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范围

2024-05-13

1. 医保报销范围

可以报销,但是医保是有报销范围的。
一、农村医保报销: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2)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二、城镇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指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具体如下所示:1、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
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3、有些城镇规定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要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最后一条根据每个地方不同政策而定)便可以享受医疗报销。

扩展资料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付的基本要求,参保人到医疗保险机构报销自己看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要符合以下条件:
(1)参保人员必须到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或持定点医院的大夫开具的医药处方到社会保险机构确定的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
(2)参保人员在看病就医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3)参保人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中,在社会医疗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与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部分,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统一比例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医保报销范围

医保报销范围

2. 医保报销范围

农村医保报销:门诊补偿:村卫生室、镇卫生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可按比例报销。住院补偿含药费、辅助检查费。大病补偿:镇风险基金补偿和镇级合作医疗住院等。城镇医保报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符合药品目录、诊疗项目、金额在最高限额以下。

3. 医保报销范围

医保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符合规定的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诊察费、专家门诊诊查费、急诊诊察费;2、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病房床位费;3、门诊煎药费;4、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配药或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5、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用药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医保指的是社会医疗保险。医保是国家和政府根据社会实践情况制定的一项法律法规,对参与保障的劳动者,在其患病期间给他们提供最基本的医疗需求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是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组成的,职工缴纳的医保费全部汇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的医保费一部分汇入个人账户,一部分汇入统筹基金里。医疗保险报销比例:1、门诊、急诊医疗费用:连续一年内职工的该类费用符合医保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达到2000元以上部分;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达到2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50%,个人承担剩下50%;在连续一年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限额是2万元;3、参保人员必须保管好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单据,以作为报销时的凭证;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上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必须要求就医的医院开具由“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所在地的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必须要在定点医院诊断和治疗,才能进行结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医保报销范围

4. 医保报销范围

农村医保报销:门诊补偿:村卫生室、镇卫生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可按比例报销。住院补偿含药费、辅助检查费。大病补偿:镇风险基金补偿和镇级合作医疗住院等。城镇医保报销: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符合药品目录、诊疗项目、金额在最高限额以下。

5. 医保报销范围

门诊: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

医保报销范围

6. 医保报销范围

医保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可以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报销所需费用。



法律依据


《实施若干规定》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一) 医保报销范围:

	  1、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诊察费、门诊诊查费、急诊诊察费;

	  2、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病房床位费;

	  3、门诊煎药费;

	  4、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配药或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用药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

	  (二)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门诊、急诊医疗费用:连续一年内职工的该类费用符合医保要求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达到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达到2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50%,个人承担剩下50%;在连续一年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限额是2万元;

	  3、参保人员必须保管好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单据,以作为报销时的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上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必须要求就医的医院开具由“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所在地的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必须要在定点医院诊断和治疗,才能进行结算。

7. 医保报销范围

医保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斗袭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可以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报销所需费用。

法律依据
《实施若干规定》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一) 医保报销范围:

  1、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诊察费、门诊诊查费、急诊诊察费;

  2、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病房床位费;

  3、门诊煎药瞎陵费;

  4、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配药或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用药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

  (二)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门诊、急诊医疗费用:连续一年内职工的该类费用符合医保要求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达到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达到2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50%,个人承担剩下50%;在连续一年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限额是2万元;

  3、参保人员必须保管好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单据,以作为报销时的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上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必须要求就医的医院开具由“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空神兄所在地的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必须要在定点医院诊断和治疗,才能进行结算。


医保报销范围

8. 医保报销范围

医保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斗袭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可以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报销所需费用。



法律依据


《实施若干规定》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一) 医保报销范围:

  1、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诊察费、门诊诊查费、急诊诊察费;

  2、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病房床位费;

  3、门诊煎药瞎陵费;

  4、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配药或定点零售药店配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用药范围和支付标准的医疗费用。

  (二) 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门诊、急诊医疗费用:连续一年内职工的该类费用符合医保要求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达到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达到2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50%,个人承担剩下50%;在连续一年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限额是2万元;

  3、参保人员必须保管好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医疗单据,以作为报销时的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上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必须要求就医的医院开具由“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空神兄所在地的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必须要在定点医院诊断和治疗,才能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