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 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是利好吗

2024-04-27

1. 关于持 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是利好吗

减持股份是指股份公司股票(包括上市股票、上柜股票、兴柜股票)的持有者对所持有的股票部分进行转卖,减少对该公司的控股权,股东减持是指股东在二级市场上卖出手中持有的股票,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市场上的空方力量,引起市场上的投资者恐慌,抛出手中的股票,从而导致股价下跌。但也存在以下的因素会导致个股在股东减持时出现上涨的情况:
1、当股票在市场上减持时,下方存在较多的主力进行接盘,即主力在下方以低价吸筹时,在主力买入单的推动下,个股可能会出现上涨的情况;
2、当上市公司在扩张发展时,需要大量的资金进行资本运作,大股东利用股票减持来进行实业的投资,则这种减持,在一定程度上会引起股价上涨;
3、在股东减持的过程中,上市公司出现重大的利好消息,在利好消息的刺激下,股价也可能会出现上涨的情况。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您可以下载平安口袋银行APP,登录后点击首页-证券操作股票交易。


应答时间:2022-02-2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关于持 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是利好吗

2. 大股东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的进展公告

您好,大股东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的进展公告如下:《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关于累计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财信精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  1、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12日,财信精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65.43万股。本次权益变动后,财信精信持有公司股份6,030.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持股比例已降至5%以下。  3、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摘要】
大股东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的进展公告【提问】
您好,大股东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的进展公告如下:《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关于累计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财信精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  1、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022年10月10日-2022年10月12日,财信精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365.43万股。本次权益变动后,财信精信持有公司股份6,030.0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持股比例已降至5%以下。  3、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回答】
您也可以自己书写公告,大股东进展公告书写方式如下: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下简称“大股东”)通过本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应当适用本指引,在首次减持发生日之前十五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公告。  2.大股东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或减持期限届满后两个交易日内,应当适用本指引披露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3.大股东在上市公司公开募集及上市文件中已披露减持股份预披露承诺的,还应当按照承诺要求履行减持预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       【您的公司名字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回答】
温馨小提示,疫情防控期间:有症状,早就医。主动做好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不隐瞒、不回避,并遵医嘱留观排查。[心]【回答】

3. 关于持 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是利好吗

减持股份是指股份公司股票(包括上市股票、上柜股票、兴柜股票)的持有者对所持有的股票部分进行转卖,减少对该公司的控股权,股东减持是指股东在二级市场上卖出手中持有的股票,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市场上的空方力量,引起市场上的投资者恐慌,抛出手中的股票,从而导致股价下跌。但也存在以下的因素会导致个股在股东减持时出现上涨的情况:
1、当股票在市场上减持时,下方存在较多的主力进行接盘,即主力在下方以低价吸筹时,在主力买入单的推动下,个股可能会出现上涨的情况;
2、当上市公司在扩张发展时,需要大量的资金进行资本运作,大股东利用股票减持来进行实业的投资,则这种减持,在一定程度上会引起股价上涨;
3、在股东减持的过程中,上市公司出现重大的利好消息,在利好消息的刺激下,股价也可能会出现上涨的情况。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任何建议,您可以下载平安口袋银行APP,登录后点击首页-证券操作股票交易。


应答时间:2022-02-2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关于持 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是利好吗

4. 大股东减持超过5%以上,完成情况需要公告吗

这种情况是必须公告的,根据规定:

      出售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减持比例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5%以上大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其持股比例低于5%的,应当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因减持股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应当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实施股改公司的股票,持股5%以上股东每增减1%时必须公告。

  购买方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达到5%的,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且不得再行买卖该公司股票;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后,每增减5%,应当在三个交易日内公告,并在公告后的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30%时,继续增持的,应当进行要约收购,并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并就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作提示性公告。中国证监会在15日内无异议的,收购人可以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收购人,也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要约豁免。

5. 持股5%的大股东减持的具体规定

持股5%大股东减持规定为:
减持股票比例达到5%的股东,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三个交易日内发布公告,且在发布公告后的两日内不能再自行买卖该股票。
2016年1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事项的通知规定:
1、自2016年1月9日起,上市公司大股东此后任意连续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时,减持比例中的股份总数按照境内外发行股份的总股本计算。
3、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协议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在减持后6个月内应当继续遵守《减持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减持后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5%的出让方、受让方,在减持后应当遵守《减持规定》的要求。
5、所结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预披露计划及其实施情况以及协议转让情况,定期对其减持行为进行事后核查。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减持规定》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予以处理。
一、股东持股转让限制
在已有新三板挂牌公司案例中,其员工持股平台多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搭建。对于此类有限合伙形式的员工持股平台,《公司法》和《业务规则》均未明确规定其股份转让限制,但是实践中,需要注意以下两种情况的区别:
1、若持股平台中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参与的(多见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担任持股平台的gp,从而管理持股平台并间接获取表决权),则受限于《业务规则》第2.8条的规定,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因其间接持有公司股票应遵循两年三批次的转让限制规定。对于持股平台持有的新三板挂牌公司股份,则存在被认定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的股票,从而导致应整体遵循两年三批次的转让限制规定的风险;
2、若持股平台中并无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参与的,则持股平台持有的新三板挂牌公司股份并无法定的转让限制,但是须受限于持股平台或其中的合伙人为获取新三板挂牌公司股份而订立的股份转让限制性约定。同时,若持股平台持有的公司股份系在挂牌前十二个月以内受让自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则其股份转让的限制同样等同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股东减持的影响
1、大股东减持股份及减持数量大小与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其他股东持股比例等相关
2、减持多发生在业绩差的公司;
3、减持多发生在成熟期或衰退期行业的公司(成熟型公司或衰退型公司),对于成长型公司,很少发生减持;
4、公司估值过高不利于公司发展,创业板的高发行价发挥了反作用力,减持的高额收益减弱了高管们推动公司持续发展的动力。但辩证来看,高管减持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帮助创业板市场挤掉泡沫,加速创业板估值的理性回归。
5、财务投资者看重的是短期盈利,战略投资者看重的是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投资者减持,往往是因为对企业长期不看好,这也会成为股价的负面信号。
6、国企减持,反而是个好事情。

持股5%的大股东减持的具体规定

6. 持股5%的大股东减持的具体规定

持股5%大股东减持规定为:
减持股票比例达到5%的股东,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三个交易日内发布公告,且在发布公告后的两日内不能再自行买卖该股票。
2016年1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事项的通知规定:
1、自2016年1月9日起,上市公司大股东此后任意连续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A股)、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时,减持比例中的股份总数按照境内外发行股份的总股本计算。
3、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协议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减持后持股比例低于5%的股份出让方、受让方,在减持后6个月内应当继续遵守《减持规定》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减持后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5%的出让方、受让方,在减持后应当遵守《减持规定》的要求。
5、所结合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预披露计划及其实施情况以及协议转让情况,定期对其减持行为进行事后核查。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减持规定》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予以处理。
一、公司控股股东重组前股东能增持吗
可以的。在股票市场中,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上市公司重组期间大股东不能增持上市公司股票。但是,根据相关规定,如果股东对股票交易价格有决策或是影响的话,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相关股东不得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而且上市公司涉及行政许可及无先例、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方案论证的重大事项的,上市公司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以及直系亲属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有无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文件,并充分举证相关人员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所以,只要不是存在内幕交易,不对股票价格进行操纵的话,那么大股东在重组前是可以增持的。

7. 持股5%以上股东公告减持、到期了没减一股、可以吗

持股5%以上股东公告减持,到期了没减一股,是可以的。因为持股5%以上股东公告都是说拟减持,并不是一定减持,所以到期没有减持的话,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上述主体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发一个公告说明未实施减持股份就行了。拓展资料:5月21日晚间,金安国纪(002636.SZ)发布公告称,公司于5月21日收到股东宁波金禾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根据函件所称,宁波金禾未在减持期间内减持公司股份。早前,宁波金禾于2018年11月初宣布,计划在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金安国纪股份不超过1474.2万股(占总股本的2.025%)。对于减持,宁波金禾表示源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资料显示,宁波金禾的身份为金安国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韩涛的一致行动人。金安国纪2018年年报显示,韩涛实际控制的东临投资持有宁波金禾14.85%股权。天眼查的资料显示,自然人程伟华为宁波金禾大股东,程伟华的具体身份未知。宁波金禾持有金安国纪股份1474.2万股。如果以减持股份上限来看,宁波金禾存在清仓的可能。对于股东缘何没有减持,金安国纪的公告并未交待。有意思的是,这并非宁波金禾第一次这样操作。早在2017年9月,当时尚名为萍乡致安电子的宁波金禾便曾宣称,拟减持金安国纪股份不超过728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减持原因同样是“自身经营发展需要”。两次减持出现了相同的结果。2018年4月,金安国纪披露称:“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基于目前的市场状态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萍乡致安电子未在减持区间内减持公司股份。”对于上述情况,财联社记者22日以投资者身份致电了金安国纪,相关人士表示,对具体情况不了解,股东也没有告诉公司其终止减持的原因。在该人士看来,卖和不卖都是宁波金禾自己的权利,上市公司无法对此评价。

持股5%以上股东公告减持、到期了没减一股、可以吗

8. 持股百分之五股东减持需公告吗 最新,证监会对于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股东增减持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