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法人,公司没有做过任何业务。我占股30,股东占股70.现在股东人都找不到了。我想把企业转让或者注销

2024-05-13

1. 我是法人,公司没有做过任何业务。我占股30,股东占股70.现在股东人都找不到了。我想把企业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法规定:公司注销需要代表公司表决权2/3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
那么,很显然,你的股权达不到上述比例。
所以,强制注销是无法进行的。
那么,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你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转让给别人,但是这种情况下,不会有人会接收你的股权。
最后,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持股10%以上的股东遇到下列情况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强制解散该公司:1,公司连续2年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召开了无法达成任何有效的决议;2,公司董事会长期冲突;3,公司经营遇到了严重的困难。
看你这种情况,也就是等着2年无法召开股东会,然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散该公司。

我是法人,公司没有做过任何业务。我占股30,股东占股70.现在股东人都找不到了。我想把企业转让或者注销

2. 注册为个体经营,但又有合伙人入股,在注销营业执照后,合伙人把股权转让他人

亲亲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鲜花]。根据您的问题【注册为个体经营,但又有合伙人入股,在注销营业执照后,合伙人把股权转让他人】,以下是我以法律角度为您分析的结果:[开心][开心]个体工商户不存在股份转让的说法,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签订财产转让协议转让。个体工商户转让给他人的需要原经营人先进行注销登记,再由新经营人重新注册。【摘要】
注册为个体经营,但又有合伙人入股,在注销营业执照后,合伙人把股权转让他人【提问】
亲亲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鲜花]。根据您的问题【注册为个体经营,但又有合伙人入股,在注销营业执照后,合伙人把股权转让他人】,以下是我以法律角度为您分析的结果:[开心][开心]个体工商户不存在股份转让的说法,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签订财产转让协议转让。个体工商户转让给他人的需要原经营人先进行注销登记,再由新经营人重新注册。【回答】
亲亲您好,以下是我为您找到的相关法律依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开心][开心]《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第十一条申请注册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许可证明。【回答】

3. 三个合伙开一门市,营业执照是个人独资企业,法人不做转人股份给两个股东,营业执照不变,每月给转人50

本律师分析如下:
1,个人独资企业相当于个体工商户的性质,不存在股份的问题,只能算作出资额;
2,应该写成股权转让协议,将法人百分之百的股份转给另外二人,由其支付相应对价;
3,稳妥起见,建议你在你们当地委托个律师代书。

三个合伙开一门市,营业执照是个人独资企业,法人不做转人股份给两个股东,营业执照不变,每月给转人50

4. 我们是三个人开的公司,股份各占1/3,我是企业法人,现在其他两个股东想要撤股怎么办?利润怎么办?

一、撤资有两种方法:
1.公司减资变更为一人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公司从现金流中拿出钱来返回给两个股东;
2.由你以现金出资收购另外两个股东持有的公司股权;
二、利润也有两种处理办法:
1.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拿一部分现金分给包括你在内的三个股东;
2.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
撤资的两种方法都要对公司价值进行评估,利润包含在公司的资产评估净值中,不影响撤股股东权益,不同的是现金是你出还是公司出,请根据实际情况设计方案。

5. 企业股份转让后要不要变更企业营业执照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办理变更登记的同时,需收回旧执照,发放变更后的新《营业执照》。以下变更需要立即换发《营业执照》:
1、公司变更名称的。2、公司变更住所的。3、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4、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变更认缴资本、实收资本的。5、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

企业股份转让后要不要变更企业营业执照

6. 营业执照可以转让给另一个股东吗?

你们的影楼是什么性质?个体、个人合伙还是有限公司?
若是个体,你们两可以商量你把店面让给他,营业执照重新办,你拿回其中的资金.
若是个人合伙,那么因为你的退出,合伙不存在了。你对合伙之前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另一个合伙人想继续开下去,而原营业执照又是你的名字,那么就重办营业执照。
如果是有限公司,你的退出,导致成为了个人有限公司,另一方想继续以有限公司的方式经营,必须追求注册资本到10万元。或者他另外找股东,注册资本不低于3万元,可以将营业执照的法定代表人和注册资本变更,不需重新办营业执照。

7. 公司转让股份需要有几个人同意

有限公司转让股份若是向外转让需要经过其余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其余股东在同等情形下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若是向内转让股权,只需要双方达成合意即可,不需要其余股东的同意。
一、公司股份转让流程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包括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1、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股权,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权转让完成之后,公司股东应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股权转让吗
法院可以强制执行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从上述法条来看,公司法对于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规定了一定的程序,首先股东欲对外转让股权,必须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经其他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否则无法转让。该法定形式是书面通知其他股东。
其次在股东欲对外转让股权时,其他的公司的股东有一个优先购买权,这个优先权,其他股东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只有当其它的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后,该股东才能对外转让该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转让股份需要有几个人同意

8. 公司营业执照吊销后可以转让股权么

公司营业执照吊销后能转让股权。虽然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禁止从事一切经营活动,但相关法律未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不能进行股权变更。并且股权转让不属于公司的经营活动。
一、被吊销的公司还可以申请破产吗?
被吊销的公司可以申请破产,但是要满足破产条件。法律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的,公司应依法解散,并且在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此时不能直接申请破产。只有公司因营业执照被吊销而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才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二、吊销营业执照的后果有哪些?
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后果有:1、应停止一切与经营业务有关的活动;2、成立清算组,办理公司注销登记;3、对被吊销营业执照负有个人责任的法定代表人担任其他公司的董监高人员有影响。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三、公司异地办公是否是合法的
公司异地办公室合法的。企业法人可以在异地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只要不属于设点经营,就无需另办营业执照。
但是如果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
就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登记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如果不办理营业执照则是违法设立分公司,会被工商局责令改正,而且会处以罚款。
具体罚款标准如下:
1、有非法所得的,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
2、没有非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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