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概念

2024-05-15

1. 第三方支付概念


第三方支付概念

2. 第三方支付的定义

1、寄方付就是寄件人付快递钱,
2、收方付就是收件人付快递钱,
3、第三方就是找了一个机构或者代理付钱的。
第三方支付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独立机构,通过与网联对接而促成交易双方进行交易的网络支付模式。
在第三方支付模式,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支付给第三方),并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账、要求发货;买方收到货物,检验货物,并且进行确认后,再通知第三方付款;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

扩展资料:第三方支付优点
1、成本优势
支付平台降低了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直连银行的成本,满足了企业专注发展在线业务的收付要求。
2、竞争优势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利益中立,避免了与被服务企业在业务上的竞争。
3、创新优势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个性化服务,使得其可以根据被服务企业的市场竞争与业务发展所创新的商业模式,同步定制个性化的支付结算服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第三方支付

3. 第三支付的名词解释

第三方支付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独立机构,通过与网联对接而促成交易双方进行交易的网络支付模式。
在第三方支付模式,买方选购商品后,使用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账户进行货款支付(支付给第三方),并由第三方通知卖家货款到账、要求发货;买方收到货物,检验货物,并且进行确认后,再通知第三方付款;第三方再将款项转至卖家账户
第三方支付具有显著的特点
1、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一系列的应用接口程序,将多种银行卡支付方式整合到一个界面上,负责交易结算中与银行的对接,使网上购物更加快捷、便利。
消费者和商家不需要在不同的银行开设不同的账户,可以帮助消费者降低网上购物的成本,帮助商家降低运营成本;同时,还可以帮助银行节省网关开发费用,并为银行带来一定的潜在利润。
2、较之SSL、SET等支付协议,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操作更加简单而易于接受。SSL是应用比较广泛的安全协议,在SSL中只需要验证商家的身份。
SET协议是发展的基于信用卡支付系统的比较成熟的技术。但在SET中,各方的身份都需要通过CA进行认证,程序复杂,手续繁多,速度慢且实现成本高。有了第三方支付平台,商家和客户之间的交涉由第三方来完成,使网上交易变得更加简单。
3、第三方支付平台本身依附于大型的门户网站,且以与其合作的银行的信用作为信用依托,因此第三方支付平台能够较好地突破网上交易中的信用问题,有利于推动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扩展资料
优点
一、成本优势
支付平台降低了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直连银行的成本,满足了企业专注发展在线业务的收付要求。
二、竞争优势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利益中立,避免了与被服务企业在业务上的竞争。
三、创新优势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个性化服务,使得其可以根据被服务企业的市场竞争与业务发展所创新的商业模式,同步定制个性化的支付结算服务。
在缺乏有效信用体系的网络交易环境中,第三方支付模式的推出,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网上银行支付方式不能对交易双方进行约束和监督,支付方式比较单一;
以及在整个交易过程中,货物质量、交易诚信、退换要求等方面无法得到可靠的保证;交易欺诈广泛存在等问题。其优势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
1、首先,对商家而言,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规避无法收到客户货款的风险,同时能够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支付工具。尤其为无法与银行网关建立接口的中小企业提供了便捷的支付平台。
2、其次,对客户而言,不但可以规避无法收到货物的风险,而且货物质量在一定程度上也有了保障,增强客户网上交易的信心。
3、第三,对银行而言,通过第三方平台银行可以扩展业务范畴,同时也节省了为大量中小企业提供网关接口的开发和维护费用。
可见,第三方支付模式有效的保障了交易各方的利益,为整个交易的顺利进行提供支持。
(1) 比较安全,信用卡信息或帐户信息仅需要告知支付中介,而无需告诉每一个收款人,大大减少了信用卡信息和账户信息失密的风险。
(2) 支付成本较低,支付中介集中了大量的电子小额交易,形成规模效应,因而支付成本较低。
(3) 使用方便。对支付者而言,他所面对的是友好的界面,不必考虑背后复杂的技术操作过程。
(4) 支付担保业务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付款人的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第三方支付

第三支付的名词解释

4. 什么是第三方支付平台有哪些种类

目前使用比较多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有支付宝,财付通。

简单的说就是,买家要付款给卖家的银行账户,但又觉得不安全,不想马上直接到帐给卖家,那么买家可以选择用支付宝,把钱先支付到支付宝上,这时,卖家知道买家已经付了款,但卖家这时是收不到款的,卖家就可以选择发货,等买家收到货后觉得货没问题了,买家点击确认收获,就是把支付宝的款确认付款到卖家的支付宝上,那么这个平台就是第三方平台。

5. 第三方支付平台特点


第三方支付平台特点

6. 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特点

1.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可以支持国内各大银行发行的银行卡和国际信用卡组织发行的信用卡,第三方支付平台大大丰富了网上交易的支付手段,使网上交易渠道更加畅通。2.第三方支付平台手续费标准统一且结算周期可根据商户需求设定,服务更加人性化;3.相对于传统的资金划拨交易方式,专业的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可以确保商户在后期服务,支付过程中出现问题时能够得到及明时解决,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都可以对交易双方进行约束和监督,为保证交易成功提供了必要的支持。4.第三方支付作为中立的一方,具有公信度.一旦发生交易纠纷,第三方支付会对消费者和商家采取双向保护,在交易双方之间进行公平,公正的协调处理,确保双方的合法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维护。5.方便,安全.第三方支付平台提供一系列应用接口程序,将多种银行卡支付方式整合到一个界面上对支付者而言,他所面对的是友好的界面,操作极其简单,交易时,用户将信用卡或银行账户信息仅告知第三方支付平台,大大降低了损人失密的风险。拓展资料第三方支付平台的优势(1)安全性。第三方支付平台往往都是以雄厚的财力作为支撑的,能够构建优秀的安全支付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所采用的研发技术都是当前最为成熟的相关技术,而且和各大银行的支付网关是相互连接的。消费者在选择支付的时候所输入的账号和密码都会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直接传送到银行系统,仅仅是银行的支付网关便能够保证很强的交易安全性。而且,第三方支付平台本身也会设计有足够的安全防护程序,能够采用例如SSL128加密通道和PKI密钥技术等成熟的安全技术,全面的为平台用户提供安全保障。(2)公正性。第三方支付平台所起到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便是公正,第三方平台采用的清算模式,能够极大化的减少买家拒付和卖家欺诈问题出现的概率,为电子商务营造出买卖双方相互信任的氛围和环境。而且第三方平台的清算模式能够在网站和各大金融机构之间展开二次结算,这一点保证了平台并不只是一个银行支付网关通道,而是真正独立的第三方平台,能够保存电子商务的交易信息,为买卖双方提供相应的保障。(3)便捷性。第三方支付平台对于买卖双方来说是独立的,它通过和各大电子商务网站、各大金融机构之间展开的合作,在消费者在和平台连接的电子商务网站上支付货款的时候,会为消费者创建统一化的支付页面,为平台用户提供各个银行的支付通道,使得用户并不需要登录到各个银行的网银中进行操作,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7. 第三方支付平台指的是什么,详细的

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是属于第三方的服务中介机构,完成第三方担保支付的功能。它主要是面向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提供电子商务基础支撑与应用支撑服务,不直接从事具体的电子商务活动。第三方支付平台独立与银行,网站以及商家来做职能清晰的支付。
并且第三方支付平台还具有以下优势:
  (1)第三方支付平台作为中介方,可以促成商家和银行的合作。对于商家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同时对于银行,可以直接利用第三方的服务系统提供服务,帮助银行节省网关开发成本。
  (2)第三方支付服务系统有助于打破银行卡壁垒。由于目前我国实现在线支付的银行卡各自为阵,每个银行都有自己的银行卡,这些自成体系的银行卡纷纷与网站联盟推出在线支付业务,客观上造成消费者要自由地完成网上购物,手里面必须有十几张卡。同时商家网站也必须装有各个银行的认证软件, 这样就会制约网上支付业务的发展。第三方支付服务系统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第三方支付平台指的是什么,详细的

8. 1.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分类有哪些?

按照一般而言,第三方支付平台可以分为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三大类,具体如下:1、网络支付所谓网络支付是指支付者和支付者之间依靠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进行货币资金转移的行为,包括货币兑换、互联网支付、手机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在线支付以第三方支付机构为支付服务提供商,以互联网等开放网络为支付渠道。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与各商业银行,之间的支付接口,在商家、消费者和银行之间形成一个完整的支付服务流程2、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预付卡是一种预付价值的卡,以先支付后消费的支付方式为盈利而发行。它可以购买商品或服务,包括磁条、芯片和其他卡电影。与卡,相比,银行,预付的卡与卡人持有的银行账户没有直接关系。法律依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是指非金融机构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移服务:(一)网络支付;(二)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三)银行卡收单;(四)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本办法所称网络支付,是指依托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的行为,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本办法所称预付卡,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发行的、在发行机构之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预付价值,包括采取磁条、芯片等技术以卡片、密码等形式发行的预付卡。本办法所称银行卡收单,是指通过销售点(POS)终端等为银行卡特约商户代收货币资金的行为。第三条 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支付机构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