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2024-05-13

1. 台州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参考)目前除生育保险外,其他四项社会保险缴费按照如下比例确定:1、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20%,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为8%;个人缴费人员缴纳比例为22%。2、医疗保险:(1)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9%;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为2%;退休人员本人不缴纳。(2)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金:单位缴纳比例为1%。(3)大额医疗救助金:职工个人和退休人员每年一次性缴纳36元。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比例为2%;职工个人缴纳比例为1%;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4、工伤保险:实行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1)基准费率: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行业划分为三个类别。初次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实行行业基准费率。具体比例为,一类行业为职工工资总额的0.5%,二类行业为职工工资总额的1%,三类行业为职工工资总额的2%。社保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生产经营业务情况,分别确定各单位适用的费率。(2)浮动费率:根据用人单位以前年度工伤保险费使用情况、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费率实行定期浮动。费率浮动的办法正在制定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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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2. 台州社保医保报销比例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一年报销的医疗费用封顶线,从原来的1万元,增加至3万元。住院起付线下降按规定,农民患病住院后,起付线以下的费用,需要自己支付,起付线以上,则按比例报销。从今年起,农民患病住院的起付线大部分下调,也就是说报销范围加大了。从今年开始,住院起付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100元(原来为100~300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为200~300元(原来为300~500元);市级和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0~800元。同时,为了减少参合农民自己支付的费用,农民如果在一年内有多次住院,则只计算其中最高级别医院的一次起付线。例如一个农民一年住了3次医院,第一次在乡级医院住,第二次在县级医院,第三次在市级医院,在报销医疗费用时,前两次住院将按“零起付线”进行报销。儿科住院的小患者,报销的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定点医院报销起付线的基础上,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了按照新的政策,住院费用不再实行分段补偿,同级医疗机构只设一个补偿比例。举了个例子,在以前,农民在乡卫生院住院,花了2000多元钱,按照过去的政策,就是起付线300元以下不予报销,300元~1000元,一个报销比例,1000元~2000元,另一个报销比例,而按照新政策,将按统一的报销比例。新的报销比例中,乡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0%左右,县级为60%左右,市级和省级定点医院为50%左右,各地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进行微调。一些门诊费也可报销“关照”到了这一部分农民患者。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二期以上的高血压病、冠心病、有并发症的糖尿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肝硬化失代偿期、异体器官移植、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精神病等特殊病种,在门诊上产生的费用,可纳入大病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按一定的比例或者年度定额包干的办法给予补助。一些医疗负担特别重的患者,可享受到门诊和住院的两次报销。以尿毒症为例,在接受肾移植手术的时候,可享受到最高3万元的大病补助,之外,手术后,患者大多还需要长期看门诊服用药物,农民在本地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需要办理任何转诊手续,以市为单位,推行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对农民实行住院“直接补偿”,农民在本市的各定点医院看病,可就地就诊、就地住院、就地报销。农民患者需要外转到其他地区医院的,可办理相应转诊手续后,持“新农合医疗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就诊的医疗机构属于哪个级别,则持相关医疗收费票据回到家乡后,到新农合管理机构,享受本县同等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同起付线和补偿比例。看中医报销更多为了鼓励和引导农民利用中医药服务,农民在中医院和综合医院、西医专科医院的中医科住院时,报销的起付线在同级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的基础上降低100元,中医药服务费用的报销比例则提高10%。推行保底补偿参合农民在市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住院时,如果实际报销的比例低于总医疗费的30%,则按照医疗总花费去掉起付线后的30%给予保底报销。此外,在以往,一些农民因为意外事故等情况到医院看急诊,但急诊在科室归属上多隶属于门诊,没有办法纳入住院费用报销。按照新的政策,农民在急诊检查后随即住院的,急诊上产生的费用可纳入住院费用一并按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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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台州新医保报销比例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一年报销的医疗费用封顶线,从原来的1万元,增加至3万元。住院起付线下降按规定,农民患病住院后,起付线以下的费用,需要自己支付,起付线以上,则按比例报销。从今年起,农民患病住院的起付线大部分下调,也就是说报销范围加大了。从今年开始,住院起付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100元(原来为100~300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为200~300元(原来为300~500元);市级和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0~800元。同时,为了减少参合农民自己支付的费用,农民如果在一年内有多次住院,则只计算其中最高级别医院的一次起付线。例如一个农民一年住了3次医院,第一次在乡级医院住,第二次在县级医院,第三次在市级医院,在报销医疗费用时,前两次住院将按“零起付线”进行报销。儿科住院的小患者,报销的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定点医院报销起付线的基础上,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了按照新的政策,住院费用不再实行分段补偿,同级医疗机构只设一个补偿比例。举了个例子,在以前,农民在乡卫生院住院,花了2000多元钱,按照过去的政策,就是起付线300元以下不予报销,300元~1000元,一个报销比例,1000元~2000元,另一个报销比例,而按照新政策,将按统一的报销比例。新的报销比例中,乡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0%左右,县级为60%左右,市级和省级定点医院为50%左右,各地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进行微调。一些门诊费也可报销“关照”到了这一部分农民患者。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二期以上的高血压病、冠心病、有并发症的糖尿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肝硬化失代偿期、异体器官移植、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精神病等特殊病种,在门诊上产生的费用,可纳入大病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按一定的比例或者年度定额包干的办法给予补助。一些医疗负担特别重的患者,可享受到门诊和住院的两次报销。以尿毒症为例,在接受肾移植手术的时候,可享受到最高3万元的大病补助,之外,手术后,患者大多还需要长期看门诊服用药物,农民在本地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需要办理任何转诊手续,以市为单位,推行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对农民实行住院“直接补偿”,农民在本市的各定点医院看病,可就地就诊、就地住院、就地报销。农民患者需要外转到其他地区医院的,可办理相应转诊手续后,持“新农合医疗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就诊的医疗机构属于哪个级别,则持相关医疗收费票据回到家乡后,到新农合管理机构,享受本县同等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同起付线和补偿比例。看中医报销更多为了鼓励和引导农民利用中医药服务,农民在中医院和综合医院、西医专科医院的中医科住院时,报销的起付线在同级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的基础上降低100元,中医药服务费用的报销比例则提高10%。推行保底补偿参合农民在市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住院时,如果实际报销的比例低于总医疗费的30%,则按照医疗总花费去掉起付线后的30%给予保底报销。此外,在以往,一些农民因为意外事故等情况到医院看急诊,但急诊在科室归属上多隶属于门诊,没有办法纳入住院费用报销。按照新的政策,农民在急诊检查后随即住院的,急诊上产生的费用可纳入住院费用一并按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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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新医保报销比例

4. 台州医保 门诊 报销比例

你说的市民卡,是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个卡看门诊是不能报销的,住院可以报销65%左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一年交一次费,在社区医院门诊看病拿药可以便宜一些(社区医院有补贴)不能报销,在其他医院门诊看病也不能报销,如果住院除去门槛费以后可以报销65%左右。如果有大特病的可以在当地医保中心申请“大特病门诊医疗证”,领到“大特病门诊医疗证”以后,在当年的12月份在医院门诊看病拿药就可以报销了,报销比例也是一样,出去门槛费以后三级医院报销6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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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台州医院医保报销比例

少儿医保包含门诊、住院及意外伤害保险。参保人员在经批准为定点医疗机构的本区镇、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就诊时,需提供医保卡,门诊医疗费用支付35%,其中中医药门诊支付40%。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在批准为定点医疗机构的本市各级医院(台州市立医院、台州中心医院等公立医院)发生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累计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为:500元以下,不予支付;501元至30000元,支付70%;30001元至60000元,支付80%;60001元以上部分,支付90%。此外,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最高支付限额为1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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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医院医保报销比例

6. 台州农医保报销比例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一年报销的医疗费用封顶线,从原来的1万元,增加至3万元。住院起付线下降按规定,农民患病住院后,起付线以下的费用,需要自己支付,起付线以上,则按比例报销。从今年起,农民患病住院的起付线大部分下调,也就是说报销范围加大了。从今年开始,住院起付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100元(原来为100~300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为200~300元(原来为300~500元);市级和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为500~800元。同时,为了减少参合农民自己支付的费用,农民如果在一年内有多次住院,则只计算其中最高级别医院的一次起付线。例如一个农民一年住了3次医院,第一次在乡级医院住,第二次在县级医院,第三次在市级医院,在报销医疗费用时,前两次住院将按“零起付线”进行报销。儿科住院的小患者,报销的起付线在规定的同级定点医院报销起付线的基础上,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了按照新的政策,住院费用不再实行分段补偿,同级医疗机构只设一个补偿比例。举了个例子,在以前,农民在乡卫生院住院,花了2000多元钱,按照过去的政策,就是起付线300元以下不予报销,300元~1000元,一个报销比例,1000元~2000元,另一个报销比例,而按照新政策,将按统一的报销比例。新的报销比例中,乡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为70%左右,县级为60%左右,市级和省级定点医院为50%左右,各地可根据当地的经济状况,进行微调。一些门诊费也可报销“关照”到了这一部分农民患者。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不全、二期以上的高血压病、冠心病、有并发症的糖尿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肝硬化失代偿期、异体器官移植、结核病(免费项目除外)、精神病等特殊病种,在门诊上产生的费用,可纳入大病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按一定的比例或者年度定额包干的办法给予补助。一些医疗负担特别重的患者,可享受到门诊和住院的两次报销。以尿毒症为例,在接受肾移植手术的时候,可享受到最高3万元的大病补助,之外,手术后,患者大多还需要长期看门诊服用药物,农民在本地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需要办理任何转诊手续,以市为单位,推行市级定点医疗机构对农民实行住院“直接补偿”,农民在本市的各定点医院看病,可就地就诊、就地住院、就地报销。农民患者需要外转到其他地区医院的,可办理相应转诊手续后,持“新农合医疗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所就诊的医疗机构属于哪个级别,则持相关医疗收费票据回到家乡后,到新农合管理机构,享受本县同等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同起付线和补偿比例。看中医报销更多为了鼓励和引导农民利用中医药服务,农民在中医院和综合医院、西医专科医院的中医科住院时,报销的起付线在同级医疗机构报销起付线的基础上降低100元,中医药服务费用的报销比例则提高10%。推行保底补偿参合农民在市级及以上的医疗机构住院时,如果实际报销的比例低于总医疗费的30%,则按照医疗总花费去掉起付线后的30%给予保底报销。此外,在以往,一些农民因为意外事故等情况到医院看急诊,但急诊在科室归属上多隶属于门诊,没有办法纳入住院费用报销。按照新的政策,农民在急诊检查后随即住院的,急诊上产生的费用可纳入住院费用一并按政策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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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台州医保报销政策

法律分析:台州医保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 报销材料 1、医保证历本 2、IC卡 3、医疗费用清单 4、收据 5、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和病历 6、住院病人的出院小结等相关资料。 报销流程 凭上述材料到当地医保机构报销。起付标准:参保地范围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00元;台州市范围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800元;台州市范围外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1000元(省外二级限公立)。住院次数起付标准:同一医保年度内二次以上住院的,第二次起的每次住院起付标准以入住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的50%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台州医保报销政策

8. 台州职工医保缴费政策

2016年台州市一、企业职工五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586元,上限为12930元;二、机关事业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统一为4310元;机关事业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586元,上限为129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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