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公积金怎么交

2024-05-16

1. 西安公积金怎么交

法律分析:单位新录用职工,应当自录用职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先在缴存银行柜台或公积金网厅办理当月汇缴金额核定,再按已核定的汇缴金额付款。
法律依据:《西安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条例》 第三条 区域内的单位应当为其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职工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在内地(大陆)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在中国获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员,均可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等人员(以下简称自主缴交人员)可以个人名义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西安公积金怎么交

2. 西安住房公积金在哪里

一、公积金简介公积金,一般指公司公积金,是公司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根据公积金提留是否为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可以将公积金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此外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西安公积金提取条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三、西安公积金提取手续
(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他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单位开户的相关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

3. 西安单位缴纳公积金怎么操作

西安单位缴纳公积金

办理方式及流程:


线下办理:


1.单位提供相关材料至相关银行;


2.缴存银行受理后提交至公积金中心审核;


3.审核通过后设立单位账户,业务完结打印业务回单。【摘要】
西安单位缴纳公积金怎么操作【提问】
西安单位缴纳公积金

办理方式及流程:


线下办理:


1.单位提供相关材料至相关银行;


2.缴存银行受理后提交至公积金中心审核;


3.审核通过后设立单位账户,业务完结打印业务回单。【回答】

西安单位缴纳公积金怎么操作

4. 西安公积金有啥用

法律分析:西安公积金主要包括提取和贷款两个主要功能。满足购房提取、建造/翻建/大修提取、租房提取、失业后提取、出境定居、退休提取、丧失劳动力提取、死亡提取、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提取、低保提取、重大疾病提取、突发事件提取、非本市户口离职提取、物业费提取的条件才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住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5.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比例:按照西安市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分别不应低于5%,不高于12%。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zui高限额11133元,即不超过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711元的三倍。【摘要】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问】
亲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比例:按照西安市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分别不应低于5%,不高于12%。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zui高限额11133元,即不超过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711元的三倍。【回答】
亲职工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低于西安市政府规定的本地区zui低工资标准的,以本地区zui低工资标准作为该职工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未央区、雁塔区、灞桥区、阎良区执行zui低工资标准个人不高于12%为1000元/月;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县执行zui低工资标准为910元/月;周至、户县执行zui低工资标准为850元/月;蓝田县执行zui低工资标准为790元/月。【回答】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

6. 西安市公积金查询

  一、查询方法:
        1、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2、住房公积金短号码查询,客服号码是96736;
        3、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设置的两台触摸屏查询机查询;
        4、中心分布在13个区县的下设机构或派出机构查询;
        5、13家受委托开户银行的50多个开户经办网点查询。
  二、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内设8个部(室),下设4个分支机构及7个派出机构。内设8个部(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处、计划财务处、会计核算处、信贷管理处、信息管理处、运行监管处、监察室;4个分支机构分别是:综合业务部、省直分中心、西铁分中心、长庆油田分中心;7个派出机构分别是:阎良区管理部、长安区管理部、临潼区管理部、周至县管理部、户县管理部、蓝田县管理部、高陵县管理部。
  三、详细信息:
          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02号
         邮政编码:710075
         联系电话:029-88353715 传真:029-88353911

7. 公司在西宁公积金如何交到西安

员工可以申请公积金转移,然后再西安工作,即可在西安缴纳公积金,而且西安已经开放省内公积金异地贷款了。所以不需要交到西安,只要在省内缴纳公积金都是可以在西安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

2015年9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职责分工及办理流程,并要求各城市公积金管理部门抓紧出台相关细则。

二、办理流程
(一)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二)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三)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四)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五)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公司在西宁公积金如何交到西安

8. 在西安没有工作,可以自己缴纳公积金吗?

没有工作单位,不能缴纳住房公积金。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不含在以下单位工作的外籍员工)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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