主体变更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合同主体变更的法律规定为:债权人可以将其全部或部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债务人可以将其全部或部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这样,第三人就可以取代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地位或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合同关系的主体。合同履行主体的变更包括债权人的变更、债务人的变更和债务人的增加,即债权转让、债务转让和债务加入的法律含义。债权转让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债务人接到通知后,直接向债权人履行原合同义务。因此,债务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受让人进行辩护。例如,债权人转让给受让人的贷款债权超过法律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受让人现在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债务人仍有权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辩护。债务转让必须经对方债权人同意。因为这种转让对债权人的影响很大。例如,债务人欠债权人的债权100万,现在债务人直接把这个100一万的债务转让给一个80老年人没有任何财产和收入来源,显然没有偿还能力,因此无法实现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的参与没有限制,因为增加债务人有利于增加债权人债权的可能性,债权人非常高兴。
二、借条转让需要哪些要素
借条转让需要四个要素:
1、债务的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除的,即使当事人订立债务转移合同,也不起作用;
2、转移的债务是可转移的。不可转移的债务不能成为债务转移合同的目标。与特定债务人密切相关的债务,需要债务人亲自履行,不得转让;当事人特别同意,不能转让的债务和不作为义务只能由约定或特定当事人承担,不能转让给他人;
3、第三人必须与债权人或债务人就债务转让达成协议;
4、债务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
三、合同的让与含义有哪些
合同的让与含义有:
1、债权人转让与债权人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转让对债务人无效。
2、债务人将债务转让给第三人的,债务人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3、债权债务的一般转让是指债权债务与第三人一并转让的情形。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的,应当适用债权转让和债务承担的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债务转让还需要告知债务人吗

8. 需要告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吗

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如果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只有通知债务人,债务人才有向受让人履行义务的责任。
债权人对自己所有的债权的处置应该是完全自主的。债权的转让是债权人和受让人之间发生的合同关系,债务人并不是转让合同一方的当事人,所以债务人的同意与否并不影响债权转让的成立。但债权的转让涉及到债务人向谁履行债务有效的问题,所以,债权人转让权利,应当通知债务人,只有通知债务人后,该债权转让才能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一、哪些债权不可以转让
1、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要求这种约定须在转让之前订立,否则,该约定无效。且该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债权人违反双方禁止转让的约定,将债权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可取得该债权。
2、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
这类债权要么与债权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要么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信任关系产生,如扶养请求权、雇主对于雇员、委托人对于代理人的债权、不作为债权等。对这类债权转让,应按无效处理。需注意的是,一般认为,由性质上不得转让的债权所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转让。
3、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国家以法律禁止转让的,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合同当然无效。在我国禁止转让债权多以行政规章形式出现,如下列资产不得对外公开转让:
(1)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不良债权;
(2)经国务院批准列入全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计划的国有企业债权;
(3)国防、军工等涉及国家安全和敏感信息的债权以及其他限制转让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