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

2024-05-13

1. 2022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

住房公积金个人能提取,但是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情况不同额度也不相同,具体如下: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公积金一次性提取出来的情况有哪些1、当事人外地户口离开公积金开户所在城市的,可以带相关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销户并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2022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新规

2. 公积金提取新政策2022

公积金在购买住房方面的表现,并不是直观地减轻了购买住房的购置金额,而是降低了贷款利率。深圳市相关部门公布的数据,主要分为三个区间,第一个是最高的5年期贷款,它的的贷款利率为4.9%,第二个是1~5年期贷款,它的贷款利率为4.75%,第三个是一年内的贷款,它的贷款利率4.35%。





而如果是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话,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和1~5年的贷款利率分别是3.25%和2.75%。与上一个数据相比,相差了1.65%。数据上的差异很明显的证明了公积金贷款方面的优势和福利。所以说公积金对于每位在职员工来说,都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福利。



一般来说,公积金都会在每年的7月份左右进行调整,并且调整的基础是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简单来说就是今年的公积金的基础是由去年的月平均工资来确定的。





从下个月开始,国内许多地区开始调整公积金基数,那么这个调整能够给群众带来什么样的福利呢?假设公积金的基数提高,那么意味着企业和个人每个月要上交的公积金金额就要更多,也就是说账户当中的余额要比之前更多了。



而那些缴纳基数低的职工,随着公积金政策的调整,职工的工资虽然并没有发生任何改变,但企业和个人都需要缴纳更多的公积金。相应的对于那些工资高的群体,也会因为公积金政策的上限调整,也需要缴纳更多的公积金。





以深圳为例,根据相关部门的公告,从7月份开始,公积金的存基数将要调整为34,860人民币,与2021年相比,上涨了2922人民币。除此之外,国内还有其他地区也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上涨,例如广州佛山和昆明长春,上涨的金额为2000元和1000元。



从这些方面来看,经过这次公积金的调整,虽然说他们的工资并没有得到上涨,但是大家的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是上涨的。大家普遍对于公积金的看法是觉得公积金除了买房就已经没有其他用处了,这种想法显然是错误的,如果说暂时没有买房的打算或者说已经买完住房了,那么可以将公积金余额提取出来。





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主要可以用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个是可以支付房租,现如今许多地区都可以直接使用住房公积金余额来支付房租。不过具体的操作流程需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地方规定来实施,例如海南省,如果说职工在缴纳三个月以上的公积金,并且满足没有住房,没有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下,可以使用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来支付房租。



第二个是用来偿还贷款,在使用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贷款的金额有限,完全支付住房的贷款仍然需要贷一部分商业贷款。所以在此次的公积金贷款调整之后,账户里的余额增加了,那么可以用这些账户里的余额来偿还这部分商业贷款。





第三个是可以用在住房的装修上,如果说在装修厨房时,装修的费用暂时不能支付,那么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来支付装修费用。 提取的金额依旧要参照地区的政策,不同地区的金额存在差异。并且值得注意的是,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装修的总费用。



第四个是可以用在翻新、建造个人住房上,只是获批建造,或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都可以提取。





除了以上4种情况外,有些地方还针对那些低保家庭或是家庭成员当中有重大疾病的,提供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政策。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要求必须是不能进行销户处理。所以那些需要出国定居或者是退休人员已经离世的,那么就应该及时进行公积金账户余额的申请,并且只能由亲属提出申请。

3. 公积金提取新政策2022

2022公积金提取条件新政策1、非贷款购买具有产权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等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2、建造、翻建以及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3、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共同还款人)可以提取。4、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5、调离本行政区域的,按异地转移业务办理。6、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职工本人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本人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9、离休、退休的,职工本人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10、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11、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12、自住住房纳入市政府棚改拆迁项目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者同一户口的父母、子女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13、因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或者同一户口的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但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个人负担部分。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 》第二十四条的规定: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2、职工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公积金提取新政策2022

4. 2022公积金提取条件最新规定

公积金提取条件是这样的: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5. 2022公积金提取条件最新规定

2022公积金提取条件最新规定如下: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022公积金提取条件最新规定

6. 2022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住房是我国公民的一件头等大事,甚至胜过古人讲过的人间四大喜事。为了缓解公民的住房购买压力,单位一般都通过公积金的补助帮助公民,如果不再在原单位就职了,那么,住房公积金怎么办呢?
      住房是我国公民的一件头等大事,甚至胜过古人讲过的人间四大喜事。为了缓解公民的住房购买压力,单位一般都通过公积金的补助帮助公民,如果不再在原单位就职了,那么,住房公积金怎么办呢?我告诉大家,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为现金的。      步骤一前提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步骤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这些人群,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具备这些条件;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作为基础证明;购买拆迁还建房的,如果购买的是这种房屋,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如果住户属于这种情况,应提供承办银行(我们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门,权威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二选一即可,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备这种合同的,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4、离休、退休的,如果住户属于这种情况,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作为相关证明;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特殊情况,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5、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生活艰难的,生活面临巨大压力,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二级甲等才有效,病人的医保卡、当期治疗费用发票。非职工本人患病的,不是其本人的话,还应提供婚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不再存在劳动关系,应提供与原单位,就是自己工作过的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证明;      7、出境定居的,应出具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8、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必须是由银行发布的。其中,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属于是商业性的,还应提供借款人与贷款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      9、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劳动、工会等部门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      10、支付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二者可以选择其一,支付房租发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11、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如果经济压力比较大的话,应提供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说明相关的问题,大额支出费用单据,职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证明。      12、进城务工人员或职工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不再存在雇佣关系,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证明已经死亡。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具备法律效益的继承人,应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法定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的指定继承证明、身份证;      1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没有工作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15、同时申请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如果不是本人直接参与的话,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资料外,这些基本的必备材料,还应提供配偶和直系亲属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16、代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也就是第三人帮忙的话,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步骤三领取转账      1、如果你有在上班的,可以凭领取的凭证(正常办离职时应该都有的,都会有这些,在HR人事部、财务部也会审核),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申请单位帮助,所在单位会核实并证明的,会出具有效的公积金提取证明文件;      2、然后凭领取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证明起到证明的作用,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管理部门一般会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是不是通过了,并通知申请人。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不允许的话,公积金管理部门也会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3、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的公积金,这样的公积金的话,提取证明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就行了,一切就绪,银行会转账到你指定的账户内(一般3天内)。

7. 2022年公积金提取条件最新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等其他证明或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等其他证明文件。2、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3、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及要求住房消费提取: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销户提取:1.离休、退休的;2.出境定居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4.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求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交材料要求(一) 住房消费支取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以上就是公积金提取条件及要求的具体内容,通过上文描述我们了解到住房公积金可以在购买住房、自建房、大修房屋或支付房租时进行提取,也可以在销户时进行提取,根据用途的不同对于提取的次数和时间也均有所不同。可见住房公积金对于我们的生活用途不可谓不大。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2022年公积金提取条件最新规定

8. 2022年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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