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索赔比例计算法是怎样的

2024-05-16

1. 工期索赔比例计算法是怎样的

网络分析法是利用进度计划的网络图,分析其关键线路。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延误的时间为索赔的工期;如果延误的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当该工作由于延误超过时限制而成为关键时,可以索赔延误时间与时差的差值;若该工作延误后仍为非关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问题。可以看出,网络分析要求承包商切实使用网络技术进行进度控制,才能依据网络计划提出工期索赔。按照网络分析得出的工期索赔值是科学合理的,容易得到认可。
一、比例计算法的公式为
(1)对于已知部分工程的延期的时间:
(2)对于已知额外增加工程量的价格:
比例计算法简单方便,但有时不符合实际情况,比例计算法不适用于变更施工顺序、加速施工、删减工程量等事件的索赔。
(3)施工机械费索赔
机械费索赔包括增加台班数量、机械闲置或工作效率降低、台班费率上涨等费用。
台班费率按照有关定额和标准手册取值。对于工作效率降低,应参考劳动生产率降低的人工索赔的计算方法。台班量的计算数据来自机械使用记录。对于租赁的机械,取费标准按租赁合同计算。
对于机械闲置费,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按公布的行业标准租赁费率进行折减计算,二是按定额标准的计算方法,一般建议将其中的不变费用和可变费用分别扣除一定的百分比进行计算。
对于工程师指令进行计日工作的,按计日工作表中的费率计算。
(4)现场管理费索赔计算
现场管理费包括工地的临时设施费、通讯费、办公费、现场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的工资等。现场管理费索赔计算的方法一般为:
现场管理费索赔值=索赔的直接成本费用×现场管理费率
现场管理费率的确定选用下面的方法:
①合同百分比法。即管理费比率在合同中规定。
②行业平均水平法。即采用公开认可的行业标准费率。
③原始估价法。即采用投标报价时确定的费率。
④历史数据法。即采用以往相似工程的管理费率。
(5)总部管理费索赔计算
总部管理费是承包商的上级部门提取的管理费,如公司总部办公楼折旧、总部职员工资、交通差旅费、通讯、广告费等。
总部管理费与现场管理费相比,数额较为固定,一般仅在工程延期和工程范围变更时才允许索赔总部管理费。目前国际上应用得最多的总部管理费索赔的计算方法是Eichealy公式。该公式是在获得工程延期索赔后进一步获得总部管理费索赔的计算方法。对于获得工程成本索赔后,也可参照本公式的计算方法进一步获得总部管理费索赔。
①对于已获延期索赔的Eichealy公式是根据日费率分摊的办法,其计算步骤如下:
a.延期的合同应分摊的管理费(A)=(被延期合同原价/同期公司所有合同价之和)×同期公司计划总部管理费;
b.单位时间(日或周)总部管理费率(B)=(A)/计划合同工期(日或周);
c.总部管理费索赔值(C)=(B)×工程延期索赔(日或周)。

工期索赔比例计算法是怎样的

2. 索赔工期的计算


3. 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当索赔事项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监理递交索赔意向书,索赔意向书应该根据合同要求抄送相关单位,若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索赔,即丧失要求追加款项和延长工期的权利。
施工方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有权得到由业主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向施工方进行技术交底。若在28天之内未收到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方可以按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中标通知书下达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期限结束日。在施工准备阶段,一般进行工期索赔。当施工机械、作业人员进场后,达到施工条件而不能提供详细图纸导致施工不能进行时,应索赔机械停滞费、人员窝工费,工期顺延。

拖欠工程款不给怎么解决?
1、和对方进行协商。协商的方式有很多,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还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协商;
2、在协商不成的时候就要收集证据,保全证据;
3、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提出诉讼;
4、如果债务是有保证人的,那么就可以向保证人催讨债务。如果债务人已经死亡,债务人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接受继承或者接受遗赠的,债权人有权向他们请求清偿债务;
5、如果债务人失踪达到一定的期限,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或者死亡。当法院宣告后,债权人可以将宣告失踪的债务人的代管人作为讨债对象,或者将宣告死亡的债务人的财产继承人或者其他取得人作为讨债的对象。以上是律师整理出关于拖欠工程款的内容,大家了解了吗?
《2013年清单计价规范》9.14.2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损失,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逾期未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索赔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正式提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4. 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1、网络分析法是利用进度计划的网络图,分析其关键线路。如果延误的工作为关键工作,则延误的时间为索赔的工期;如果延误的工作为非关键工作,当该工作由于延误超过时限制而成为关键时,可以索赔延误时间与时差的差值;若该工作延误后仍为非关键工作,则不存在工期索赔问题。可以看出,网络分析要求承包商切实使用网络技术进行进度控制,才能依据网络计划提出工期索赔。按照网络分析得出的工期索赔值是科学合理的,容易得到认可。
2、比例计算法简单方便,但有时不符合实际情况,比例计算法不适用于变更施工顺序、加速施工、删减工程量等事件的索赔。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第五十六条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第五十七条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第五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5. 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一、工期索赔有哪些分类?
1、单项索赔:单相索赔非常的容易理解,它就是没意见索赔事项发生过后就报送索赔通知书,索赔报告书,要求单项解决支付,不予其余的索赔事项混合在一起。
2、综合索赔:从字面上大家可能都知道了吧,综合索赔又叫做总索赔,一般在生活中都叫做一揽子索赔,就是对整个项目中发生的索赔事项集中在一起进行索赔。它是对整个工程(或某项目工程)的实际总成本与原预算成本之差额提出索赔。
二、索赔依据是什么?
1、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
2、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
3、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
4、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
6、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施工记录备忘录施工月报施工日志等)及工程照片。
7、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各种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
8、工程有关的图片片和录象,备忘录,对工程师或业主的口头指示和电话应随时书面记录,并请给予书面确认。
9、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现场资料和参考资料。
10、其他,如官方发布的物价指数,汇率,规定等。
三、工期索赔计算方法是什么?
1、按照定额计价的工程索赔费用计算合同或者找遍文件约定的索赔内容计算。
2、按照工程量的清单计价工程项目工程索赔费用计算计价,依据参照工程拦标价。
3、没有按照约定支付的工程款,发包人出了要支付一定的工程款意外还需要按照同期银行同类货利支付拖欠的工程利息。
4、停、窝工时发生的索赔费用计算包含机械费用,人工费用,材料周转费用,管理费用等等。

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6. 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当索赔事项发生后,及时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监理递交索赔意向书,索赔意向书应该根据合同要求抄送相关单位,若未能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索赔,即丧失要求追加款项和延长工期的权利。施工方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之内,有权得到由业主提供的全部图纸、技术规范和其他技术资料,并向施工方进行技术交底。若在28天之内未收到图纸及其相关资料,作为施工方可以按照合同提出索赔申请,中标通知书下达后的第29天为索赔起算日,收到图纸及相关资料的日期为索赔期限结束日。在施工准备阶段,一般进行工期索赔。当施工机械、作业人员进场后,达到施工条件而不能提供详细图纸导致施工不能进行时,应索赔机械停滞费、人员窝工费,工期顺延。
法律依据
《2013年清单计价规范》9.14.2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损失,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逾期未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索赔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正式提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要求,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7. 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怎么算

【(10*30+1*360)+(50*12)】*1.17=1474.2元
你的答案是1372.2元,说明人员窝工补偿单价是包含了综合费的,但是这种情况很少,一般不应包含税费。

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怎么算

8. 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有哪些

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有,网络分析法,即分析延误前后的施工网络计划,计算出工程应顺延的期限;比例分析法,即分析增加或减少的单项工程量(工程造价)与合同总量(合同总造价)的比值,来进行推断,以及其他方法。
一、劳务公司分包给个人是否合法
劳务分包给个人不违法。
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工程反索赔的依据是什么
工程反索赔是指发包单位针对承包单位提出的索赔要求,根据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或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或承包人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合同其他义务,承包人均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实践生活中,工程反索赔通常包括工程质量反索赔、工程延误反索赔、工程保修反索赔和其他事项反索赔。工程质量反索赔包括要求承包人对有缺陷的产品进行修补;要求承包人对不能通过验收的产品进行返工;要求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等。工期延误反索赔指工期延误属于承包人责任时,发包人对承包人进行索赔,即由承包人支付延期竣工违约金。工程保修反索赔指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未完成修补工作,发包人有权雇佣他人来完成工作,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其他事项反索赔是指承包人存在因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而造成其他违约行为,或是由于承包人的行为使业主受到损失时,发包人均可以提出索赔。
三、承包人可以索赔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可以索赔:1、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创造施工条件。如果发包人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给承包人创造上述条件,必然导致合同工期延误并给承包人造成损失。2、工程设计变更。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工程设计变更往往会影响承包人的局部甚至整个施工计划的安排,造成承包人重复采购、人力及施工机械重新调整、等待修改设计图纸、对已完工程进行拆除,这必然造成施工成本比原计划增加,工期比原计划延长。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或进度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请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百零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八百零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