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深圳第一巡回法庭地址邮编电话是多少?

2024-05-14

1. 最高人民法院深圳第一巡回法庭地址邮编电话是多少?

根据最高法院官网显示的信息,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的地址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6号,该地址的邮编是518022,联系电话可以拨打010-12368,拨通后根据提示可选择第一巡回法庭。

最高人民法院深圳第一巡回法庭地址邮编电话是多少?

2. 深圳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庭电话是多少

  1、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电话暂未公布。
  2、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于2015年1月28日挂牌成立,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6号。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受理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的民商事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以及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等。此外,就地解决三省区的来信来访案件。第一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3. 深圳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庭电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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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有咨询电话吗

你好,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电话暂未公布。
        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28日在广东省深圳市挂牌,巡回区为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        最高法同时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规定,巡回法庭是最高法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法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规定显示,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设在辽宁省沈阳市,巡回区为辽宁、吉林、黑龙江。规定从2015年2月1日起实施,最高法巡回法庭届时将开始受理和审理案件。        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法受理的十一类案件,包括: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刑事申诉案件;依法定职权提起再审的案件;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罚款、拘留决定申请复议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因管辖权问题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或者决定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延长审限的案件;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和司法协助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巡回法庭审理或者办理的其他案件。        知识产权、涉外商事、海事海商、死刑复核、国家赔偿、执行案件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暂由最高人民法院本部审理或者办理。        据介绍,巡回法庭实行全新的审判机制和管理模式,实行扁平化管理,不设固定合议庭和固定审判长,对于法官司法能力特别是独立办案能力要求非常高。最高人民法院按照“从优选派、严格选拔”的原则,从现任院、庭领导及民事、行政审判部门选派业务骨干到巡回法庭工作。        巡回法庭主要由庭长、副庭长、廉政监察员、主审法官、审判辅助人员、综合行政人员组成,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每位主审法官配备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组成审判团队,分别负责审判、审判辅助和审判事务性工作。综合办公室负责审判管理、后勤保障等司法行政工作,不再单设机构。        最高法第一巡回法庭庭长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刘贵祥,第二巡回法庭庭长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胡云腾。

5. 从深圳罗湖汽车站到最高法院第一巡回庭怎么走


公交线路:罗宝线 → 高峰专线14路,全程约10.4公里
1、从深圳罗湖汽车客运站步行约350米,到达罗湖站
2、乘坐罗宝线,经过6站, 到达岗厦站
3、步行约290米,到达彩福大厦站
4、乘坐高峰专线14路,经过1站, 到达中级法院站(也可乘坐高峰专线71路)
5、步行约230米,到达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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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深圳市人民法院的介绍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前身是广东省宝安县人民法院。1979年3月,国务院(1979)63号文件批准把宝安县改为深圳市,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撤销宝安县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人民法院。由于深圳市于1981年7月升格,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82年1月1日撤销深圳市人民法院,建立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罗湖区人民法院和宝安县人民法院。此后,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发展和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人民法院受理的诉讼案件日渐增多,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内设机构相应增加,到2003年共设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审监庭、执行局(综合处、执行一处、执行二处)、法警大队等业务机构。下辖罗湖、福田、南山、宝安、龙岗、盐田6个基层法院,基层法院共派出14个人民法庭。2014年12月20日以来,深圳各基层法院立案大厅出现了不同程度排队现象。不少律师和市民纷纷吐槽,这是因为法院为了结案率年底前一个月不立案所致。南都记者暗访时,此说法亦得到法院工作人员证实,而法官则透露,具体操作会隐秘一下,但法院公开回应时均表示不存在年底不立案。

7. 深圳市最高级人民法院电话是多少

深圳市法院 9501-32195-6176 
深圳市法院 9501-32195-6176 ()
 立案庭 对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审查立案(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各类第-、二审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的死刑复核案件;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高级人民法院一审生效裁判的执行案件和高级人民法院提执的执行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审查裁决的减刑、假释案件。
应由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国家赔偿案件)。
对一般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先行审查(审查不服高级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审查不服中级人民法院复查驳回、再审改判的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应由高级 人民法院受理的赔偿申诉案件。
对领导机关及领导批办转办的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负责立卷登记)。
接待、处理各类来信来访(法官违法违纪的除外)。
依法办理诉前财产和证据保全。
处理司法救助申请事宜。
对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各类案件进行审判流程管理。
对全市法院的立案和审判流程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对立案和审判流程管理的相关工作进行调研。
刑事审判第一庭 审理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等第一、二审案件,上述案件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的死刑复核案件。
审理相关的内部请示批复案件,最高法院指定管辖案件。
审理相关的死缓复核案件。
审理相关的涉及外国人犯罪的一、二审案件。
对相关大案要案的协调、指导工作。
指导全市中级法院减刑、假释案件的审核工作。
对下级法院相关案件延审、超审、自捕案件的审批及备案。
指导全市法院的少年法庭工作。
对下级法院相关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对相关的审判工作进行调研。

深圳市最高级人民法院电话是多少

8.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介绍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82年1月1日,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6003号,刑事审判区位于深圳市南山区深云路10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监督和指导辖区内各基层法院的审判工作,接受上级法院的监督和指导,对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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