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公司债券发行规模简答题

2024-05-13

1. 如何确定公司债券发行规模简答题

债券业务涉及的知识要点比较多,如果缺乏实践操作经验很难理解其具体的内涵;但是,单纯依赖实践操作经验,亦很容易导致对问题的认识过于片面、缺乏应变能力。因此,我们需要偶尔从实践中跳脱出来,总结业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或许就能有更开阔的认知。本文拟就“如何确定发债规模”这一问题做一番探讨。

一、
引 子

先看一道保代考试模拟题:

甲公司2017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70亿元,2018年3月31日净资产为100亿元,2015-2017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2.5亿元。甲公司拟申请发行绿色债券,项目总投资额为45亿元,假设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为5%,则甲公司企业债券最高发行额度为()亿元。

A. 28
B. 31.5 C.
36 D. 50

本题的考点——如何确定发债规模,这是债券业务中最常见的问题,可以说从债券承揽阶段提供方案就必须要确定发债规模。

二、
常见操作手法

尽管上述问题如此重要,但我敢肯定很多债券从业人员并没有系统的思考过债券发行规模是如何确定的,很多时候只是依照前人的操作步骤执行:

第一步:初步确定发债规模,一般区县级首次发债可以做到10亿,后续发债5-8亿较为常规,更优质的市级或者AA区县平台,发债规模可以做到15-30亿。

第二步:看净资产调增的空间。如果已经发过债且公开披露审计报告,一般是无法对发行人净资产做较大的调整,因此,公开发债规模的确定要严格遵守“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这一限制。如果首次发债,净资产一般是按照第一步确定的发债规模去匹配。

第三步:看净利润调增的空间。同理,如果已经发过债且公开披露审计报告,一般是无法对发行人净利润做较大的调整,因此,公开发债规模的确定要严格遵守“最近三年平均净利润足以支付本次债券一年利息”这一限制。如果首次发债,净利润一般也是按照第一步确定的发债规模去匹配。

第四步:其他因素与发债规模匹配。如果因净资产或者净利润调增受限、导致发债规模过小或者根本无新增发债的空间,这时候主办券商通常会建议“非公开发行债券”,以规避净资产与净利润的限制。此外,不论是否公开发行债券,“募投项目总投资规模”这一要素在债券发行中通常都不构成障碍——确定好发债规模,募投项目总投资规模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匹配。匹配的方式通常包括做大单个募投项目以及包装多个募投项目以做大总投规模,等等。

三、发债规模与哪些因素挂钩?

抛开实践中各种“灵活对策”不论,根据现行的政策规定和窗口指导意见,确定发债规模与下列因素挂钩:

1. 净资产:公开发行债券,当前累计债券余额(包括本次债券发行额度)不得超过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或者最近一期有效净资产的40%。实践中,净资产通常是根据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数据来确定,采用最近一期数据的几乎没见过。

2. 净利润:公开发行债券,最近三年平均净利润足以支付本次债券一年利息(即利息覆盖倍数为1倍)。注意,这里采用的不是“累计债券利息”、而是“本次债券利息”。实践中,如果存在连续发债且上次发债的利息未体现在本次发债提供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中的情况,在计算利息覆盖时将被要求两次发债规模合并计算。此外,大公募公司债(面向社会公众发行的公司债)利息覆盖倍数要求为1.5倍。

3. 募投项目总投资规模:募集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应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金金制度的要求。除绿色债券和项目收益债外,原则上累计发行额度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70%。具体而言,参考《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9)27号)、《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

4. 非公开发行债券:以往,非公开发行债券(公司债、企业债和PPN)均不考虑净资产和净利润情况,完全依赖发行人信用发行。但是,根据近期中债登(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国债券登记结算公司来做部分企业债券的实质性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发行人申请非公开发行企业债券(非公开发行项目收益债券除外),当前累计的非公开债券余额(包括本次债券发行额度)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60%。

5. 累计公开发行债券余额:包括:(1)本次申请公开发行的企业债券余额;(2)发行人已公开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中期票据;(3)发行人(合并口径)为合并范围之外的其他企业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按担保额的三分之一计入该发行人累计债券余额;(4)担任公开发行的项目收益债券差额补偿人,按债券额度的三分之一计入累计债券余额。(5)如果是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累计债券余额只需计算公司债和企业债,不计算中期票据规模。

6. 其他因素:包括:(1)特殊债券品种在具体指标上的不同,以绿色债券为例,其募投项目总投资的80%可以使用债券发行资金;(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GDP情况,实践中一般参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GDP,单次发债规模不超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GDP的8%,但这并非强制性的;(3)无效净资产的扣除,由于早期对公司做大资产没有进行有效约束,导致存在将公益性资产和无土地证或者没有缴纳出让金的划拨地块等入账的情况,需要扣除这些无效净资产重新计算有效净资产。

四、
总 结

回到本文开篇的例题,答案相信各位已经心中有数了,仅考虑净资产、净利润和募投项目总投三个要素,发行额度最高为36亿元。确定发债额度看似一个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问题,我们仍然应该持有知其然并知其所以然的态度,这样方可理解实践操作中一系列倒推、匹配的做法是基于什么原因、达到什么目

如何确定公司债券发行规模简答题

2. 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一、相关补充
1、公司债券的上市条件
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综上所述,公司债券的发行不仅需要公司具有一定的发行条件,而且公司证券实际发行额最低不能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若公司想要获得有效的金融支持,则需明确这类债务债权关系,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把握好相关步骤,以正确地经营和管理好公司,促进公司的发展壮大。
2、背景
发行规模是指一定时期内的债券发行总金额,余额指截止某个时间点发行在外的债券总金额,因此,余额是包括了历年发行还没有到期的债券的,因此余额一般都比发行量要大。债券发行金额是发行债券的面值总额,一般是根据发行人对所需资金的数量、资金市场的供求情况、发行人的偿债能力和信誉、债券的种类以及该种债券对的市场吸收力等各种因素全面衡量后确定的。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3. 公司债券的最低发行规模是如何的

公司债最低发行规模:
1、关于净资产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但在实践中,企业单独发债的净资产需大于12亿元,不足12亿元的主要以集合债的方式实现融资。
2、关于盈利能力。拟发债企业需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连续三年盈利,最近三年净利润平均值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
3、关于发行规模
(1)拟发债企业自身发行债券累计余额(包括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可转债总额,主体评级AA级以下企业还应含短期融资券),不得超过其所有者权益(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2)拟发债企业自身与其直接或间接控股子公司发行债券累计余额之和,不得超过该企业所有者权益(包括少数股东权益)的40%。
(3)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为其他企业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按担保额的三分之一计入该平台公司已发债余额。
4、关于募资用途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累计发行余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60%(棚户区改造项目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70%);用于收购产权(股权)的,比照60%执行;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不受该比例限制,但企业应提供银行同意以债还贷的证明;用于补充营运资金的,不超过发债总额的20%。募投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要求,符合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有关规定。
5、关于其他要求已发行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债券已募足且未擅自改变前次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
6、国家发改委规定的其他条件一般产业债券的发行满足以上条件即可。
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是为了方便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融资,为解决单一企业因规模较小而集合发行的企业债券。
公司债
公司债是由企业发行的债券。企业为筹措长期资金而向一般大众举借款项,承诺于指定到期日向债权人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并于固定期间按期依据约定利率支付利息。中国债券市场的发展相对于股票市场一直是"跛足",债券市场规模小、市场化程度低、发行和交易市场割裂。尤其是公司债,相对于国债和金融债,更是发展缓慢。
主要特点
1、风险性较大,公司债券的还款来源是公司的经营利润,但是任何一家公司的未来经营都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着损失利息甚至本金的风险
2、收益率较高,风险与收益成正比的原则,要求较高风险的公司债券需提供给债券持有人较高的投资收益
3、对于某些债券而言,发行者与持有者之间可以相互给予一定的选择权
4、契约性
5、优先性
6、通知偿还性
7、可转换性。

公司债券的最低发行规模是如何的

4. 公司债券发行数额规定最高是多少

《证券法》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上述法条适用于所有企业发行的债券品种。
公司债具体计算时,相关口径计算
1、净资产额为合并报表净资产额,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2、计算累计债券是否超过40%原则上不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一年内到期的企业债和公司债额度;
3、对于合并口径内发行的可转化债券、可交换债券(公募)等公开发行品种的,在未行权之前,均属于公司债额度扣减范围。
4、最近一期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可以是未经审计的数据。
5、累计债券余额的计算以账面余额为准。
一、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
有三种即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债券的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时,可按超过债券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溢价发行。溢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补偿;如果债券的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可按低于的价格发行,称为折价发行。折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少付利息而预先给投资者补偿。如果债券的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相同,可按票面价格发行,称为面值发行。溢价或折价是企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利息费用的一种调整。
公司债券利息费用
1、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承诺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债券一般标明面值、利率和期限。发行债券首先要确定发行价格。债券的发行价格与债券的票面利率和市场利率之间的差异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市场利率一般以银行存款利率为主要依据)。一般情况下,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等于、低于市场利率时,则债券的价格高于、等于、低于债券的面值。
2、如果只考虑债券票面利率与市场利率的差异这个因素,不考虑其他因素,则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债券的发行价格由两部分组成:按市场利率计算的本金(面值)现值和按市场利率计算的年金现值。
例:公司于上年12月31发行债券(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关),面值20万元,期限5年,票面利率8%,市场利率10%,该债券每年付息1次,到期还本,则:债券价格=20万元×O.6209220万元×8%×3.7907=184835元
如果按上述方法确定价格,则无论是溢价发行,还是折价发行,债券发行人实际支付的利息(即票面利息加上折价或减去溢价)和市场利息一致。从这个意义上讲,实际利息就是市场利息。

5. 公司债券发行数额规定最高是多少?

一、公司债券发行数额规定最高是多少?    《 证券法 》第十六条规定: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累计债券余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上述法条适用于所有企业发行的债券品种。   公司债具体计算时,相关口径计算   1、净资产额为合并报表净资产额,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2、计算累计债券是否超过40%原则上不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一年内到期的企业债和公司债额度;   3、对于合并口径内发行的可转化债券、可交换债券(公募)等公开发行品种的,在未行权之前,均属于公司债额度扣减范围。   4、最近一期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可以是未经审计的数据。   5、累计债券余额的计算以账面余额为准。   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    有三种即面值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假设其他条件不变,债券的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时,可按超过债券票面价值的价格发行,称为溢价发行。溢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多付利息而事先得到补偿;如果债券的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可按低于的价格发行,称为折价发行。折价是企业以后各期少付利息而预先给投资者补偿。如果债券的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相同,可按票面价格发行,称为面值发行。溢价或折价是企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利息费用的一种调整。   公司债券利息费用   1、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承诺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债券一般标明面值、利率和期限。发行债券首先要确定发行价格。债券的发行价格与债券的票面利率和市场利率之间的差异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市场利率一般以银行存款利率为主要依据)。一般情况下,债券的票面利率高于、等于、低于市场利率时,则债券的价格高于、等于、低于债券的面值。   2、如果只考虑债券票面利率与市场利率的差异这个因素,不考虑其他因素,则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债券的发行价格由两部分组成:按市场利率计算的本金(面值)现值和按市场利率计算的年金现值。   例:公司于上年12月31 发行债券(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关),面值20万元,期限5年,票面利率8%,市场利率10%,该债券每年付息1次,到期还本,则: 债券价格=20万元×O.62092 20万元×8%×3.7907=184835元   如果按上述方法确定价格,则无论是溢价发行,还是折价发行,债券发行人实际支付的利息(即票面利息加上折价或减去溢价)和市场利息一致。从这个意义上讲,实际利息就是市场利息。   公司债券的使用应当符合证券法的条纹 法规 ,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展开先关活动。同时,债券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和金融工具,应当在时间期限内偿还一定数额的本金和利息。也可以在流通市场上自由转让,以及投资者可以利用债券价格的变动,买卖债券赚取差额。

公司债券发行数额规定最高是多少?

6. 发行一般公司债券

法律分析: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7. 我国发行规模最小的公司债券是哪个?

企业债券和股票一样是资本市场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市场结构要求包括企业债券在内的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共同协调发展,这既有利于金融领域的改革,社会信用的优化,同时又是企业多渠道、低成本筹集资金的市场基础。

现阶段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存在着以下主要问题:
①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小,满足不了投融资需求,结构不合理。由于我国目前企业债券的发债及拟发债企业主要集中分布在交通运输、电力、煤、制造业等具有相对垄断地位的基础性行业,而且主要属于特大型企业,覆盖的范围很小,加上发行额度的限制,企业债券发行的规模很小。债券市场交易品种少、期限不合理、无法满足投资者的多样化需求一直是困扰债市的一个突出问题。我国债券市场发行的多为固定利率担保普通债券,可转换债券、无担保债券和浮动利率债券出现较晚,发行量较少。
②企业债券品种少,结构单一。在企业债券市场,目前市场交易的品种只有按年付息和到期付息两种,与股票市场相比,就显得品种单调。债券品种的单一,不仅难以满足各类投资者的不同需要,限制了企业债券二级市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而且也使发行企业没有过多的选择余地,不能根据具体的资金需求特点设计合适的发行品种。
③企业债券发行市场具有明显的管制特征。在发行环节,债券发行实行实质性审批,难以采用法律、法规许可之外的金融工具,从而债券品种的创新受到极大限制。同时,债券价格、证券经营机构的行为、发行对象和发行区域等也都受到管制。
④企业债券流通性差。相对于发行市场而言,我国企业债券的流通市场则严重滞后,缺乏统一、有效的流通市场。债券市场的流动性是指在尽可能不改变价格的迅速买卖债券的能力。流动性是衡量一个市场成熟重要标志。债券市场流动性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发债融资能力和筹资成本,也关系着投资者的切身利益。保持市场充分的流动性有助于增强市场的稳定和增强市场参与者,对市场稳定的信心。长期以来,阻碍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的重大障碍是市场分割流动性不足变现能力弱的问题。原因:过严的管制,严格的审批制度,导致了企业债卷的发行规模小,直接影响了企业债卷市场的发展。同时,在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承受能力不断提高的情况下,也不利于投资者拓展投资渠道,规避投资风险;中介机构存在缺陷。企业债券的发行和流通,离不开中介机构的参与。中介机构本身的独立性、客观公正性以及投资者对中介机构的认可程度等等都会影响企业债券的发行与流通。而我国的中介机构曾受计划经济限制,在我国发展的历史不长,并很多都是从政府机构中脱胎、衍生而来,从而导致了它们在业务内容、人际关系等方面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就严重影响了其本身的独立性和客观公正性,使得潜在的企业债券投资者望而却步。

5)多头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债券市场现有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和公司债,分属四个不同的监管机构监管。国债一级市场由财政部管理,二级市场一部分由证监会管理(交易所部分),一部分由人民银行管理(银行间市场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由人民银行管理。发改委管企业债,证监会管公司债,不同的债券在审核程序、发行程序、发行标准和规模、信息披露等各个环节中监管宽严不一,不利于债券市场的快速协调发展。目前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制具有鲜明的行政色彩,由于严格的发行限制、复杂缓慢的行政审批制度以及须主要银行提供信用担保、发债利率不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40%等要求,严重阻碍了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

6)公司债券融资额远小于股权融资额债券融资额在我国债券市场总体发展不足的情况下,企业债券发行量在债券发行总量中又只占很小的比例。近年来,我国国债和金融债的发行量都在不断增加,国债年发行额从上世纪90年代初的197. 23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2996亿元,金融债也从最初的不到100亿元增加到2005年的5852亿元。但与国债和金融债发行额的快速增长相比,企业债券发展相对滞缓。从1990年到2005年企业债券发行量从100多亿变到650亿,仅增长了500多亿,而且其间发展极不稳定。虽然我国从1998年以来发行了多只“企业债券”,但是这些企业是属于政府分支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并且有财政性资金提供担保,所以这些债券本质上是属于中央政府机构债券,而它们却占我国企业债券发行额的40%以上。所以,从本质上看,企业债券总的发行量相对来说是很小的。
与国债和股票交易市场相比,我国公司债券交易市场的交易量在二级市场明显偏低。2001年沪深两市共有15只公司债券,总市值约300亿元,每天的交易量只有几十万元。即使在2001年债券市场行情较好的情况下,公司债券的换手率仅为0.23,而交易所国债市场的换手率为2.1,A股市场(上海交易所)的换手率为192。可见,投资者对公司债券投资需求远不如市场中的其他交易品种。无论从一级市场的筹资额度还是从二级市场的交易量状况,都可明显地看出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明显存在着股市强、债市弱,国债强、公司债弱”的特征。这与我国快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不适应的,与我国日益增长的企业融资需求也是不配套的。我国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缓慢,已经成为一种很不正常的现象。

7、企业债券市场信用评级制度的缺陷。目前我国信用评级由于存在着许多问题,并没有发挥它应有的作用,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信用评级机构缺乏一定的公正性。在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企业债券进行信用评级的都是独立的信用评级机构。但在我国,企业债券信用评级机构大都是政府部门或人民银行的附属机构。信用评级机构缺乏权威的评级技术。与成熟市场相比,我国的信用评级机构在评估技术和经验上,也存在一定的差距,从而导致所评出的信用级别的权威性较小。(1)缺乏高信誉的评级机构,评级市场尚未步入良性循环。2)债券评级需求不足,信用评级的地位难以确立。3)外部环境不佳,限制了信用评级的发展。

8、中国处于经济转轨时期,这使得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出现了问题。
指标配额目前我国对于企业债券的发行实行的是额度管理的审批模式。在对企业债的发行额度进行行政分配时,往往按“济贫”原则,把企业债额度分配给有困难、质量较差的企业,而并非进行资金的优化配置。
发行利率管制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企业发行债券采用的收益率不可高过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40%。这样的定价既不能有效反映风险状况,也使债券的发行方和购买方无法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
强制担保既然债券发行是计划分配的、价格是管制的,没有充分的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又是面对大量散户来发行,自然就需要银行担保,这就使得债券的发行不是自由化的。

违约处理我国对发行企业的违约行为通常也不是通过市场约束原则来解决,而是出于保持社会稳定的目的,通过行政干预,要求销商后续发行。这样,发行企业的违约责任就转嫁给了承销商,使得承销商面对的压力极大。所以,就不能良好的规范发行企业的一些行为。

9、缺乏良好的法律环境和税收政策

1)目前的法律架构不利于公司债券市场的发展与公司债券市场发展直接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存在着模糊,冲突或限制市场发展的因素。
(2)较高的税负影响了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基金和国债由于利息免税,成为人们优选的长期持有的品种。因此,从税收角度看,公司债券在各种金融产品中并不占有优势,而处于相对劣势。

10、基础设施不配套
(1)登记结算系统不统一,公司债券的登记结算系统分割为两部分:发行(包括未上市流通)部分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上市流通部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深、沪分公司。
(2)转让交易系统不完善,证券交易所是我国公司债券交易的惟一合法场所,而交易所的报单驱动撮合交易机制难以满足大宗非连续性交易需求,因此使交易所公司债券交易清淡,大资金无法进出。

企业债券的固有特征和现有市场的不成熟性
首先,企业债券的固有特征和交易所过高的交易成本影响其上市交易。由于发行人利用债券方式融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因此出现单只企业债券在发行金额、期限、票面利率、信用等级、赎回与回售、担保方式、发行对象等发行条件上的巨大差异,而交易所证券交易品种一般具有设计标准化的要求。因此,就企业债券整体而言并不适合交易所的上市机制,只有少数具有市场指示意义的品种才采取交易所交易方式,而更多的品种则应在场外市场交易。其次,债券具有低风险固定收益的特性,投机性较小,企业债券购买者一般做长期投资性持有,这样也会导致债券交易的非连续性,使得有价无市成为企业债券市场的正常现象。另一方面,债券投资又具有现金管理的作用,债券交易通常也就表现出大宗批发交易的特征,因此交易所的撮合交易机制难以满足企业债券的大宗非连续性交易。
再次,从现有企业债券市场管理体制看,发行和流通分裂为两个系统(发行系统由国家计划部门管理,交易所上市系统归中国证监会管理),由于两个系统管理体制的差异和衔接的困难,企业债券发行和上市不能形成连贯的机制,这也是造成企业债券流通不畅的重要原因。

社会横向信用体系缺失
经过长期的制度演进,我国形成了一种计划经济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纵向的社会信用体系(所谓纵向的社会信用体系,简而言之就是下级对上级、地方对中央、个人对集体的信任这样一种信用体系)。而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横向信用体系(所谓横向的社会信用体系,简单说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相互信任这样一种信用关系所形成的社会信用体系)尚未形成。依赖这种纵向信用体系,国有银行能够大量吸收社会储蓄,同时,这些储蓄又因为这种依托于国家信誉的纵向信用,转换成为国债资金、银行贷
款、股市资金等,从而构成对国有经济的金融支持,防止了国有经济比重的过快下滑。

二、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外部瓶颈
1、政府对企业债券市场的限制过多
第一,政府对企业债券的发行额度实行总量和结构控制。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发行债券是企业进行直接融资的常用手段,一般只要符合发债条件的公司都可申请发行,没有额度限制。

第二,政府采用行政方法对企业债券进行定价,使企业债券发行价格缺乏弹性。企业债券的发行价格与其利率密切相关。

第三,政府实行优先发展股票、国债的倾斜政策。政府发展证券市场的目的有两个:一是优化资源配置,二是对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推动经济体制改革。在二者不可兼顾的情况下,通常选择后者。因此股票市场的发展得到
了更多的支持,而忽视了企业债券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

2、缺乏权威的债券评级机构

成熟的证券市场上企业债券规模大的一个原因在于有权威的评级机构对各种债券进行评级,从而使投资者能够识别其风险和收益,以便进行选择,对发行者和承销商来说也便于销售。我国《公司法》虽然对企业债券的发行提出了较为严格的条件,但离国际通用的债券发行基准还有一定差距。

3、担保机制不完善
企业债券发行的根本风险在于企业效益的不确定性。因此债券担保是影响企业债券发行的一个关键因素,有效的担保不仅可以使企业债券得以顺利发行,还会降低企业债券的兑付风险。但实际上,一些担保单位不具备《担保法》规定的担保资格或不愿意承担担保责任,使企业债券的担保常常流于形式,一旦企业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政府往往采取行政手段要求承销商垫付资金或用财政资金来解决。
4、信息披露制度没有很好地建立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规定“公司与资信评级机构应当约定,在债券有效存续期间,资信评级机构每年至少公告一次跟踪评级报告”,但对披露的内容、格式、时间和真实性没有明确要求,中报、年报以及重大事项等信息
持续性披露制度尚未建立,证券经营机构的经营与资信状况也缺乏有效的公开披露渠道,使投资者对购买企业债券疑虑重重。
5、缺乏给企业债券定价的基准利率
从国际证券市场来看,一般将国债的收益率视为企业债券定价的基准利率,因为国债风险低,安全性高,流通性好,变现能力强,且期限品种多,证券市场的参与者一般都以其利率为市场利率的基准。而我国国债市场不发达,在整个证券市场上没有一个基准利率,给企业债券的定价带来了困难,使企业债券利率很难对投资者产生吸引力。

我国发行规模最小的公司债券是哪个?

8. 公司债券如何发行的

	发行公司债券的流程:
	1、作出决议或决定。
	2、提出申请。
	3、经主管部门批准。
	4、与证券商签订承销协议。
	5、公告公司债券募集方法。
	6、认购公司债券。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可以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规定具体的转换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应当在债券上标明可转换公司债券字样,并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载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