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2024-05-15

1. 香港人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亲,[鲜花]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香港人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一)独立个人劳务根据《安排》规定,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在内地征个人所得税:1.在内地为从事经营活动设有经常使用的固定基地。内地可以仅对属于该固定基地的所得征税。2.在有关历年中在内地停留连续或累计超过183天。内地可以仅对在内地进行活动取得的所得征税。(二)非独立个人劳务:根据《安排》规定,香港居民因在内地从事受雇的活动取得的报酬,除符合全部以下三个条件外,应在内地征个人所得税:1.收款人在有关历年中在内地停留连续或累计不超过183天;2.该项报酬由并非香港居民的雇主支付或代表该雇主支付;3.该项报酬不是由雇主设在内地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三)境内企业高管兼任董事:香港居民担任境内企业高层管理职务同时又担任企业董事,或者虽名义上不担任董事但实际上享有董事权益或履行董事职责的,其从该境内企业取得的报酬,包括以董事名义取得的报酬和以高层管理人员名义取得的报酬,均应在境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摘要】
香港人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提问】
亲,[鲜花]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香港人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一)独立个人劳务根据《安排》规定,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在内地征个人所得税:1.在内地为从事经营活动设有经常使用的固定基地。内地可以仅对属于该固定基地的所得征税。2.在有关历年中在内地停留连续或累计超过183天。内地可以仅对在内地进行活动取得的所得征税。(二)非独立个人劳务:根据《安排》规定,香港居民因在内地从事受雇的活动取得的报酬,除符合全部以下三个条件外,应在内地征个人所得税:1.收款人在有关历年中在内地停留连续或累计不超过183天;2.该项报酬由并非香港居民的雇主支付或代表该雇主支付;3.该项报酬不是由雇主设在内地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三)境内企业高管兼任董事:香港居民担任境内企业高层管理职务同时又担任企业董事,或者虽名义上不担任董事但实际上享有董事权益或履行董事职责的,其从该境内企业取得的报酬,包括以董事名义取得的报酬和以高层管理人员名义取得的报酬,均应在境内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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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述问题,我该怎么办?求告知?谢谢!!!【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您现在是在办理什么【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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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不要在网上随便是点那些要交钱的东西哦,很多都是骗人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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