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2024-05-14

1.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黑龙江省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门诊补偿: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住院补偿:报销范围: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大病补偿: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报销支付特殊病种有:恶性肿瘤化疗、放疗;重症尿毒症的血透和腹透;组织或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反应治疗;精神分裂症伴精神衰退;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者);再生障碍性贫血;心脏手术后抗凝治疗。其余可报销的特殊病种,以当地具体政策为准。特殊病种的特定门诊治疗包括治疗期间必须的支持疗法和全身、局部反应对症处理,一般辅助治疗不列入报销范围。“新农合”,全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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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政策

2.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政策


3. 关于农村合作医疗报销


关于农村合作医疗报销

4.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

报销比例不会这么少的,中间一定有什么事情没有解释清楚,你可以咨询一下的,农合报销时需要层层审核的,我们这里录入外地看病转诊的单据的时候1毛钱都不可以错的,错了,要拿回来从新录入,从新审核的,很严格的,楼上说的体内放置材料报销比例是材料费进口的自负602%国产的自负30%就是说比如进口材料花费了100元钱的材料费自负60%剩余40元钱再按50%报销。可以报销20元钱。国产的同理。至于转诊证明备案什么的是不可以降低报销比例的,这个是不可能的,即便别的都不说,还有一个最低的报销比例的,就是说你如果报销达不到一定的比例的话他会有一个最低的报销比例25%总费用的25%什么都不用去。也不至于真没少呀。希望我给予你的答案对你有帮助,我就是做合作医疗的,有什么事情可以问我的。然后分给我吧,楼上俩位级别都比我高的,可怜新人吧!呵呵谢谢了!

5.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标准

法律分析:1、大病报销范围。符合规定的大病医疗费用,以各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为准;2、住院报销范围。住院报销包括药品报销和治疗费用报销。药品报销参照省级药品报销目录执行。治疗费、药品费、化验费、检查费、手术费、住院费均为可报销医疗费;3、门诊报销范围,门诊报销包括药品报销和检验费用报销。如果规定了药品报销,检查费包括B超、心电图、化验费、治疗费、输液费等。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标准

6. 关于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事宜

1、首先要了解清楚,当地的农村合作医疗是否包含生育方面费用报销,一些地方正常分娩、计划生育(手术)等医疗费用是不在报销范围之列的。

2、如果在报销范围内,在异地生育的,需提前办理手续,经当地合管办批准后,产生的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建议你直接咨询参保当地合作医疗管理中心,以确认。

7.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

住院才能报销,门诊的不行。
去外省住院,需要当地医院出具转到外地XX医院的转院手续(证明本地治不了,需要去外地XX医院治疗;或者有其他必须去外地住院原因)。如果没有转院手续,报销的可能性就很小,即使能报销,报销比例也会低得让你受不了。急诊住院三日内,到商丘市梁园区当地合管中心备案(有的地方打电话登记也可以)。
报销时需要回你老家(商丘)报销。
报销时大概需要的手续有:
1、住院病志复印件
2、费用总清单
3、住院收据(原件)
4、诊断书
5、身份证、户口本
6、合作医疗本
7、转院手续或证明
前四个是医院的,出院时找大夫要。
如果还有其他的,以当地政策为准。供参考。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

8. 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标准

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1、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2、年满70周岁及以上: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0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3、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