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合作办案的规定是怎样的

2024-05-15

1. 律师合作办案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有关律师合作办案的合作关系。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视为合作关系。
1、开庭;
2、合同里指定;
3、其他能非常清楚的证明是合作办案的。
下列情况不视为合作关系:
1、代为写代理词;
2、代写调查报告;
3、代为调查取证。
二、律师合作办案的规则。
1、律师合作办案时的利益分配依主要业务来源的律师意见为基准意见,他的分配意见将是本所律师业务收入分配的具体界线,财务和业务监管以本所登记为准。
2、将根据律师的倡导提供必要的项目支持或整体性的业务拓展活动的计划和组织的支持。
3、实习律师与正式律师一同办案时一般不带有薪酬,但承办律师愿意支付部分津贴的可以遵照执行。
4、禁止任何律师或工作人员在所内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任何律师或工作人员都可以向主任说明不正当竞争的任何事情。对不正当竞争的律师应采取相应的惩罚和惩戒措施或经济制裁。
5、禁止律师为他所律师或非本所人员提供涉及本所商业秘密的信息或便利,在法律手续和业务费用方面应严格区分各自的归属,禁止代开发票,禁止律师之间代办财务收支手续和人事调动手续以及业务手续。原则上应当各办各的手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说明核实后方可办理,并由被代办的律师补办确认手续。
6、在同所律师之间的合作应当是积极配合,互相依靠和信任的关系,任何破坏这种关系的行为都应当制止。律师合作办案的责任采取主办律师负责或指派律师共同负责的形式考评。
7、离婚案件最好是异性不代理,必要时指派适合的律师代办,其业务收入主要分配内容以案件来源的律师意见为准。
8、异地开庭、调查、取证、走访、或看守所会见、作笔录时应当有2名律师进行,包括实习律师或本所工作人员。

律师合作办案的规定是怎样的

2. 律师合作办案的规则?

1、律师合作办案时的利益分配依主要业务来源的律师意见为基准意见,他的分配意见将是本所律师业务收入分配的具体界线,财务和业务监管以本所登记为准。2、将根据律师的倡导提供必要的项目支持或整体性的业务拓展活动的计划和组织的支持。3、实习律师与正式律师一同办案时一般不带有薪酬,但承办律师愿意支付部分津贴的可以遵照执行。4、禁止任何律师或工作人员在所内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任何律师或工作人员都可以向主任说明不正当竞争的任何事情。对不正当竞争的律师应采取相应的惩罚和惩戒措施或经济制裁。5、禁止律师为他所律师或非本所人员提供涉及本所商业秘密的信息或便利,在法律手续和业务费用方面应严格区分各自的归属,禁止代开发票,禁止律师之间代办财务收支手续和人事调动手续以及业务手续。原则上应当各办各的手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说明核实后方可办理,并由被代办的律师补办确认手续。6、在同所律师之间的合作应当是积极配合,互相依靠和信任的关系,任何破坏这种关系的行为都应当制止。律师合作办案的责任采取主办律师负责或指派律师共同负责的形式考评。7、离婚案件最好是异性不代理,必要时指派适合的律师代办,其业务收入主要分配内容以案件来源的律师意见为准。8、异地开庭、调查、取证、走访、或看守所会见、作笔录时应当有2名律师进行,包括实习律师或本所工作人员。以上是小编对于律师合作办案的规定的一些概括总结。在进行诉讼案件时,不论你是原告还是被告都需要有律师的帮助,有时案件比较复杂的需要律师们来合作完成,律师合作办案要遵守律师合作办案的规定,依照法律法规严格办案。

3. 律师的办案程序

法律分析:律师办案程序是:
(一)咨询
1、倾听当事人陈述案情。
2、针对当事人含糊不清之处提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案情。
3、合理地分析案情,说明胜诉的可能性。
(二)收案
1、律所案件收费
2、收案审批。填好收结案审批表,报领导审批。
3、委托须知、办案质量监督卡(含存根联)交委托人过目后签字或盖章。
4、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一式二份。
5、委托人授权
(1)委托人写授权委托书或律师替委托人起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过目后签字或盖章。(2)委托人个人的,让其交身份证复印件托人是单位的,让其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
6、收费。收取委托人律师服务费后,律所开律师服务费收据交委托人。
(三)办案。
1、制作法律文书
(1) 委托人是原告的,制作起诉状。(2) 委托人是被告的,制作答辩状。2、调查收集证据
(1) 让委托人提交已有的相关证据,如: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2) 律师调查取证。调查收取证人证言,公安笔录、档案记录等。
3、立案。
(1) 代理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律所公函、授权委托书、起诉状、证据目录及相关证据。(2) 法院立案审查,审查通过后立案,然后签发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
4、收到出庭通知书。实际操作中,有的法院在立案当天就签发出庭通知书,有的则要过一段时间后签发。
5、制作代理词。
6、参加庭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律师的办案程序

4. 律师办案流程有哪些流程

(一)咨询
1、倾听当事人陈述案情。
2、针对当事人含糊不清之处提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案情。
3、合理地分析案情,说明胜诉的可能性。
(二)收案
1、律所案件收费(不同律所有不同收费标准)
2、收案审批。填好收结案审批表,报领导审批。
3、委托须知、办案质量监督卡(含存根联)交委托人过目后签字或盖章。
4、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一式二份。
5、委托人授权
(1)委托人写授权委托书或律师替委托人起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过目后签字或盖章。
(2)委托人个人的,让其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是单位的,让其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
6、收费。收取委托人律师服务费后,律所开律师服务费收据交委托人。
(三)办案。
1、制作法律文书
(1)委托人是原告的,制作起诉状。
(2)委托人是被告的,制作答辩状。
2、调查收集证据
(1)让委托人提交已有的相关证据,如: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
(2)律师调查取证。调查收取证人证言,公安笔录、档案记录等。
3、立案(代理原告)。
(1)代理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律所公函、授权委托书、起诉状、证据目录及相关证据。
(2)法院立案审查,审查通过后立案,然后签发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
4、收到出庭通知书。实际操作中,有的法院在立案当天就签发出庭通知书,有的则要过一段时间后签发。
5、制作代理词。
6、参加庭审。
一、律师打官司输了还要收费吗?
律师费即,是指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法律事务应当收取的报酬。既然是报酬,律师付出劳动,就应当得到相应报酬,与官司胜负无关,但律师风险代理除外。
律师风险代理,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先“消费”后“埋单”,当事人将案件的败诉风险全部转嫁给代理律师,一旦官司败诉,当事人就有权拒绝支付律师的代理费;代理律师打赢官司则能够获取高于普通代理几倍甚至十几倍的高额利润。
风险代理的出现,使当事人与委托律师形成了一种较为有效的制约关系,避免律师“违规”操作,拿了钱不办事儿。
目前我国对律师开展风险代理业务没有明文规定,即“不限制,不提倡”。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5. 律师办案流程

(一)咨询1、倾听当事人陈述案情。2、针对当事人含糊不清之处提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案情。3、合理地分析案情,说明胜诉的可能性。(二)收案1、律所案件收费(不同律所有不同收费标准)2、收案审批。填好收结案审批表,报领导审批。3、委托须知、办案质量监督卡(含存根联)交委托人过目后签字或盖章。4、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一式二份。5、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写授权委托书或律师替委托人起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过目后签字或盖章。委托人个人的,让其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是单位的,让其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6、收费。收取委托人律师服务费后,律所开律师服务费收据交委托人。(三)办案1、制作法律文书委托人是原告的,制作起诉状,委托人是被告的,制作答辩状。2、调查收集证据让委托人提交已有的相关证据,如: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律师调查取证。调查收取证人证言,公安笔录、档案记录等。3、立案(代理原告)。代理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律所公函、授权委托书、起诉状、证据目录及相关证据,法院立案审查,审查通过后立案,然后签发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4、收到出庭通知书。实际操作中,有的法院在立案当天就签发出庭通知书,有的则要过一段时间后签发。5、制作代理词。6、参加庭审。【法律依据】《律师法》第三十五条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

律师办案流程

6. 律师办案流程是怎么的,一般需要走哪些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体诉讼程序如下:一、起诉:起诉应递交的材料:1、原告除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正本外,还应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诉状副本:2、诉状附有与原告的诉讼请求及其主张相关的证据原件或经人民法院核对无异的证据复制件;3、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证明。原告或被告是法人的,还需递交最近一次的工商年检证明材料。起诉状应包括:1、当事人一方是公民,应记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邮编和联系电话;当事人一方是法人,应记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邮编和联系电话;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4、当事人的住所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分别写明。二、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立案: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决定立案,立案时需要提交诉状、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证明案件事实的必要的证据材料并交纳诉讼费用。若案件需要做财产保全,可立案时一并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书,担保申请书,并交纳保全费。三、庭前证据交换:对于案情比较复杂,证据可能比较多的案件,法官可能会安排开庭前的证据交换,但对于案情比较简单的案件,则可能不安排庭前证据交换。1、证据必须注明证据的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书证应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但需经法院与原件核对无异议后加以注明;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提交视听资料必须真实。2、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  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  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4、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5、经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交换证据。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6、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新的证据”的范围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四、审理前的准备:(1)在5日内送达起诉状副本给被告,被告15日内提出答辩,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答辩状的内容,必须针对起诉状提出的事实和理由及证据,抓住关键进行答辩和反驳,并提交有关的证据。(2)告知原被告的诉讼权利和合议庭的组成人员(3)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人民法院自行收集证据的范围)人民法院收到诉状和有关证据,应当进行登记,并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出具收据。收据中应当注明证据名称、原件或复制件、收到时间、份数和页数,复制件必须与原件核对无异后,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原告、自诉人也应当签名或盖章,收据归入卷宗。对于不予立案或者原告、自诉人在立案前撤回起诉的,应当将起诉材料退还,并由当事人签收。(4)当事人的追加。五、开庭审理:1、时间:答辩期届满并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后进行。2、程序:开庭3日前用传票通知当事人,用通知书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3确定开庭日期:开庭前3日发布公告,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以及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审理:(1)准备开庭:书记员查明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以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口头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2)法庭调查:当事人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可以要求法院重新调查证据、鉴定或勘验,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当事人陈述: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的顺序进行。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归纳本案争议的焦点和法庭调查的重点,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证人出庭作证(证人如果不能出庭,经法庭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语言,由法庭宣读;受诉法院委托外地法院代为询问证人的笔录应当在法庭上宣读)。经审判长许可,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有权向证人发问,证人应当如实作答。当庭出示物证、书证和视听资料当庭宣读鉴定结论鉴定人向法庭宣读鉴定的方法和经过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发问。法庭审判人员或者勘验人员当庭宣布勘验笔录,拍摄的照片或绘制的图表,应向当事人出示,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勘验人发问。法庭调查结束前,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就法庭调查认定的事实和当事人争议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分别寻问当事人、第三人、诉讼代理人是否还有意作最后陈述。不能当庭认证的证据,可以休庭合议后再予以认定。合议之后认为需要继续举证或者进行鉴定、勘验工作的,可以在下次开庭质证后认定;如果认为此次法庭调查,未能查清案件有关情况,法庭可以决定第二次开庭。法庭决定再次开庭的,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对本次开庭情况进行小结,指出庭审已经确认的证据,并指明下次开庭调查的重点。如果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必要的证据已经齐备,即可宣布终结法庭调查,进入法庭辩论阶段。(3)法庭辩论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辩论。审判长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最后意见。(4)评议: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进入评议时进行评议,实行少数服从数的原则。评议的情况应当如实制作笔录。评议笔录不准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查阅、复制。评议毕,审判长宣布继续开庭当庭公开宣布判决结果,10日内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或定期宣判,在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要告知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上诉法院。是否聘请律师要视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来决定,如果案情简单,可以不委托律师。

7. 律师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1、咨询1、倾听当事人陈述案情。2、针对当事人含糊不清之处提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案情。3、合理地分析案情,说明胜诉的可能性。2、收案3、办案。1、制作法律文书2、调查收集证据3、立案(代理原告。
一、律师办案程序(咨询-收案-办案)      (一)咨询      1、倾听当事人陈述案情。      2、针对当事人含糊不清之处提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案情。      3、合理地分析案情,说明胜诉的可能性。      (二)收案      1、律所案件收费(不同律所有不同收费标准)      2、收案审批。填好收结案审批表,报领导审批。      3、委托须知、办案质量监督卡(含存根联)交委托人过目后签字或盖章。      4、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一式二份。      5、委托人授权      (1)委托人写授权委托书或律师替委托人起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过目后签字或盖章。      (2) 委托人个人的,让其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是单位的,让其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      6、收费。收取委托人律师服务费后,律所开律师服务费收据交委托人。      (三)办案      1、制作法律文书      (1) 委托人是原告的,制作起诉状。      (2) 委托人是被告的,制作答辩状。      2、调查收集证据      (1) 让委托人提交已有的相关证据,如: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      (2) 律师调查取证。调查收取证人证言,公安笔录、档案记录等。      3、立案(代理原告)。      (1) 代理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律所公函、授权委托书、起诉状、证据目录及相关证据。      (2) 法院立案审查,审查通过后立案,然后签发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      4、收到出庭通知书。实际操作中,有的法院在立案当天就签发出庭通知书,有的则要过一段时间后签发。      5、制作代理词。      6、参加庭审。      首先,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然后,审判长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若当事人不申请回 避,则继续开庭。一般先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看是否愿意调解。若双方当事人愿意调解,则进入调解程序。若不愿意,则继续开庭。先由原告方主张诉讼请求及事 实和理由,然后由被告方答辩。      接着,审判长宣布进入法庭调查。先由原告方举证,然后由被告方质证。几轮后,原告方举证完毕后,由被告方举证,原告方质证。双方举证、质证都完毕后,则法庭调查结束。      法庭调查阶段的举证、质证最重要,影响到法庭的采信,关系到诉讼的成败!因此,举证要周详,质证要充分,不可有丝毫的马虎。正所谓“细节决定成败”,的确如此。      接着,法庭调查结束后,审判长归纳争议焦点,然后进入自由辩论阶段。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针对争议焦点进行自由辩论。先由原告方陈诉理由,运用“逻辑三段 论”,阐明自己的观点,支持自己的请求。被告方则反驳原告方的观点,反对对方的请求,维护自己的利益。接着,被告方主张自己的观点,陈诉理由,原告方反 驳。几轮互相辩论后,自由辩论结束。      接着,法庭辩论终结,进入最后陈述阶段。由审判长按照原告方、被告方的先后顺序征询双方最后意见。原告方最后陈述完毕后,被告方陈述。      最后,开庭审理结束,等待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及时判决。      (四)判决出来,整个一审律师代理就结束了。      (五)及时归档总结。二、 刑事部分      (一)咨询      1、倾听委托人陈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作案情况及现在状况,并针对委托人陈述的含糊不清之处提问,直至全面了解、明白无误。      2、合理分析案情。分析案件性质及作案情节,得出罪与非罪,罪轻及有罪可否减轻或从轻处罚等可能性。      3、回答委托人关于判决结果的询问。准确答疑、不作保证,不可敷衍回答、随便承诺。答复后要让当事人心中有底,虽不作保,但同时应告知委托人,若委托本律所及授权本律师,我们将会尽最大努力争取办案最好效果。这一点务必让委托人明白。      4、律师服务费收费标准(不同律所有不同收费标准)      (二)收案      1、填好收结案审批表,报领导审批。      2、审批后,交委托须知给委托人过目,过目后让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3、签订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给委托人,一份留底。      4、委托人授权承办律师。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给委托人,一份交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一份留底。      5、向所里开律师服务费发票,一式三份。交委托人一份,办案律师一份,律所留底一份。      (三)办案(审判阶段)      1、持律所公函和授权委托书到立案法院交承办法官,然后向承办法官领取卷宗,查看、摘录、复印案卷材料。      2、细看案卷,全面了解案情,整理好会见提问思路。      3、会见      (1) 会见人需二人,带上:      1律师证;      2起诉书;      3律师会见专用证明;      4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2) 会见提问。进一步了解案情,要针对案情疑问之处及关系定性事实,量刑情节提问,要有的放矢。      (3) 告知被会见人庭审程序。      (4) 与此同时做好会见笔录,让被会见人看过后签字,以备查看。      (5) 会见结束后,回押签字。      4、根据先前阅卷及会见情况,起草辩护词。      5、开庭。出庭辩护(略),同时做好庭审笔录。      (四)庭审后等待判决,判决后及时回访,做好回访笔录。      (五)回访后,整个一审律师代理辩护就结束了。      (六)及时归档总结。      通过整篇文章的铺垫,律师办案程序不外乎遵循咨询,收案和办案3个主要的流程。聘请律师的当事人应该向律师提供全面的信息,律师才能准确把握案情,为当事人做合理的辩护。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孝感律师。

律师办案程序是怎样的

8. 律师办理案件的流程

(一)咨询
1、倾听当事人陈述案情。
2、针对当事人含糊不清之处提问,以便更好地了解案情。
3、合理地分析案情,说明胜诉的可能性。
(二)收案
1、律所案件收费(不同律所有不同收费标准)
2、收案审批。填好收结案审批表,报领导审批。
3、委托须知、办案质量监督卡(含存根联)交委托人过目后签字或盖章。
4、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一式二份。
5、委托人授权
委托人写授权委托书或律师替委托人起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过目后签字或盖章。委托人个人的,让其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是单位的,让其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
6、收费。收取委托人律师服务费后,律所开律师服务费收据交委托人。
(三)办案
1、制作法律文书
委托人是原告的,制作起诉状,委托人是被告的,制作答辩状。
2、调查收集证据
让委托人提交已有的相关证据,如: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律师调查取证。调查收取证人证言,公安笔录、档案记录等。
3、立案(代理原告)。
代理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律所公函、授权委托书、起诉状、证据目录及相关证据,法院立案审查,审查通过后立案,然后签发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
4、收到出庭通知书。实际操作中,有的法院在立案当天就签发出庭通知书,有的则要过一段时间后签发。
5、制作代理词。
6、参加庭审。
一、在律师审查起诉材料中可以帮助当事人做什么事情
(一)、律师接受委托
1、律师介入时间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提供辩护。
2、律师办理收案手续
(1)、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署《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
(2)、委托人签署《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一份交办案机关,一份由承办律师存档,一份交委托人保存;
(3)、律师事务所给承办律师开据信函,由律师交办案机关。
(二)、与公诉机关联系
1、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及时与公诉机关取得联系,向其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信函,并出示律师执业证。
2、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三)、会见和通信
1、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无需经过检察机关批准,可以随时会见。
2、辩护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进行通信,但内容应与本案有关。
3、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以下有关案件的情况:
(1)、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
(2)、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
(3)、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
(四)、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1、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要求律师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承办律师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2、律师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向有关机关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事实、理由及保证方式,并注明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姓名、通信地址及联系方法等。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