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齿有什么补贴政策

2024-05-15

1. 牙齿有什么补贴政策

医保报销范围:补牙(包含基本材料、治疗费)、根管治疗、拔牙、以及治疗牙周炎等基础疾病产生的费用可报销45%。未纳入医保报销范:单颗牙缺失、多颗牙缺失、半口无牙、全口无牙、高龄无牙颌、龅牙、牙齿不齐、地包天、黄牙、色素牙、牙齿残缺、口腔检查等可到定点医院申领看牙补贴。
一、徐州征兵有蛀牙体检是否合格
有蛀牙也是可以当兵的。入伍体检标准规定,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过二个,不在一起的超过三个;颌关节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合格。
如果体检者有蛀牙,而且是符合体检标准规定的,也是可当兵的。当兵体检口腔科的合格标准是:第三十六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过二个,不在一起的超过三个;颌关节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合格。第三十七条切牙、尖牙、双尖牙缺损,超咬合超过0.5厘米,开咬合超过0.3厘米,深复合超过三分之二,反咬合,牙列不齐,轻度牙周病,潜艇人员、潜水员不合格。
二、60多岁牙齿司法鉴定的标准
1、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十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
九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中,牙齿脱落8枚以上;口腔损伤,牙齿脱落16枚以上。八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2枚以上。
七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6枚以上。
五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0枚以上。
三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4枚以上。
2、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
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
外伤致使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三度松动1枚以上。
3、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七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牙槽骨损伤长度≥8cm,牙齿脱落10个及以上。
八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牙槽骨损伤长度≥6cm,牙齿脱落8个及以上。
十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4、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重伤二级: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
轻伤一级: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
轻伤二级: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轻微伤: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1枚以上。
三、补牙可以用医保吗
一般情况下各个城市的医保范围,补牙和拔牙都是可以报销的。当然具体要看各个城市的医保政策,但是绝大多数城市应该是可以,其中有一部分自费的部分,比如自费的药、自费的器材,医保可能报销不了,但是整个治疗的绝大部分费用都是可以报销。补牙不属于美容性质,所以医保报销是没有问题的。

牙齿有什么补贴政策

2. 国家关于牙齿的政策

国家关于牙齿的政策有新法规牙齿赔偿标准为: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一、牙齿司法鉴定依据首先,牙齿受伤也构成伤残,也能够得到损害赔偿。牙齿损害伤残鉴定标准:1、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十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4枚以上;口腔损伤,牙齿脱落8枚以上。九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中,牙齿脱落8枚以上; 口腔损伤,牙齿脱落16枚以上。八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2枚以上。七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16枚以上。五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0枚以上。三级伤残:上颌骨、下颌骨缺损,牙齿脱落24枚以上。2、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外伤致使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三度松动1枚以上。3、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七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牙槽骨损伤长度≥8cm,牙齿脱落10个及以上。八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牙槽骨损伤长度≥6cm,牙齿脱落8个及以上。十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4、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重伤二级: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轻伤一级: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1枚以上。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4枚以上。轻伤二级: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轻微伤: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_度松动1枚以上。5、办理程序:个人申请从事司法鉴定业务,应当由拟执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向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相关材料:个人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省级司法行政机关作出准予执业的决定,颁发《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书面通知其所在司法鉴定机构并说明理由。二、牙齿损伤赔偿标准首先,受害人可以得到因牙齿损伤而支出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等必要的费用。其次就是根据牙齿受到损害的具体原因,受到损害的程度,根据当地关于此类受损的政策法规来确定具体的伤残赔偿金,各地标准不一,不能一概而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3. 北京补牙补贴政策咨询

法律分析:根据《公益补贴方案》,居民看牙保障范围宽泛,涵盖以下内容:医保报销范围:补牙(包含基本材料、治疗费)、根管治疗、拔牙、以及治疗牙周炎等基础疾病产生的费用可报销45%。未纳入医保报销范:单颗牙缺失、多颗牙缺失、半口无牙、全口无牙、高龄无牙颌、龅牙、牙齿不齐、地包天、黄牙、色素牙、牙齿残缺、口腔检查等可到定点医院申领看牙补贴。
法律依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处分规定》
第六条 以发放津贴补贴的形式,变相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的,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七条 违反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有关会计核算的规定核算津贴补贴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北京补牙补贴政策咨询

4. 种牙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种牙属于医美项目,国家是没有补贴政策的,只能是看用的一些材料属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5. 种牙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引领口腔健康服务业优质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口腔非基本健康领域配置资源的作用,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办口腔医疗、健康服务机构参与口腔疾病防治和健康管理服务。探索将商业健康保险纳入口腔健康服务筹资方,提升保障水平。依托“互联网+”,扩展口腔健康服务空间和内容,优化服务流程,推进居民口腔健康档案连续记录和信息交换,满足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口腔健康需求。
法律依据:《健康口腔行动方案(2019-2025年)》 二、具体行动
(四)口腔健康产业发展行动。
1.引领口腔健康服务业优质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口腔非基本健康领域配置资源的作用,鼓励、引导、支持社会办口腔医疗、健康服务机构参与口腔疾病防治和健康管理服务。探索将商业健康保险纳入口腔健康服务筹资方,提升保障水平。依托“互联网+”,扩展口腔健康服务空间和内容,优化服务流程,推进居民口腔健康档案连续记录和信息交换,满足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口腔健康需求。
2.推动口腔健康制造业创新升级。聚焦口腔科技发展和临床重大需求,加强口腔疾病防治应用研究和转化医学研究,加快种植体、生物3D打印等口腔高端器械材料国产化进程,压缩口腔高值耗材价格空间。推动前沿口腔防治技术发展,突破关键技术,加快适宜技术和创新产品遴选、转化和应用。支持地方打造医教研产融合产业基地,鼓励健康产业集群发展。

种牙补贴政策

6. 种牙国家有补贴政策吗

法律分析:国家有补贴。
法律依据:《卫生健康委印发健康口腔行动方案(2019—2025年)》 第二条 行动目标。到2020年,口腔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健全,口腔卫生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口腔保健水平稳步提高。到2025年,健康口腔社会支持性环境基本形成,人群口腔健康素养水平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大幅提升,口腔健康服务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7. 种牙国家有补贴政策吗

法律分析:种牙属于医美项目,国家是没有补贴政策的,只能是看用的一些材料属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种牙国家有补贴政策吗

8. 种植牙补贴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目前国家医疗报销规定,如果是治疗性质的牙科治疗,在医保报销范围之内。已经纳入医保范围的主要是补牙(包括基本材料、治疗费)、拔牙以及治疗牙周病、牙龈炎等牙病发生的费用。因为种植牙属于美容的范围,和牙齿的矫正正畸是一样的,所以不能用于医保。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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