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可约定重要事项有哪些

2024-05-15

1. 公司章程可约定重要事项有哪些

 公司章程可约定重要事项有哪些
                         公司法之所以对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设置剩余股东同意权、优先购买权等制度进行限制,主要是基于对有限公司人合性和股权自由转让两种价值理念的平衡。下面是我为大家分享公司章程可约定重要事项有哪些,欢迎大家阅读浏览。
    
          1 股东持股比例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与出资比例不一致的问题,公司法并未明确规定可由公司章程另行约定,但司法实践已经认可上述约定属于公司股东意思自治的范畴。
         根据最高人民公报案例(2011)民提字第6号判决书的阐释,在公司注册资本符合法定要求的情况下,各股东的实际出资数额和持有股权比例应属于公司股东意思自治的范畴。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内部也可以约定不按实际出资比例持有股权,这样的约定并不影响公司资本对公司债权担保等对外基本功能实现。如该约定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未损害他人的利益,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属有效,股东按照约定持有的股权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2 分红比例、认缴公司新增资本比例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3 表决权可与出资比例不一致 
         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4 限制股权转让时的剩余股东同意权、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之所以对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设置剩余股东同意权、优先购买权等制度进行限制,主要是基于对有限公司人合性和股权自由转让两种价值理念的平衡。
         实践中公司情况千差万别、公司参与者需求各异,需要更多个性化的制度设计。股东可以通过有限公司章程自行设计其需要的治理规则。因此,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场合,允许股东通过公司章程事先自由安排出让股东与剩余股东间二者的利益分配。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公司章程可排除股东资格的继承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这里应当注意的是,本条规定主要是针对股东资格的继承。
          6 全体股东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行使股东会职权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7 召开股东会会议的通知期限、议事方式、表决程序可另行约定 
         公司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同时第四十三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8 股份公司章程对公司董、监、高转让本公司股份进行限制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股份公司)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这里是指,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在公司法的基础上,对公司董、监、高转让本公司股份进行限制。
         上述就是《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章程可自由约定的几个重要事项。公司股东以及投资人,应该充分利用《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运用章程中自主约定事项,制定出适合自己公司运营的“个性化”公司章程,以使公司的治理方式更为灵活,激发公司更大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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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可约定重要事项有哪些

2. 公司章程可以约定的事项有什么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制定公司章程,可以约定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和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关即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等事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3. 根据公司章程可以约定的事项有哪些

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的内容:1、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2、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3、公司法定代表人;4、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根据公司章程可以约定的事项有哪些

4. 规定公司章程可以约定的事项有哪些

公司章程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的内容:1、出资期限;2、股东的具体权利;3、对外投资担保的具体规定和程序性事项和股东会的职权;4、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等。【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5. 公司章程主要可以约定哪些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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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章程:(一、有限责任公司;二、外资企业;三、中外合资企业;不同性质的企业,有不同的章程)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可分为三类:  
   (一)绝对必须记载的事项 这些事项必须记载于公司章程之中,若有缺少,则章程不发生法律效力,公司也因不合法定程序而无法登记注册。 绝对必要记载的事项有: 
     1、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2、公司的经营范围; 
     3、公司的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5、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6、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7、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8、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办法; 
     9、公司的机构及其生产办法、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10、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1、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12、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 
   (二)相对记载事项:这是指某些事项必须记载于章程上才产生效力,如不记载,仅该项本身不发生效力,而其章程仍然有效。 相对记载的事项有: 
     ①股东会的召集及决议方法和股东表决权的计算方法; 
     ②股东如以现金以外的财产出资,还应载明出资种类、数量、价格或估价的标准; 
     ③定有解散事由的,其事由; 
     ④应由公司承担的设立费用; 
     ⑤公司公告的方式; 
     ⑥经全体股东同意列入章程的其他事项; 
     ⑦公司的开户银行; 
     ⑧订立章程的年、月、日。 
   (三)其他任意记载事项。这类事项一旦订立,载入章程,非经股东会修改,公司及股东都应遵照章程执行。其他任意记载事项有: 
     ①董事会的组织; 
     ②股票的种类,缴资办法; 
     ③召开股东会的时间、地点等。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法规,一经订立,不仅对公司现有的内部成员有约束力,在某些情况下,对第三人也产生一定的效力。公司的章程随着公司的成立而具有法律效力。 二、外资企业的章程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名称及住所;(二)宗旨、经营范围;(三)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出资期限;(四)组织形式;(五)内部组织机构及其职权和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以及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等人员的职责、权限;(六)财务、会计及审计的原则和制度;(七)劳动管理;(八)经营期限、终止及清算;(九)章程的修改程序。外资企业的章程经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修改时同。  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章程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 合营企业名称及法定地址;(2) 合营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合营期限;(3) 合营各方的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4) 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合营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比例、股权转让的规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比例;(5) 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董事的任期,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职责;(6) 管理机构的设置,办事规则,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任免方法;(7) 财务、会计、审计制度的原则;(8) 解散和清算;(9) 章程修改的程序。

公司章程主要可以约定哪些方面的内容

6. 公司章程中哪些是可以约定的

中可以自由约定的事项是由具体授权如下:第12条授权,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第13条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由董事长、或者经理担任;原《公司法》规定只能由董事长担任,而现在则是可以由他们其中的一人担任。第16条授权,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会、股东大会决议,并且公司章程可以对投资或担保的总额和数额作出限制。第38条第
(11)项授权,公司章程可以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享有公司法规定以外的职权。第42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另行约定股东会会议的通知时间。第43条授权,公司章程呵以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表决权的行使方式。笫44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在法定规定的范围之外,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第45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第47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董事会法定以外的职权。第49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在法定范围之外,规定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第54条和第56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在法定范围之外,规定监事会的职权、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第72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另行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问题。第75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规定公司的营业期限和公司的章程。第76条规定,公司章程可以另行规定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第84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认购股权的相关事宜。第142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作出法定以外的限制性规定。第148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作出规定。第166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财务报告的提交期限。第167条授权,章程可以另行约定股东的利润分配比例。第217条授权,公司章程可以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

7. 公司章程主要可以约定哪些方面的内容

法律分析:1、公司的名称和住所;2、公司的经营范围;3、公司的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5、股东的权利和义务;6、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7、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8、分配利润和分担风险的办法;9、公司的机构及其生产办法、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10、公司的法定代表人;11、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12、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第13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实际上在司法实践当中,公司章程可以规定的方面有着很多,但是却不能包含任何违法的行为信息, 比如强制违反法律要求员工执行加班等等,而如果所在公司颁布了相应的违法章程的请及时报警或者联系相关专业律师,华律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公司章程主要可以约定哪些方面的内容

8. 企业章程中哪些是可以约定的

公司章程主要可以约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和义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方式、法定代表人、公司名称、公司住所地、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条件、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方式。【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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