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是如何的

2024-05-14

1.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是如何的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流程: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
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3、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评估、验资;
5、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6、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一、公司股权变更时间有限制吗?
公司股权变更时间有限制。主要是股份有限公司,比如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股东不得以背书等方式转让记名股票。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承担民事责任有哪些
1、国有公司。国有公司的投资主体是国家,国家是国有公司的唯一股东,其上级主管部门代表国家管理国有公司。国有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其上级主管部门为清算主体,负责成立清算组,为公司注销实施清算义务。
2、集体公司。集体公司的投资主体是集体组织集体组织是集体公司的股东,即俗称的开办单位,集体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开办单位负责成立清算组,并实施清算义务。
3、联营公司。联营公司是不同投资主体公司投资成立的,联营各方是公司股东。联营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各投资主体为清算主体,共同参与成立清算组,实施清算义务。
4、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就是清算主体,是清算组中权利、义务的承担者。
5、股份有限公司。该类公司如同有限责任公司一般,股东即是清算主体,但因该类公司股东数量较多,在成立清算组时,其成员构成应当由股东大会选定股东人选参加。但可能出现的情况就是全体股东大会无法召开,无法通过股东大会选定清算主体,针对这一问题,可以根据《公司法》关于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清算组由股东大会选定股东组成的规定确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为清算主体。
三、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最新条件是什么
参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条件是:
1、必须购买这个公司的股票,成为这个公司的股东,最少购买数量是一百股;
2、在上市公司公布召开股东大会之后,需要关注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在股权登记日的当天,持有上市公司的股票,就拥有参加股东大会的资格;
3、根据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通知,通过邮件和电话进行报名。
根据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是如何的

2.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流程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流程: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
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3、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评估、验资;
5、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6、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基本程序:
1、召开公司股东会议,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断;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货;
6、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7、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8、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9、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
10、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二、股份公司股权转让流程是怎样的呀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一种是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流程如下:
1、股权转让方与股权受让方,就股权转让事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如果根据公司章程,该股权转让行为应当经过股东大会通过的,则应由股东大会决议。
3、修订公司章程并经股东大会通过。股东变更涉及公司章程变更的,应当修订公司章程。
4、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发起人的,应当在变更股东后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如果是上市公司,其股权转让应当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转让方可以将其持有的股份在证券交易所挂牌出售,受让方直接通过证券交易所平台购买即可。
三、公司是如何进行股权转让的
股权转让的方式如下:
1、内部转让的,需经双方基于自愿原则,依法订立转让协议,并办理变更登记;
2、外部转让的,需经转让人提前公告,召开股东大会,并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待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然后,与受让人订立书面转让协议,并办理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上市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

一、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5%)。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上市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流程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3、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评估、验资。
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5、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
6、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7、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
8、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
9、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5、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6、股权转让协议原件(注明股权由谁转让给谁,股权、债权债务一并转让,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签字。

上市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

4.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流程

法律分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流程: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
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3、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评估、验资;
5、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6、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上市公司股权可以转让吗

一、上市公司股权可以转让,但是有以下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二、风险提示: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流程具体为以下: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3、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评估、验资。
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办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5、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的需召开股东(部分)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
6、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7、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
8、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
9、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上市公司股权可以转让吗

6. 上市股份公司股东转让股份

转让股份一般需以下三个步骤1、召开原股东会决议,需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2、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需要转让双方签字或盖章;3、提交《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需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或者是指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表人进行。需要材料一般有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2、新的股东资格证明的复印件;3、公司章程的修正案,需要公司盖章;4、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如由代理登记机构代理还需提交该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5、《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需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6、如是向公司以外的人张股权还需提交股东会上决议的原件;7、股权转让协议;8、涉及到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规定的股权变更就必须要进行审批,还需要将批准文件提交到相关部门。
一、公司名称变更要什么材料
公司变更仅涉及名称变更的,不包括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金变更、股东变更的,仅需要提供以下相关证明即可:
以下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公司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在提交复印件的同时应当出示原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在办理完毕所有变更手续后,在领取新执照时需将原执照所需的全套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及原执照正副本交回登记机关注销后(一般城市的营业执照无配套ic卡,仅《组织机构代码证》颁发ic卡),方可换取新的公司执照。
二、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需要什么材料?
有限公司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需要的材料:
(一)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三)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四)隶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各1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7. 上市公司的股权如何进行转让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流程如下: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3、出让方即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4、评估、验资。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部门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到会计事务所对变更后的资本进行验资。
5、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集体企业性质的企业需召开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按《工会法》条例形成职代会决议。有限公司性质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股东大会决议。
6、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7、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
8、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其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
9、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一、公司上市流程有哪些
上市公司上市程序:根据《证券法》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如下:
1、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
2、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
3、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股票上市申请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以及下列文件:
上市报告书;
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
公司章程;
公司营业执照;
经法定验证机构验证的公司最近三年的或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告;
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
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
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发行股票必须上市吗
股份公司发行股票跟有没有上市没有关系。
公司法第八十条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拆分成等额的等分,没一等分都是股票。
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的载体就是股票。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上市公司的股权如何进行转让

8. 上市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怎么做

上市公司股东转让股权根据下列规定进行:
1、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2、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3、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第一百四十条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5、第一百四十一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一、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有哪些?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5%)。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有哪些?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5、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6、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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