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个人社保缴纳比例

2024-05-14

1. 厦门个人社保缴纳比例

我回答你的问题如下:1、外来员工社保缴交的比例和本地员工不同,按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基数)的60%交;2、缴费比例是单位和个人1:1,各交一半;3、如果辞职了,凭退工待业手续自行到劳动社保部门去交。不一定完全准确,给你一个电话问,他们更专业:厦门市劳动服务中心5114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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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个人社保缴纳比例

2. 厦门社保缴费比例

2018厦门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公司缴12%,个人缴8%;
2、失业保险:
(1)本市户籍职工公司缴0.5%,个人缴0.5%;
(2)外来人员职工公司缴0.5%,个人不缴。
3、生育保险:公司缴0.7%,个人不用缴;
4、医疗保险:
(1)本市户籍职工公司缴6%,个人缴2%;
(2)外来人员职工公司缴3%,个人缴2%。
5、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1)本市企、事业单位职工以职工个人2017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不得低于最低工资),对照本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除建筑工程项目团体工伤保险外,其他工伤保险在现行基础上减半执行。
(2)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按0.2%的缴费比例由单位缴纳。
(3)按建筑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企业,依《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关于调整建筑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及用途问题的批复》以及《关于交通基本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及其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缴费。

扩展资料:
依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部分社会保险费的通知》、《厦门市人社局 厦门财政局 厦门地税局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对用人单位及个人缴纳社保费实行减负。
1、养老保险: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人单位缴交部分的费率由14%调整为12%。用人单位及职工(不含政策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人员)缴交基本养老保险基数的下限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至2018年12月。
2、医疗保险: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缴交部份的费率由8%调整为6%,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缴交部份的费率由4%调整为3%。
3、失业保险:用人单位失业保险单位缴交部份的费率由1.5%调整为0.5%执行,本市户籍个人缴费部份由1%调整为0.5%执行,外来员工不用缴纳。
4、工伤保险:除建筑工程项目团体工伤保险外,其他工伤保险在现行基础上减半执行。上述各项险种的减负政策执行至2018年12月,若有调整或延长以市政府公布为准。
5、外来员工中的管理、技术人员社会保险费可按本市职工缴费标准缴纳。在我市就业的台湾、香港、澳门、华侨人员、外国人,可以按外来员工或外来管理、技术人员的缴费标准参加社会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

3. 厦门市的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如果是本市户籍人员,社保缴费基数按照最低工资标准1700来计算如下:
每月应缴合计金额:647.47 其中:单位缴交:433.75元 个人缴交:213.72元
其中: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1700.00元单位缴交( 12.0 % ):204.00元个人缴交(8.0%):136.00 元缴交合计:340.00元
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3460.80元单位缴交( 6.0 %
):207.65元个人缴交(2.0%):69.22 元缴交合计:276.87元
失业保险 缴费基数:1700.00元单位缴交( 0.5 % ):8.50元个人缴交(0.5%):8.50 元缴交合计:17.00元
工伤保险 缴费基数:1700.00元单位缴交( 0.1 % ):1.70元个人缴交(0.0%):0.00 元缴交合计:1.70元
生育保险 缴费基数:1700.00元单位缴交( 0.7 % ):11.90元个人缴交(0.0%):0.00 元缴交合计:11.90元
本市户籍如果基数为社会平均工资的60%即3460.8作为缴费基数的话,如下:
每月应缴合计金额:1031.32 其中:单位缴交:667.94元 个人缴交:363.38元
其中: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3460.80元单位缴交( 12.0 % ):415.30元个人缴交(8.0%):276.86 元缴交合计:692.16元
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3460.80元单位缴交( 6.0 %
):207.65元个人缴交(2.0%):69.22 元缴交合计:276.87元
失业保险 缴费基数:3460.80元单位缴交( 0.5 % ):17.30元个人缴交(0.5%):17.30 元缴交合计:34.60元
工伤保险 缴费基数:3460.80元单位缴交( 0.1 % ):3.46元个人缴交(0.0%):0.00 元缴交合计:3.46元
生育保险 缴费基数:3460.80元单位缴交( 0.7 % ):24.23元个人缴交(0.0%):0.00 元缴交合计:24.23元
身份为外来户籍,按照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即1700,如下:
每月应缴合计金额:647.47 其中:单位缴交:433.75元 个人缴交:213.72元
其中: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1700.00元单位缴交( 12.0 % ):204.00元个人缴交(8.0%):136.00 元缴交合计:340.00元
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3460.80元单位缴交( 6.0 %
):207.65元个人缴交(2.0%):69.22 元缴交合计:276.87元
失业保险 缴费基数:1700.00元单位缴交( 0.5 % ):8.50元个人缴交(0.5%):8.50 元缴交合计:17.00元
工伤保险 缴费基数:1700.00元单位缴交( 0.1 % ):1.70元个人缴交(0.0%):0.00 元缴交合计:1.70元
生育保险 缴费基数:1700.00元单位缴交( 0.7 % ):11.90元个人缴交(0.0%):0.00 元缴交合计:11.90元

扩展资料:
2018厦门社保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本市户籍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7304元/月)确定,下限按照厦门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
外来人员职工,按照厦门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缴费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
本市户籍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厦门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7304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厦门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3460.8元/月)确定。
外来人员职工,按照厦门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 60%(3460.8元/月)确定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
本市户籍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201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7304元/月)确定,下限按照厦门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
参加失业保险的外来人员职工,按照厦门市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缴费基数
生育保险
参加生育保险的本市户籍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标准同基本养老保险。
外来人员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同本事户籍职工。
参考资料: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

厦门市的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4. 厦门社保缴费公司和个人比例是多少

1、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单位个人都需要缴纳,单位的比例是14%,个人的比例是8%。
养老保险我们需要最低需要缴纳1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呀!肯定是越早缴纳越好呀!
2、 医疗保险
医疗也是需要单位和个人都有缴纳。单位的比例是7%,个人的比例是2%
需要注意养老断档没有事,但是医保不行。医保断档3个月后,就不能进行报销了。即使续上以后,也有6个月的等待期呀!
3、 生育保险
生育报销不需要个人缴纳,单位自己缴纳即可。缴纳比例为7%。男同胞也是需要缴纳生育费的!
4、 失业保险。
企业和个人都需要缴纳失业保险,缴纳的比例都是0.5%。
5、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不需要个人缴纳,单位缴纳即可。缴纳的比例是0.2%。

5. 厦门社保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社保的缴费比例如下:养老保险:单位缴19%个人缴8%;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6%个人缴2%;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缴纳比例0.2%。社保是社会保险的简称,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五个险种。五险一金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厦门社保比例是多少?

6. 厦门市社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法律分析:企业社保缴费基数不同,缴纳费用不同。企业社保费用=养老基数×养老比例+医疗基数×医疗比例+失业基数×失业比例+工伤基数×工伤比例+生育基数×生育比例。各地市的政策不一,建议咨询当地人社局。社保缴费比例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组成,社保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由于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等社保5大险种的缴费基数与待遇补偿基数均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挂钩,因此,平均工资水平的提高,会带来各社保险种的调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7. 厦门社保比例是多少

法律分析:社保的缴费比例如下:养老保险:单位缴19%个人缴8%;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6%个人缴2%;工伤保险: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用人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个人缴纳比例0.2%。社保是社会保险的简称,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五个险种。五险一金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厦门社保比例是多少

8. 厦门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法律分析:1、养老保险缴交比例:公司缴纳比例:12%;个人缴纳比例:8%;(缴费基数:1800--17442)
2、医疗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8%; 个人缴纳比例:2%;(缴费基数:3488.4--17442)
3、失业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0.5%; 个人缴纳比例:0.5%;(缴费基数:1800)
4、工伤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对照本单位工伤保险费率,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缴费基数:以“最低工资”为缴费基数,即1800元)
5、生育保险缴纳比例:公司缴纳比例:0.7%;由单位全额缴纳;(缴费基数:3488.4--17442)
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
1.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且不得高于24048元,不得低于1700元。工资总额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国家统计局令〔1990〕第1号)规定执行;
2.2020年1月1日(含)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月工资收入;
3.2020年1月1日(含)后新调入的职工,其缴存基数为该职工调入当月的月工资收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