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避险基金

2024-05-14

1. 南方避险基金

  南方避险增值基金是一款理财产品。
  基金名称: 南方避险增值基金
  单位面值: 人民币1.00元
  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
  单位面值: 人民币1.00元
  避险: 投资本基金可控制本金损失的风险。基金持有人持有到期,如可赎回金额高于或等于其投资金额,基金管理人将按赎回金额支付给投资者;如可赎回金额低于其投资金额,基金管理人将赎回金额补足至投资金额(扣除已分红款项)后支付给投资者,并由担保人提供担保。
  避险周期: 三年
  担保: 担保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为可赎回金额低于投资金额的差额,担保期限为基金避险周期到期日起六个月止。
  认购费率: 1000万以下为1.0%,1000万以上(含1000万)为0.5%。
  认购最低投资额: 代销网点为人民币1,000元;直销网点为人民币50万元。
  销售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
  销售渠道: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直销网点及中国工商银行等销售代理人的代销网点
  募集期限: 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申购和赎回开始时间: 本基金在避险周期内一般不接受申购;本基金成立后三个月内开始办理赎回
  赎回费率: 避险周期到期前赎回费率随赎回金额的增加而递减:赎回金额在1000万以下的为2.0%,赎回金额在1000万以上(含1000万)的为1.0%,无论赎回费率高低,其中0.5%为注册登记费,其余归基金资产所有。在避险周期到期日,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为零。
  赎回的计算: 赎回金额按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并扣除相应的费用。
  赎回最低份额: 1,000份基金单位
  基金帐户最低余额: 1,000份基金单位

南方避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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