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股制的期股制试点情况及点评

2024-05-14

1. 期股制的期股制试点情况及点评

  1999年7月26日,北京市体改委、市委组织部、北京市经委、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劳动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工商局8家联合发布《关于对国有企业经营者实施期股激励试点的指导意见》。去年年底,北开股份、金星笔业、凯建建筑、大明眼镜、中关村置业、菜市口百货等10家公司被确定为首批试点企业。日前,北京市宣布,今年将继续选择一批高技术企业、重点发展企业和有条件上市公司进行股份期权试点,试点范围将扩大至20家。北京期股奖励的对象主要是董事长和经理。经公司出资人或公司股东会同意,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以现金投入获得股权形成经营者群体持股。经营者群体持股的比例一般为公司总股本的5%-20%。其中,董事长和总经理持股比例应占经营者群体持股总额的10%以上。点评北京期股制的主要特点是:(1)以现金投入获得期股。有关政策规定,经营者持股的出资额不得少于10万元,期股份额以其出资额的1-4 倍确定。企业如果有5000万元净资产,董事长持股额为5000万总股本的1%即为50万股,其出资额为50万元,期股为50万-200万股。(2)期股以既定价格认购,分期三年补入。假定A企业净资产为4000万元,折合4000万股,每股1元。董事长持股1%为40万股,按1倍确定期股。三年内每年抵补13.3万元期股。先用期股收入补,期股收入Κ期股总额(40万)×净资产收益率(假定为30%)Κ12万元。还差1.3万元,再用实股收入补,实股收入Κ实股(40万)×净资产收益率(30%)Κ12万元。剩余部分可享受投资收益。北京期股制存在的问题:(1)北京的期股更像是一种可预期的股票,与期权相去甚远。(2)期股变现实行3+2模式,即任期届满后二年才可变现,时间比较长,风险比较大。 责权对等针对性强1999年初,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国资办、上海市财政局决定对国有企业经营者实施期股激励制度。上海的期股激励分两种类型。一种是在国有资产控股的股份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中,经营者在一定期限内,经董事会批准购得或奖励适当比例的企业股份;一种是在国有独资企业,借用期权的形式,对经营者实施年薪以外延期兑现的特别奖励。点评上海期股制有这样几个特点:(1)方案设计比较细致,有针对性。如区分国有资产控股的股份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与国有独资企业的不同情况,将期权激励划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并对其期股来源方式、内容作了相应规定。(2)方案设计比较系统,考虑了各种利益因素之间的衔接,从激励类型、对象、主体、途径到期股获取形式、数额、变现等都作了详细规定。(3)强调契约性,这个方案一直注重按照契约精神与合约内容来实施期股制,并对违约者严惩。它规定任期内未完成业绩指标的国企经营者,期股分文不给,并扣除一定数额的个人抵押金。(4)几个特殊规定:上海的期股激励对象是董事长及竞争上岗的总裁、总经理,武汉仅为企业法定代表一人,北京则为经营者群体;上海期股实行3+0模式即在经营者任期届满必须立即变现,不能延期,而北京实行3+2模式即期股在经营者任期届满两年后才可变现。上海期股制实施总的来看是比较稳健的,它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个:(1)有期权制的形而缺乏期权制的神,以权利为中心的期权制变成了以股票为中心的期股制;(2)期股奖励的总体水平比较低,其激励作用难以发挥。  武汉国资公司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收入、风险收入和年功收入三部分组成。其中,基薪收入是年度经营的基本报酬,按月以现金方式支付;年功收入是以前年度经营业绩的累积报酬;风险收入是年度经营效益的具体体现,由国资公司根据经营责任书及企业实际经营业绩核定,该部分收入中的30%以现金兑付,其余部分转化为股票期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则转化为股份期权)。点评武汉期股制的特点是:(1)它实质上是年薪制的延伸,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股票期权。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对全资、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收入、风险收入、年功收入三部分构成。其中,风险收入的30%以现金兑付,其余部分转化为股票期权或股份期权。期股就成为年薪的一部分。(2)武汉以两种方法实行期股。一种是针对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期股,一种是针对非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期股。前者的期股由国资公司用企业法人风险收入的70%在股票二级市场上按该企业年报公布后一个月的股票平均价格购入,由国资公司锁定、托管,按合约逐步变现。后者的期股由国资公司将企业法人70%的风险收入按审计确定的当年企业每股净资产折算成持股份额。(3)武汉期股制实施的风险较小。期股是由企业法人风险收入转化来的,它不需要企业经营者支付前期的现金。武汉实施期股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激励对象范围太小,只限于企业法定代表人一人。期股制若只激励一人,而不是激励若干人(包括经营者群体、技术骨干群体、管理者群体),其作用将是有限的。(2)期股在薪酬结构中的比例偏低。美国企业家期权收入占年薪收入8 0%以上,武汉不到50%。比例偏低,激励效应不大。

期股制的期股制试点情况及点评

2. 期股制的介绍

期股制是企业出资人与经营者达成的一份书面协议,允许经营者在任期内按既定价格用各种方式获得本企业一定数量的股份,先行取得所购股份的分红权等部分权益,然后再分期支付购股款项。 购股款项一般以分红所得分期支付,在既定时间内支付完购股款项后,取得股份的完全所有权。如分红所得不足以支付本期购股款项,以购股者其他资产充抵。期股制主要适用于效益较好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3. 期股制的期股制的创新性

期股制的创新性在于:首先,它解决了员工的中短期行为,使得企业高层管理和高级技术人员有一个长期经济保障,愿意为企业的长期发展献力;其次,它将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有机结合起来,较好地解决了员工的打工心态,以企业主人身份来开展业务工作;再次,比之年薪制,它减少了企业短期现金支出,减少了企业经营风险。

期股制的期股制的创新性

4. 期股制的简介

股票期权最初于70年代出现于美国。自80年代起至今,美国大多数公司都实行了这种制度,世界上许多企业也都纷纷引进这一制度。据资料显示,全球排名前500家的大工业企业 中,有89%以上的企业对经营者实行了股票期权制度。

5. 期股制的期股制的不足

期股制同样有着不足:一是期股以期权为基础,而期权风险是不言而喻的,虽然我得到老板承诺的期股,但几年后企业经营状况怎么样?几年后老板是否会因我的资源边际效益递减而一改初衷?二是在这种制度下,得到期股者具有特殊身份,即虚拟股东,作为虚拟“股东”他可能全身心投入,作为“虚拟”股东,他可能仍会产生离心离得想法而虚拟投入;三是作为期股,在制度上是老板对员工的一种报酬、奖励,是老板给予你的,而不是我自己的投资所得,因而他有一种不安全感。

期股制的期股制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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